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就到罗倩倩中考完毕的日子。 这一天早上,林小旭接到了宋倾心的电话,双方约定好了在一个小时后,就出发到广丰市里去。 林小旭简单地收拾了几套换洗衣服,再各自跟李大鹰、刘淑兰、沈玉莲打了一声招呼后,才开着车子赶到了宋倾心所在小区楼下。 今天阳光明媚,晴空万里,林小旭一下车就看到了宋倾心、罗倩倩已经站在了小区楼下,两母女相互勾着手臂,有说有笑的,感情极好。 林小旭一下车,罗倩倩就跟一只小兔子般,蹦蹦跳跳地跑了过来,在扬起一个甜美的笑容后,嘴里就大喊了一句: “爸爸!” 沃德天!这一声爸爸喊得林小旭差点就要当场去世,他整个人都要裂开了,满脑黑线地望着罗倩倩。 罗倩倩身穿一套亮色运动服加运动鞋,绑着高马尾,肩上斜挎着一个小背包,整一个人看着充满朝气,活力四射,妥妥的就是一个青春洋溢的少女。 特别是那张粉嫩的都要掐出水来的小圆脸,令人忍不住从心底里升起一番青春可真美好的感叹。 罗倩倩不穿奇装异服,不化不符合年龄的烟熏妆,嘴里也不嚼口香糖,身上再也没有了那种小太妹的痞气, 看着罗倩倩能够迷途知返,林小旭也是打心里感到高兴,只是她干嘛要喊自己为爸爸? 宋倾心也是被吓得一双眼珠子都差点飞了出来,她连忙跑过来,拉着罗倩倩的手臂,低声斥道: “倩倩,你不要乱叫啊!” 罗倩倩抓了抓后脑勺,吐着舌头红着俏脸,问道: “你和林小旭不是在一起了吗?我喊他爸爸有何不妥之处?” 宋倾心面露苦笑,她和林小旭的关系还远远未走到那种地步,加上林小旭不过也是比罗倩倩大上八九岁那样子,其实称呼对方为叔叔才是合理的。 “小旭,你不要怪倩倩,她也是一时口快,无心之失。” 不知道是尴尬,还是无地自容,自己才刚满23岁,就被15岁的女中学生喊上了爸爸,林小旭的脸色红得都要滴出血来了。 罗倩倩眨眼眨眼眼,仿佛意识到自己刚才在称呼上犯了大错误。 她不久前还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少女,还是林小旭和宋倾心拼尽一切,把自己从那黑暗深渊里拯救出来。 “对不起,林叔叔,我错了!” “你对我有恩,刚才那句称呼,更多的还是把你当成了挚爱的长辈,并没有其它意思的。” 罗倩倩一脸真诚地道歉,这可要把林小旭吓得不轻。 他摆着手道:“没关系的,我、我只是有些不习惯而已,没有怪你的意思。” 见气氛恢复了如常,宋倾心便长吁了一口气。 “时候也不早了,咱们出发吧。” “小旭,是坐你的车还是我的?” 林小旭晃了晃手中钥匙,笑道: “还是坐我车吧,因为我带了不少桃源神果和神仙鲫鱼作为见面礼,省得搬来搬去的了。” 三人一致协商好了后,罗倩倩就率先钻入了汽车后排座,在宋倾心还差几步就要走到后排座车门前,她迅速把车门关上,还降下车窗嬉皮笑脸地道: “妈妈,林叔叔不熟悉路,你还是坐副驾驶位吧。” 宋倾心当即窘得霞飞双颊,她当然知道罗倩倩这是为自己和林小旭创造独处机会,让两人感情升温。 经过短暂的面红耳赤后,宋倾心更多的还是开心。 有什么比女儿同意又支撑自己去寻找第二春来的幸福? 关键自己喜欢的男人,他今天还以准女婿的身份跟着自己回娘家去了。 宋倾心大大方方地坐上了副驾驶位,一副宛如女主人的状态,并把位于在广丰市里娘家人的具体位置告诉给了林小旭。 林小旭并不知道宋倾心母女的心理活动,他只知道此次广丰市之旅,是要解开困扰宋倾心十几年的心魔,更要好好地保护她,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至于林小旭到底是用何种身份,随便吧他是无所谓的! 一番操作后,林小旭已经在导航上找到了最佳驾驶路线,在上了高速后,大约一个小时,就把车子开到了广丰市郊外的一个名叫宋家村的村庄里。 “心姐,你娘家人就是住在这个宋家村里?” 林小旭感到有些不解,之前听宋倾心曾经提过一嘴,说她娘家人在广丰市是家底颇丰。 虽然资产跟那几个大家族是没法比,但勉强算得上是二流家族。 怎么就会住在地理位置不怎么好的一个小村庄里? 其实林小旭有所不知的是,苏家确实是有些家底,要到市中心去购买一套大平层的,根本就没有什么难度。 随着广丰市大量招商引资,其发展规模越来越跟得上一线大城市的节奏,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到这座城市工作和定居。 在很多年前,市政府就开始有秩序地开始规划扩建,很多脏乱差的城中村、棚户区都因此被选上了,因为拆迁也在一夜之间诞生了无数位百万富翁。 而根据可靠消息称,宋家村将会在不久的将来,也会被市政府纳入拆迁计划中去,到时候宋倾心娘家人就会得到一笔天文数字。 这个才是宋倾心娘家人依然还住在一个小村庄里的原因。 宋倾心已经有着十几个年头没有回来宋家村,她本人根本不知晓宋家村有可能会被拆迁一事。 当车子缓缓驶入宋家村,宋倾心默不作声,但脸上却挂满了成寸成寸的泪珠,映入她眼帘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和陌生。 怀揣着不安的心情,车子终于都驶到了位于宋家村中央处的一座大院子前,林小旭把车子停在了大院子附近的一处空位置后,三人就一前一后地下了车。 宋倾心才刚刚把车门合上,院子大门就被人从里面打开了,两道一高一矮的身影,就火急火燎地走了出来。 “爸!妈!” 当日思夜想的父母亲,出现在了距离宋倾心一臂之远处,她呼吸一顿,在愣了愣后,就久违地喊出了一句爸妈来。 没错,从大院里跑出来的两人,正正就是宋倾心的父母,苏仁杰和孟洁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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