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阳光明媚,天空湛蓝如洗,微风轻拂,带来丝丝宜人的凉爽。 临近中午时分,向福饭店里热闹非凡,正是用餐的高峰期。 饭店门口,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店内更是座无虚席,服务员们忙得脚不沾地,端着餐盘在桌椅间穿梭。 饭店门前的停车场上,停满了一辆辆豪车,宛如一场奢华的车展,尤其有一辆色彩眩目的跑车格外引人注目。 众人纷纷驻足,投来惊羡的目光,然而就在这时,跑车车门被推开,樊贝儿从那辆眩目的跑车中优雅地走下,她的出现瞬间让周围的众人都为之惊叹。 一时间,各种议论声纷纷响起。 “哇,这不是樊贝儿吗?真人比直播里还漂亮!” “看樊贝儿这辆价值三百万的跑车,还有看她这一身几十万的行头,真是贵气逼人啊,这年头做网红可真赚钱啊!” “樊贝儿作为大网红,怎么也会到向福饭店吃饭?” “说不定是来体验平民生活的。” “你这种思想可就落后了,樊贝儿虽然是大网红,但是她也需要保持热度,我估计她这次过来也是看中了向福饭店的名气,搞直播涨人气呢!” 面对众人的议论,樊贝儿脸上始终挂着那标志性的甜美笑容,只是这笑容里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厌烦,她拿出手机支架,扭着腰肢,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朝着饭店大门走去,头也不回,只留给众人一个曼妙却又有些匆忙的背影。 樊贝这位在网络世界里呼风唤雨的大网红,拥有着上百万粉丝,她的每一次直播都能引起轩然大波。 这次的樊贝儿看似是过来探店,但实际上她是听从了舒旭龙昨晚的吩咐,此刻的她已然进入直播状态,对着手机屏幕前那十万加的在线粉丝,可谓是使出了浑身解数。 樊贝儿一边娇柔地搔首弄姿,尽显风情万种,一边巧舌如簧地做着各种介绍。 “亲爱的粉丝家人们,今天我不点外卖吃了,直接就开着车车,来到了最近风头很盛的向福饭店。” “不知道有没有粉丝家人们到过这家饭店吃饭喝酒?有的话就扣一,没有的话就扣二。” “好多的一啊,原来有那么多的宝宝们都光顾过向福饭店呢?看来贝儿都要落后了,今天还是我第一次到这里来吃饭。” “金龙太白酒?这款白酒也是这家饭店的吗?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啊?很多的宝宝们怎么都在刷屏这个白酒名字?非常好喝是吧……好的好的,我一定会点一瓶来尝尝味道的,谢谢宝宝们的推荐,爱你们呦~比心~” 说到此处,樊贝儿脸上故意露出极度渴望的神情。 屏幕前的粉丝们瞬间兴奋起来,留言弹幕如潮水般涌来。 “贝儿女神,我已经替你踩过雷了,向福饭店里每一道饭菜以及每一款白酒,都是非常美味的,特别是最近新推出市场的金龙太白酒,我敢保证是神仙级别的白酒,任何人喝了都会赞不绝口!” “金龙太白酒,名字听着就觉得很霸气,不过贝儿一个女孩子,能喝得下酒精浓度那么高的白酒吗?不过我真的很期待哦,只要贝儿喝上半杯,我就刷一个嘉年华!” “听说金龙太白酒一瓶难求,我有点担心贝儿会点不到金龙太白酒。” “这么大的一个网红,到向福饭店吃饭,老板怎么也会有优待吧?要是没有,就只能是说老板也太没有眼力劲了!” 只是令樊贝儿感到头痛的是,在这座无虚席的饭店里,根本就找不到空桌了! 突然,有几个人的目光聚焦在樊贝儿身上,一阵短暂的惊愕过后,便是抑制不住的惊叹声。 其实这几人是舒旭龙提前安排进来的,方便与樊贝儿相互配合演戏。 紧接着,其中一位中年女人站起身来,在和樊贝儿暗地打了眼色后,就满脸堆笑地主动邀请她过来搭桌:“樊贝儿小姐,相逢即是缘,不如来我们这桌一起吧!” 樊贝儿在回了对方一个特别的眼神后,就笑着应了下来:“非常感谢你~” 她对着镜头,笑容灿烂如花,声音甜美动听: “无论是对于向福饭店的饭菜还是白酒,我都是慕名已久,更何况还有很多宝宝们刚才也是力荐的,相信等等会的用餐肯定会很开心的。” 然而,这所有的溢美之词不过是舒旭龙教给她的捧杀手段罢了,她的内心其实毫无半分真诚的赞美之意,在镜头前的所有卖力表演,都是为了弄垮向福饭店而已! 过了十几分钟后,樊贝儿点的饭菜以及金龙太白酒都被服务员一一端了上来,她先是把镜头切换成了后置摄像头,把还在冒着热气的饭菜给拍了个遍后,才把镜头切换回前置。 “宝宝们先吃~”樊贝儿装模作样地夹起一块用桃源猪肉烹饪而成的红烧肉,放在了镜头前好几秒钟后,她才浅浅地咬了一口。 樊贝儿是一个坐拥百万粉丝的超级网红,其影响力不容小觑,而向福饭店,亦是声名远扬,是众多食客心中的美食圣地。 两者的碰撞无疑注定会擦出耀眼火花,从她踏入饭店里开始,直播间就如同被点燃的火药桶般炸开了锅,观看人数蹭蹭蹭地往上涨,突破了三十万大关,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持续增长。 看着直播间的人气,樊贝儿都要高兴坏了,认为自己也未免太走运了吧! 一边收了舒旭龙的三百万酬金,一边享受着无数粉丝的打赏,等到最后她因为喝了金龙太白酒倒地不起后,又是能收割一波流量。 在未来好长一段时间里,她的名字都会霸榜,说不准还能把粉丝量冲击到千万级别。 这简直就是一举多得啊! 樊贝儿对着镜头,双眼发亮,无比兴奋地夸赞道: “哇塞,宝宝们!这道红烧肉简直是舌尖上的顶级享受!口感无比软糯,猪肉在齿间轻轻一抿就化开了,肥而不腻,瘦而不柴,咸甜恰到好处,香料的搭配更是锦上添花,将猪肉本身的鲜美发挥到了极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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