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 丁智才走出向福饭店没几步路,脚步忽地就停了下来,他脑子隐约想起了一件很特别的事情。 “刚才那个死乡巴佬林小旭,是不是好像说过什么把酒水卖给齐向福,然后保证他家饭店生意什么蒸蒸日上之类的话?” 经过丁智这样一提,严峥就也跟着想起来了。 严峥处事八面玲珑,心思也较为缜密,他虽然确定了丁智跟林小旭是敌对关系。 但关于林小旭具体的来历、本领以及背景,却至今还没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了解。 “丁少,当时我也听得很清楚,那个林小旭确实是有说过这样的话。” “我那时都要被吓得半死了,我寻思着林小旭是不是本领特别过人,才会敢在丁少面前,在夸下海口的同时,还口出狂言?” 话音未落,丁智就一脚往严峥身上蹿了过去,嘴里破口大骂起来; “那个死乡巴佬就是在山旮旯村子里种水果的,养鱼的,有个屁特别过人的本领,简直就是又穷又酸,还爱装模作样!” “他妈的,本少看中了那个死乡巴佬的嫂子,还出到十万块钱让他嫂子伺候我两个小时,他都不肯答应,最后还打了我一拳。”biqubao.com 严峥被丁智给狠狠地踢了一脚,就别提有多痛了,但他只能是咬着牙死死忍着,是一丁点不满的声音都不敢发出啊。 不过从丁智口中探出了林小旭的背景,以及关于两人结怨的起因过程,严峥觉得自己被踢了一脚,也算是值得的了。 严峥还以为林小旭敢与丁智为敌,身上肯定是有着超强本领,又或者有更厉害的大人物关照着呢,原来就是一个智商和情商都双低的农民! “丁少,你莫要生气,试问这个世界上又哪个人不爱钱?特别是像林小旭这种农民,吃了上顿就没下顿的,他这么拽不过就是为了,是想着吊高来卖而已。” “我很了解农民的,他们买别人家东西时,就恨不得一毛不花;可当别人买他们家东西时,就会狮子开大口,把价开到天上去。” “农民的那副嘴脸,是极度贪婪的!你当时要是耐着性子,把十万块提高到二十万块去,保证林小旭把自家嫂子,亲手洗得干干净净的,再送到你床上去呢。” 严峥拍须溜马是有一套的,果不其然,丁智的心情是变好了许多,甚至都要忘记追问林小旭把酒水卖给齐向福一事了。 …… 饭店里的气氛很不对劲。 前有丁家少爷丁智拿着一份文件,要对齐向福追讨五千万的债务。 后有饭店总经理严峥,当众辱骂齐向福,并投靠到了丁智那边去。 最恐怖的莫过于,齐向福在明知道一切都不利于自己的情况下,还依然一口拒绝用饭店抵债给丁智。 饭店里的员工,一边在惴惴不安地望着齐向福,一边在心里面想着这到底要不要立即跑路? 就别说员工一盘散沙了,连饭店掌舵人齐向福看着都跟灵魂出窍了般,他脸色黯淡无光,眼神空洞,眉宇间像是笼罩着一层阴霾,整个人萎靡不振。 林小旭把一切都收在眼底,他默默下定决心,要帮助齐向福夫妇走出困境。 但在此之前,林小旭还是绕了一个小小的弯子,也是相当于一个小小的试探吧,毕竟宋家酒厂名不经传,出品的白酒更是被市场定义为三线开外的小牌子。 齐向福家的饭店,也是豪华上档次的,过来消费的顾客大多数都是非富即贵,一旦售卖了宋家酒厂出品的白酒,这无疑会拉低了档次。 林小旭害怕齐向福无法接受这种落差。 “齐哥,你不要灰心丧气,有句话不是叫做天无绝人之路嘛,你振作起来,说不定还有其它办法的。” 齐向福微微叹了口气,强撑起精神,回道: “小旭,多谢你的安慰,你大老远的从金昌县赶到广丰市来,我没有尽到地主之谊为你接风洗尘,还让你看笑话来了。” “好一句天无绝人之路,听着真是令人感觉到有着一种绝处逢生的奇妙感觉。” “可现实就是摆在眼前啊,试问又有谁能够顶得住丁家联手舒家的打压封杀呢?我齐向福不过也是个普通男人,等待我的结局已经注定好的了。” 在经过了数秒钟的停顿后,齐向福突然变得紧握着拳头,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双目赤红还闪烁着刻骨的恨意,声音低沉而有力地道: “但是我绝对不会坐以待毙,他们想要吞并我苦心经营的饭店,我就偏不遂了他们的愿,让他们知道知道,到底是谁在痴心妄想!” “广丰市没有酒厂卖酒给我,那么我就到广丰市以外的地方去,我就不相信天下之大,还找不到一款跟玉皇酒差不多口味的白酒。” 林小旭听罢,便立即顺着齐向福的话说下去: “这办法确实不错,丁家和舒家明显就是铁了心的要弄死齐哥你,与其如此还不如另辟蹊径,寻找一款可以打败玉皇酒的代替品。” “只要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丁、舒两家就算是再牛,也断然左右不了整个广丰市的白酒爱好者,到时候还怕饭店没生意吗?” “不过你要是到市外去找白酒的话,这样实在是太耗时耗力了。 而且你就算是找回来,对于本土消费者而言,也是一个陌生的白酒牌子。 一套操作下来,就衍生出了高成本,对于目前的齐哥你而言,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 齐向福在愣了愣后,就下意识地反问: “你小子是不是想出什么好法子来了?要是有的话,就别藏着掖着了!” “你……你刚才是不是说过一句什么……什么把卖酒水给我,然后让我……啥的?” 齐向福依稀想起,林小旭貌似说过这样的话,但由于当时过于混乱,他根本就没法详细听到清楚。 林小旭先是点了点头,才壮起胆子,把早就计划好的点子给说了出来: “我确实是有个好法子,就是害怕齐哥你没法接受才会绕了一个弯。” “实不相瞒,我这次是陪着宋倾心回到广丰市里来的,她家族就是经营着一个小规模的酒厂,就是没有什么名气,而由于得罪了丁智,酒厂更是举步维艰,各种销售渠道受到了封杀,现在宋倾心临危受命,当上了酒厂厂长。” “我配合着酒厂里的酿酒老师傅秦刚,共同研制出了一款口感很好的白酒,经过今晚一事,其实我觉得是上天撮合我们达成合作。” “齐哥你需要一款打败玉皇酒的白酒,而我这边的白酒则需要一个有效渠道,岂不是一拍即合?” 齐向福眼里闪烁着一抹亢奋,他无比激动地拉着林小旭的手道: “有这么好的事情,你干嘛不早说啊?害得我刚才差点就要给丁智跪下了!” “什么都不要说了,赶紧把宋家酒厂那批白酒给我送过来吧,我齐向福承诺不赚你们一毛钱,我只想着用你们的酒,让饭店恢复往昔生意,顺便再好好地打一下丁家和舒家的脸!” 齐向福还不了解林小旭的本领吗?人家可是种植了桃源神果,养殖出了神仙鲫鱼的奇人! 由林小旭研制出来的白酒,必然是受万人哄抢的、有钱都买不到的极品好东西啊! 所以齐向福根本都没有追问其它细节,而是直接就同意了跟林小旭的合作,甚至都要迫不及待吩咐他,赶紧以最快的速度,把白酒运过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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