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言一出,二房的三口人那吊到嗓子眼上的一颗心,这才松弛了下来。 虽然宋长治表面上是没有计较,但心里或多或少都会感觉有些不舒服的吧。 思及此,宋仁哲就急中生智,装模作样地骂了宋世雄一声“小兔崽子”。 迎上宋世雄那不解的目光,宋世哲就加重了语气,大声训斥着: “你刚才是怎么说话的?过门就是客,人家林先生诚心诚意地提着水果和鲫鱼作为礼品登门。 这些水果和鲫鱼在市面上是卖三五块钱一斤,但毕竟也是人家的一番心意,物轻情意重知道吗?! 就算是林先生两手空空地过来,我们作为主人家也不能多嘴半句! 这是最基本的教养和素质问题,你懂了吗? 你这个人就是头脑简单,被奸商骗了那么多钱,也不懂得吸取教训。 千万不要以貌取人,林先生虽然是农民,但人家也是扎扎实实地靠出卖气力来谋生、讨生活的,这就很值得我们尊重了。 再说了,我看林先生天庭饱满,地阁方圆,额头宽阔,鼻梁高挺,这乃是有福之相啊。 这怎么可能会是穷酸乡巴佬呢?说不定人家比咱们宋家有钱多了。 就算是穷酸乡巴佬,那也是暂时的,自古以来有着多少鸡窝里飞出金凤凰的例子。 我相信林先生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飞黄腾达的,我们宋家上下都有可能要巴结林先生呢!” 这个宋仁哲说了一段长篇大论,表面听着是在训斥他儿子宋世雄。 实则就是变着花样地对林小旭冷嘲热讽,从职业到出身,再到收入和前景。 宋仁杰和孟洁萍的脸色不怎么好看,一方面是大房说的都是事实,另一方面则是大房话术实在是无懈可击,令人在一时间难以回怼。 宋倾心都要气炸了,这个二房三口人就是嘴损,她怎么都要出面制止,万不能让林小旭为了自己而受了委屈。 正当宋倾心张嘴欲要跟宋仁哲理论一番之际,耳边就响起了罗倩倩那如黄莺般清脆动听的声音。 “二姥爷说得对,你家儿子就是没有教养,没有素质还头脑简单,你生出这么一个玩意也是你人生之中的一个洗不掉的黑点了。” 话落,二房三口人都气愤无比地瞪着罗倩倩,她一个小女娃,还是一个外姓,有什么评价宋家的人? 罗倩倩就当没看见似的,继续阴阳怪气地说下去。 “二姥爷,你家儿子既没眼界又没见识,看着就跟这辈子都走不出村的土狗一样,你要是有空就花点心思好好教教你家儿子吧。” “我林叔叔带来的水果可是卖100块钱一斤的,那鲫鱼到了饭店后更是卖到了1988块钱一盘,而且就算是有钱都未必抢得到。” “风靡金昌的桃源神果和神仙鲫鱼,都认不出来,真是土狗一个!这些要是折算成钱,都要一万多块钱,可却被二姥爷儿子说成了入不了口的低等食物?”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疑虑,二姥爷儿子自个儿身上的衣服、皮鞋和手表,全部都是货真价实的名牌,可见他对于名牌还是很懂行的。 但出奇的是,一个热衷于名牌的贵公子,送给太公的西湖龙井却因为‘纯情’,而受到了奸商的蒙骗,买到假货了?” 说到纯情二字时,罗倩倩还特别咬重了语音,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 宋长治才刚刚原谅了宋世雄,经过罗倩倩这样一说,他整个人都变得气鼓鼓的。 大房几口人连带林小旭都在暗暗地对着罗倩倩竖起了大拇指。 二房三口人差点就气得两眼一黑,晕了过去,真是连番失利啊,什么脸面都要丢光丢尽了! 特别是宋世雄,被一个女中学生照着门脸踩了一脚又一脚,他作为宋家少爷的脸面置于何处,当即暴跳如雷地骂道: “你不懂就给我闭嘴!知道一万多块是什么概念吗?按照广丰市的平均工资,可是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四到六个月的收入了。” “还有,你真当我们是傻子吗,这么好忽悠的?这些水果和鲫鱼是镀过金的,还是镶过钻的,能卖一百块钱一斤?1988块钱一盘?” “什么风靡金昌的桃源神果和神仙鲫鱼,你出个门随便拉个人来问问,看有谁是听过的? 在你们没有踏入宋家之前,我连金昌这个地名都没有听说过,这么一个鞋印大的山沟沟土特产,能卖多少钱一斤一盘,还不是你们张嘴就来的事情!” “我宋世雄日理万机,把时间都泡在了酿酒厂里,不懂茶叶里面的弯弯绕绕不是很正常不过吗? 我有钱被骗,买到了假茶叶,这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倒是林小旭这个农民,一年到头能赚几个钱,到人家做个居然客还舍得拿出一万多块钱买礼品? 大家都来说道说道吧,可信度到底有多高?” 这个宋世雄根本不知道桃源神果和神仙鲫鱼都是林小旭家的,他试图把矛盾往怀疑林小旭虚高礼品价格上引。 罗倩倩恨得咬牙切齿,没想到这个宋世雄之前还表现得傻乎乎的,在关键时刻竟比她老娘孙瑛还要牙尖嘴利! 眼看气氛越来越紧张,宋长治适时地抬起手来,低声呵斥着: “够了!都是血脉相连的一家子,再吵下去只会亲者痛仇者快,于我宋家毫无益处!” “你们刚才那些叽里哌啦的连珠炮,依我看就只有一句话是完全说对的,那就是过门都是客,物轻情意重!” 说完,宋长治又扭头望向林小旭,诚恳地道: “林先生,你莫要见怪。” 林小旭微笑,“你客气了宋老先生。” 沉吟片刻后,宋长治就拉着罗倩倩和宋倾心的手,淡淡一笑: “倾心,既然你都恢复了宋家大小姐的身份,那么以后就带着我的曾孙女好好地留在宋家,不要再走了。” 宋长治的这句话,可把二房的三口人给吓得面如土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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