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人轻轻拍了拍男人肩膀一下,呵责道: “你脑子糊涂了!酒就是酒,更何况还是白酒?连我这种妇女都不相信这样的鬼话,你一个整天在外面跑的男人,怎么还信上了呢?” 在顿了顿后,她又叉着腰,扯着大喉咙骂道: “说到底还是要怪无良厂商,为了提高销量,不惜散布这样的谣言,让无数人上当受骗。” “更可恨的还是,这款白酒没有治疗胃病功能也就罢了,还是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来的劣质白酒,也不怕喝死人!” “我必须要站出来揭露这一切,否则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上当受骗,大家都听好了,这款白酒的名字就是叫飞天太白酒,是宋家酒厂出品,经销商是向福饭店!” 此言一出,众人惊呼,无论是宋家酒厂还是向福饭店,在广丰市里都是有着一定的知名度,他们之中不少人都曾经购买过或光顾过。 林小旭眉头皱得更深了,他反问那个男人: “据我所知,飞天太白酒已经进入市场有好长一段时间了,如果真是喝没半条命的劣质白酒,那为何不见之前的消费者出事?该不会是你看错了牌子?又或者是买错了吧?” 男人立即回应: “我没有看错牌子,更没有买错!包装和瓶子跟我第一次买到的都是一模一样的,我甚至还扫了追溯码,上面也显示是正品。” “不过向福饭店生意太火爆了,连挤都挤不进去,我不想排队所以就托人帮我买,多给了五十块钱辛苦费。” 林小旭闻言,便长吁了一口气,原来这个男人并不是在饭店里购买的白酒,而是托人代买的,可见并不是酒厂的原因。 飞天太白酒太受消费者欢迎了,托人代买大概率会买到假货。 林小旭不禁在想,造假酒之人究竟是为了无差别地获利,还是有差别地针对正品飞天太白酒,进行诋毁陷害? 带着这个疑问,林小旭走出了医院,只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刻,女医生眼睛都要湿润了,她很伤心很难过,明明才不见一个月时间,林小旭居然就忘了自己? 要是林小旭刚才但凡有正眼看过这么女医生一眼的话,就能够发现她就是在金昌县医院实习过的吴盈盈。 尽管林小旭救过吴盈盈,但她本就心高气傲,加上年轻漂亮,学历高工作好,根本就不把林小旭的救命之恩放在心里面,反而还觉得是理所当然之事。 其实吴盈盈并不是伤心难过林小旭认不出她,而是生气他为何敢认不出自己? 可能这就是美女天生的特权吧,又或者说美女被舔狗捧在手心里习惯了,心理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不同于常人,甚至是扭曲了。 …… 林小旭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向福饭店,他一下车子,齐向福就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额头上满是汗珠,神色也是慌慌张张的,连嘴唇都快没了血色。 林小旭都要被齐向福的模样给吓得不轻,不过联想到齐向福已经知道了有人因为喝了飞天太白酒而导致进院一事,才会方寸大乱,他觉得还是挺合理的。 齐向福即便身居高位,说到底也是吃五谷杂粮的普通人一个,遇见这样的突发大事件,情绪因此受到波动,是再正常不过了! “齐哥,我刚才在医院里遇见了……” 林小旭把在医院里的所见所闻都一一告知给了齐向福知道,事已至此把一切坦白开来,再合力商议如何解决事件,是迫在眉睫。 齐向福一拍大腿,嘴里连连说着“糟糕了、糟糕了”这样的话,他扭头看了看周围后,就拉着林小旭来到了一个无人角落里,压低声音说道: “虽然没有消费者在饭店里喝出事,但公众号和外面都传疯了,都在暗戳戳地说飞天太白酒质量有问题,现在很多人还不知道此事,所以饭店的生意没有受到什么大影响。” “而且我还收到了一条小道消息,有人从黑市里以十块钱一瓶的价格,散了一批假的飞天太白酒出去,最可怕的还是这批假的飞天太白酒,无论是外包装还是瓶子,甚至连追溯码跟真品都是完全一模一样。” “我怀疑是你们酒厂内部有人里应外合,把外包装和瓶子偷偷运了出去,这才让坏人灌了假酒!” 还有些话,齐向福并没有选择说出来,他之前在电话里说此事要是处理不好的话,他和林小旭都要进去蹲大牢,这句话可不是乱吹的。 食品安全原本就是市民最为关心之事,但凡有些风吹草动的,都会引起民愤,他们已经不满足于简单的赔钱道歉、关门整顿了,而是希望不把市民生命当成一回事的,都送进去蹲大牢。 全市皆知,向福饭店乃是飞天太白酒的独家渠道商,它一旦出事齐向福也是脱不了干系的,加上他和林小旭又没有特别硬的后台背景。 虽然齐向福嘴上不说,但林小旭又怎么会猜不出来呢?他作为飞天太白酒的研制人,理应担起全部责任。 “如果对方是为了牟利的话,断然是不可能以十块钱一瓶的价格,流入黑市的。” “可见对方目的明确,就是有备而来,打算用假酒一事去毁了正品和酒厂,甚至就是为了送你我进去坐牢。” 齐向福一听,觉得很是在理,他现在已经是后背直冒冷汗了,明明是大热天他却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的冷感。 “这事得要立即处理啊,否则越来越大的人因为喝到假酒而入院,又或者救治不及时而丢了性命,那么后果真是不堪设想的。” “在背后搞鬼的人到底会是谁?为了整垮我们,不惜搭上消费者的健康和性命。” 林小旭呵呵一笑,他在来的路上就已经猜出幕后之人了。 “对方肯定是有钱有权还有闲,关键还非常恨我们。” 齐向福眼睛瞪圆,他一下子就猜到了这个人的名字。 “除了丁智外,还能有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 林小旭脑海里自动浮现了丁智的身影,他冷冷一笑道: “确实是丁智,但宋家酒厂已经被我和宋倾心控制住了,他就算是再牛也难以潜入,所以一定有内鬼与他内外勾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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