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村狂野医仙_第227章 应该是随娘胎来的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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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玉莲很了解史建仁的人品!
  他之所以站在这里,肯啰嗦那么多口水。
  根本不是因为有多喜欢自己,而是为了圆高中时的遗憾,要玩弄自己的身子!
  “史建仁,你的家产我是无福消受了!你还是找其她女人去吧!”
  林小旭看着史建仁还要死打烂缠,他就气不打一处来,不耐烦地怒喝道:
  “死贱人,你耳朵是不是有毛病?人家都几次三番地拒绝你了,你那跟猪皮一样厚的老脸就不会红的?
  你再敢这样,信不信老子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史建仁生平最恨的,就是别人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喊成死贱人!
  他在学生时期,就是打架高手,出了社会后,更是不到三天两头就斗殴滋事。
  向来都只有他张嘴要打别人,今天却被林小旭这个死乡巴佬给来了一个角色反转,他哪里受得了这种气?
  这种感觉就跟被刁民以下犯上了一样!
  史建仁当即暴跳如雷,气炸了肺,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后,就跟疯狗一样叫嚣着:
  “你他娘的就是一个死乡巴佬而已,老子估计你连五百块钱都拿不出来,还敢在老子面前装?”
  “知道老子是什么身份吗?说出来可能会吓死你!”
  “来啊,我求求你了,快来打我啊!老子就看你敢不敢!你今天要是不敢打老子的话,你就是狗一条!”
  啪——!
  史建仁前一秒还在用手指指着自己的老脸,下一秒一个比乒乓球拍还要大的巴掌,就往他老脸上盖了过去。
  史建仁在原地旋转了五六圈后,才跟晕了船一样停下。
  “史建仁,我活到这个岁数,还是第一次看见像你这种,求着人家来打的特殊癖好的人,那我今天就勉为其难,辛苦一点满足满足你吧!”
  林小旭甩了甩有些发麻的手掌,轻笑道。
  史建仁从来都没有受过这种屈辱,他终于是忍无可忍了。
  如猛虎般跳了起来。
  怒吼一声,再挥出砂锅大的一拳,狂暴地揍向林小旭的心口窝。
  “傻逼一个!”林小旭根本都不带正眼看史建仁的,他都要都懒得去闪躲了。
  直接伸出一手,轻飘飘地握住了史建仁挥过来的拳头,五指紧接着一收!
  咔嚓的一声脆响——
  史建仁的五根手指立即变形了,都有着不同程度的碎裂情况!
  “啊……”史建仁疼痛如绞,整张老脸都苍白如纸,看着没有一点血色。
  要是被其他人给打了,史建仁一定会分清形势,选择好汉不吃眼前亏的。
  但面对打自己的人是林小旭这个乡巴佬,他心里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恶气?
  史建仁脸色沉了沉,就对四处大吼大叫着:
  “你们都是死人吗?堂堂四星级大饭店连个保安都没有,眼看着尊贵的顾客,都要被这个死乡巴佬给打死了,都没有人出来管管!”
  很快,数位保安和一些服务员,甚至连总经理曹万财都循声而来。
  “又是你?”曹万财在看见林小旭的一瞬,脸上摆出了满是深感厌恶的表情。
  史建仁本来就与曹万财交好,现在还敏锐地捕捉到了他对林小旭摆出的厌恶表情,心中当即一喜。
  “曹总,这个死乡巴佬无故出手伤人,你看这事怎么处理的好?”
  “报警抓了他!”曹万财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得咧!”有了曹万财的点头,史建仁自然是放开了胆子去做,随手摸出了手机,欲要打电话报警。
  “喂,齐总,我发现给你提供蔬菜的供货商,往蔬菜里打了过量的催生速长剂和农药,你还是赶紧出来看看吧。”
  史建仁都要惊呆了,自己还没有来得及拨打110呢,这个林小旭就赶在他前头打了一个电话出去。
  电话那头的齐总,不会就是齐向福吧?
  而且听林小旭的口吻和语气,好像跟那齐总关系很不一般。
  史建仁莫名其妙地就慌了起来,好像是做贼被抓了个现行。
  自己恰恰就是喜来福的蔬菜供货商之一,也确实是往了蔬菜里打了过量的催生速长剂和农药,史建中怎么感觉林小旭是在说自己?
  但问题是,史建仁就连对沈玉莲,都没有坦白自己是喜来福蔬菜供货商的身份,那这才林小旭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林小旭,你就少放屁吧!就你这样的死乡巴佬,还在我们面前装认识齐总?
  我说你的脸皮怎么就厚成这个样子呢?
  这左看右看都不像是后天练成的,应该是随娘胎来的吧!”
  “哈哈哈……”
  史建仁根本就不相信,身份卑微的林小旭,会认识喜来福大饭店的董事长齐向福!
  就在他张开比河马还要大的嘴,笑得东倒西歪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娘的是谁在拍我肩膀?”
  史建仁正笑得高兴,突然被人打扰了,这让他感觉很不爽。
  便在没有看清楚来人时,就恶声恶气地扭头呛了一声。
  “是齐总?你好啊,齐总!真的没有想到,齐总贵人事忙,居然会在这里看到齐总呢,这可真是我的荣幸。”
  史建仁反应极快。
  在看清楚拍自己肩膀的人,就是齐向福后。
  他立即弯下腰来,满脸谄笑,那样子看着就跟大清朝的太监,看到高贵的主子是一个样的,就差没有跪下来磕头了。
  “齐总,你可真是来对了,这个林小旭刚才当着我们的面上,吹牛说是你的侄儿呢。”
  “他还说,齐总你有病,是这辈子都生不出来孩子了。
  他作为你的侄子,早晚都会接手喜来福大饭店,和齐总你名下的其他资产。
  到时候他就是亿万富翁了,还说要把我们这些底层人像是蚂蚁一样,统统都踩在脚下呢。”
  “你是不知道啊,刚才林小旭的那副嚣张模样,简直都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了,我看不过眼,就跟他对骂了几句。”m.biqubao.com
  “齐总,你看我的手,就是被林小旭给打伤的,我才会心情烦躁地喝了一声,刚才拍我肩膀的齐总你啊。”
  应付这样的场合,史建仁也不是第一次的了。
  他一番添油加醋,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就为自己扭转了不利局面!
  史建仁早就打听到了齐向福有隐疾,是个阉货,为了彻底扳倒林小旭,就把这事给当众抖了出来。
  凡是个男人,都必然会介意别人讨论他的生育能力。
  就别说是齐向福这种级别的人物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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