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任磊见状,便熟练地一吹口哨。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里,就从车里下来了十几名手臂都纹着各种花纹的青年,迅速地把洪康以及保镖给包围了起来。 “兄弟们,都给我支棱起来,别让丁家请来的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一身泡沫肌肉保镖给看扁了,这次咱们也来演一次猛龙过江的剧本!” 市民们被吓得小心脏都要跳了出来,他们立即退了好几米远,这两对人马也在对峙起来,双方互不相让,气氛犹如水火不容。 洪康仗着有丁智撑腰,平时在广丰市那就是一个横着走的家伙,加上又不知道陈豹的真实身份,只是单纯地以为对方是一个以摆摊为生的小团队罢了。 “他娘的,知道我家主人是谁吗?哼!说出来可能会吓死你!” “竖起你们的耳朵给我听好了,我家主人就是丁家少爷……” 砰——!后面的话都还没有说完,洪康就挨了一记勾拳,他有半边嘴角很快就红肿破皮了,丝丝鲜血往外渗,痛得他不停地倒吸凉气。 陈豹冷冷一笑:“在我眼里看来,只有狗才有主人。” 洪康气炸了,他乃是广丰市数一数二豪门丁家少爷丁智的私人助理,走到哪里地位都仅次于丁智,何曾有试过被人揍了一拳? 这个卖猪肉串串的,居然还嘲讽自己是狗?! 这让洪康怎么能忍?他捂着受伤嘴角,忍痛大喊道: “你们都是死人吗?赶紧上啊!失手打死了人丁少会替你们兜底的了!” 话落,数名保镖就一鼓作气,纷纷挥舞着大拳头,往着陈豹脑门揍了过去,在他们看来自己乃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保镖,要想对付区区小商贩,轻而易举到不在话下。 可当拳头挥出去时,这些保镖就意识到自己过于轻敌了,但那个时候已经是后悔莫及。 陈豹原本功底就不错,又被林小旭用灵液改善过体格,身体的各方面都是超乎常人,他只要稍稍出手就把这些保镖打得是落花流水,斜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宛如死狗! 洪康慌得双腿都在发抖,他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应该是在摇人。 不到半分钟时间,又有数十个保镖不知道从哪个方向冲了过来,要是有密集恐惧症的人看到了这一行密密麻麻的人头,肯定会鸡皮疙瘩起遍满身吧。 要想解决掉这群保镖,对于陈豹而言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事,但沈玉莲那边是等不及那么长时间了,所以他对着退到了好几米远看热闹的市民,大声说道: “各位市民,我刚才是真没有骗你们,我和10号选手沈玉莲都是同一个地方出来的,现在评委团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我们作为老乡说什么也要支援她。 这些猪肉串串就是10号选手沈玉莲在比赛上所做的那道辣椒炒肉,都是来源于同一个猪肉品牌,那就是桃源猪肉。 现在我们就让大家免费试吃,你们想要吃多少就是多少,我只希望大家能够给出最真实的评价。 同时相信你们也是很想知道,薛老和五位评委发生了分歧,到底是谁在扯谎? 扯谎的人为什么要扯谎,又是收受了谁人的好处?桃源猪肉真的比金锣猪好吃几十倍吗? 坐在评委席上的评委仅仅是凭借几句话,就令怀揣着梦想经历千辛万苦,才来到这里参赛的选手失望而归,内定的冠军说他是吃人血馒头也不为过。 是非曲直,人人心目中都会一杆秤,你们早就吃过了金锣猪,现在品尝完了桃源猪后,两者在比较之下,对于我刚才列出的所有问题自然而然就会有答案的了!” 陈豹一口气说出了以上这一大番话,才转过身去以猛虎下山之势,主动迎上了丁家保镖。 看戏的市民,本来是不敢过去拿猪肉串串的,谁也不敢得罪丁家人啊,可无奈烤猪肉串实在是太香太诱人了,他们赖哈子都流一地了。 更何况陈豹列出了那几个问题确实是像猫爪一样,是挠心得很。 或许已经有人猜出了就是杜博涛在扯谎,可要是在自己亲自尝试过了桃源猪肉后,得出了桃源猪肉确实是比金锣猪肉美味结论的话,这才更有说服力! “他妈的这是什么破规矩!连吃口肉都要看丁家脸色?丁家赚了大钱也不见分我一点?我早就受够了时时刻刻看丁家脸色但又得不到任何好处,今晚老子就豁出去,是吃定桃源烤猪肉的了!” 身旁的人都纷纷表示认同: “兄弟说得对,咱们就没拿过丁家一针一线,干嘛要怕他惧他?” “吃了就吃了呗,这是犯哪门子法律了?丁家势力就算是再厉害,总不能安一条莫须有的罪名来送我们进去坐牢吧!” “丁家就没干过人事,要是连吃口别的猪肉还要顺着它,以后可能连咱们的吃喝拉撒都要被正式管上了!” “废话不要多,都给哥冲!” 数百位市民都在高举着拳头,一窝蜂地涌向了烧烤摊,期间洪康还吩咐了几名保镖来阻拦他们。 此举算是彻底激怒了市民,他们异常愤怒,野蛮粗暴地跟保镖打了起来。 在人数优势之下,市民终于获得了胜利,成功地来到了烧烤摊前,拿起烤串就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 在烤猪肉入口的一瞬间,市民双目都在瞪圆,脸上的表情好像也凝固住了。 “天啊,这也太好吃了吧,简直就是没法形容啊。” “这下我可以肯定了,沈玉莲的辣椒炒肉绝对比孔淼的东坡肘子要好吃得多,它的肉香完全是天然的,而且完全不会腻。” “吃了三四块金锣猪后,确实是口渴的要命,喝下一瓶矿泉水都未必解渴,但桃源猪肉就不一样了,我都吃五六串了是一点都不渴。”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胃曾经做过手术,导致在病好了后胃口不佳,平时没有什么食欲,现在我单是闻着桃源猪肉的香味,就感觉自己饿得能够吃下一头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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