“什么?林神医回来金昌县了?再过半个小时还要过来喜来福大饭店?” 被林小旭踩住后背的曹万财,嘴里怔怔地低声说道。 太好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啊! 林神医终于都出现了! 只要趁机抓住机会,把林神医带到魏建军面前去,那么月薪20万的宏泰地产副总之位,就手到擒来了! 到时候,曹万财就能借助魏建军的能量,把侮辱自己的林小旭,还有张嘴开除自己的齐向福,大卸八块!biqubao.com 好吃不过饺子,好玩不过嫂子。 曹万财还没有没有尝过从村里出来的嫂子呢。 到时候他肯定会把那个沈玉莲,拖到床上去,好好地伺候伺候她! 由于曹万财是整个人都趴在了地面上的缘故,他只能是听到声音,根本就看不到林小旭和齐向福的动作。 “好的,林神医!我会在喜来福等着你大驾光临。” 齐向福一字一字地念着,林小旭给他发送的第二条微信信息。 齐向福刚开始的一瞬,是感到莫名其妙的。 他实在是想不通,林小旭为何会连续发送了两条这样的信息,还要自己当众大声念出来? 林小旭不是一直以来,都要自己保密他的神医身份的吗? 但,在林小旭用手指指了指曹万财的头后,齐向福终于就明白了过来。 这曹万财早就跟魏建军父子,勾搭在了一起,否则他会嚣张到目中无人的地步? 有好几次都快要不把自己这个老总,放在眼里了。 原来,林小旭是要出动林神医的身份,来对曹万财进行一个瓮中捉鳖啊! 要收拾一个曹万财,齐向福简直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 但如果曹万财有魏家父子做靠山的话,那么齐向福就三思而行了。 因为他并不是金昌县本地人,这些年来所积累的势力,在魏家父子面前,还是相差太远。 林小旭看见齐向福心领神会了,就慢慢地松开了踩住曹万财后背的脚。 他拉着沈玉莲的手臂,坐在了餐桌上,斯条慢理地道: “曹总,快点过来伺候吧。” “我们这些农村人,比较粗鲁,吃饭很快的,不用你跪多久的。” “是是是。”曹万财连声应道。 他在爬起来的瞬间,就感觉到了自己后背的那条脊梁骨,是生疼的厉害。 仿佛只要起身的动作再大一点,那脊梁骨就要断掉了。 曹万财忍着胸腔里的那股怒火,他一边给林小旭和沈玉莲倒茶,一边强迫自己露出笑脸。 林小旭看着曹万财,那比死了90岁老爹老娘还要难看的笑丧脸,心里面都不知道有多高兴。 不过在用餐期间,林小旭也没有过多地去为难曹万财。 因为后头还有更大的一盘棋,在等着曹万财入局。 二十分钟后,林小旭和沈玉莲是终于吃好了。 他拿着干净的餐巾,擦拭着满是油渍的嘴角,然后冷不丁地砸向了曹万财的老脸。 “曹总,我和嫂子对你的服务,感到很满意,你值得五颗星!” 言罢,林小旭就拉着沈玉莲,对着一直都站在边上看好戏的齐向福说道: “齐总,麻烦你带我嫂子熟悉一下工作环境吧,再顺带办理入职手续。” “我习惯了吃饱就要去拉屎的,我就先去茅房一趟。” 林小旭一边说,一边对两人打了个眼色,随后就往卫生间方向,大步走去。 沈玉莲和齐向福都是明白人,两人都在按照林小旭所吩咐的那样进行。 曹万财恶狠狠地盯着林小旭进入卫生间的背影,他猛地蹿了起来,对着落在面前的一张餐巾,疯狂地踩踏着! 直到白色餐巾,都布满了黑色脚印为止。 “林小旭,老子操你妈的!” 此时的曹万财,犹如一只被激怒的年迈公狮子,不顾形象,歇斯底里地直接就当众张口爆粗。 曹万财立即跑入了男卫生间里,在一间隔板里,听见了一阵阵感觉是严重便秘的粗喘声音。 “哼!”曹万财嘴角勾了勾,冷哼一声后就静悄悄地走出了卫生间。 随后,林小旭从隔间里走出来,他把头从卫生间里探出来,确认了曹万财不在大厅了后,才低着头从别门匆匆跑了出去。 林小旭以最快的速度,到了附近的一间服装店里,购买了一套灰色唐装。 在服装店的换衣间里出来时,林小旭都要被全身镜里的自己,给吓到了! “好老气啊~” 林小旭都要哭了,如果不是为了引曹万财入局,他一个大小伙子,才不会去穿五六十岁老头才穿的衣服呢。 一旁的老板见状,连忙安慰林小旭道: “小伙子,你可真有孝心啊,这是给家里爷爷或者外公买的吧,我不得不说,你眼光可真好啊!” 林小旭听完,就更加不高兴了。 不过他也没有说些什么,而是在付款后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在九天凌云诀里的第一层,有一个低级法术叫做幻容术。 学会了幻容术后,只需默念咒语,人的脸就会发生变化,堪称改头换脸。 此幻容术虽然是一个低级法师,但却需要消耗大量的真气来维持,所以林小旭在学会后,从来都没有使用过此法术。 以林小旭现在的修为来计算,他一旦使用此幻容术后,大概能维持五分钟左右。 五分钟过后,就会恢复原来的容貌,而且想要再次使用,最少要相隔两个小时。 林小旭心情有些激动,他也想知道,自己在使用了幻容术后,会变成一副什么鬼样子? 在靠近喜来福大饭店时,林小旭就开始在脑海里,凭空想象一张中年面孔,旋即开始默念咒语。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是,几乎是在半秒之后,他的脸就大变样了。 还好,林小旭开了手机前置摄像头,才得以知道,自己的脸真的就变成了想像中的模样。 曹万财一直都站在饭店门口呢,他踮起脚尖,四处张望,简直就跟一座望夫石般急切。 “不知先生是哪位?” 在看见一位身穿灰色唐装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时,曹万财立即就迎了上去,满脸堆笑地问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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