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风淡淡一笑。 “我父亲让我回来,是希望我能认祖归宗,重回宁家生活。” 说罢他也望向对方。 这这件事,在宁风心里,基本就到此为止了。 接替前身的身体,总有一些羁绊留下。 因果不除。 道心难稳。 宁风看得出对方的冷漠。 他甚至希望对方一言拒绝,从此一刀两断。 果然,宁延恒没有让他失望: “你的爷爷和父亲,从一开始都没有录入族谱,谈何认祖归宗?” 宁风闻言,心头微定,正准备起身告辞。 “不过……” 但对方又发话了,似乎还有下文。 “不过你我始终有血脉之亲,既然你一场来到,我也不能叫你白跑。” 宁延恒提高声调:“来人!” 在那边的屋子前,本来就有两名下人在伺候着,此时听到家主发话,连忙小跑过来。 “去账房取一百两黄金银票,交给这位小兄弟,然后送他出府吧。” 凡俗中黄白之物颇重,所以也有银庄,可以置换成银票,方便携带。 “是,老爷!” 下人弯腰对着凌风一请:“小哥请这边随我我来。” 宁风摆了摆手,笑道: “你带我出府便可,银票就不必了。” 说罢起身。 朝宁延恒道:“告辞。” 然后也不管那个下人,直接自己就往府外走去,下人见状,回头看了一眼家主,见家主并没有反应,连忙跑到前方,给宁风引路。 “有点意思。” 等两人走远之后,宁延恒才回过神,喃喃自语道,方他没有反应,是因为吃惊。 这个庶子之孙,竟然对一百两金子,没有表露出任何感兴趣的意思? 要知道一百两金子,就是一万两银子,不仅够他来回的路费,如果省吃俭用的话,完全足够一家三口吃上十年了。 他居然不要? 当年宁风母子离开宁家的时候,宁延恒还未是家主,但他自幼就与那个庶子并无感情,甚至经常对这位同父异母的胞弟嗤之以鼻。 凡俗的观念就是如此,不仅是宁延恒,宁家的其他族人,也没有一个人看得起庶子身份。 至于庶子之子,那个宁鸣风,宁延恒更是从未放在心上过。他每次见到宁鸣风在庭院子里玩耍,都会大声训斥,将他赶回屋中去。 此时对方的儿子,居然想认祖归宗? 在宁家延恒眼中,自然是不可能的事。 宁府如何丢得起这个人? 若是对方早来三十年,宁延恒说不定会拿着扫帚把宁风赶出去。 但如今,他逾已古稀之年,已经没有了年少时的那种盛气,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所以他才让下人取出一百两黄金打发对方。 但,对方竟然好像看不上? 宁延恒自嘲地笑了笑,然后摇着摇头,这件事,他再也没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庶子一家与自己的因果,就比了结。 自己的子孙,以后也不会知道这件事。 他与宁风的对话,他也不打算告诉任何人。 而宁风。 在走出宁府大门时,也突然感觉到身上,似乎有某种东西悄然脱离,一份隐隐约约的羁绊,瞬间消失了。 就如当年,前身的残魂在他体内离去一般。 宁家凡俗之事,已了了。 从此青山绿水,再无相逢。 “走,此处风水不佳,不宜在此扎根。” 宁风在茶馆找到了三人。 然后便启程前往桂花镇。 桂花镇距离桃花镇三百余里,常住人口六百多万,在这一界,只能算是一个小镇。 人口不多,地势又偏远。 所以算是一个宁静小镇,有山有水之余,又不失凡俗繁华,在此扎根,最好不过。 桂花镇是关慧和宁风一起商量选出来的。 “此镇环山绕水,浩气阳隆,乃兴家格局。” 关慧如是说。 凡马踏俗尘,一路朝南跑。 来到桂花镇,已是近黄昏。 四人又找了一间客栈,宁风原本想直接躺住下,但没想到这里虽是偏远小镇,但夜市却极其繁华。 宁风便喊上其余三人,出去镇上街道逛了一圈。 只见这桂花镇。 四处灯红酒绿。 处处商贾遍布。biqubao.com 丝毫不比仙城的街道里冷寂,不过给宁风很快就想明白其中的道理。 修仙者,志在大道,物欲极低,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修行修炼上。 而凡人寿元短暂,匆匆转眼便是一生,青春不常有,场景更是不常在,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尽情享受。 这无可厚非。 不过无论走在什么街道,都似乎闻到一阵阵淡淡的桂花香味,宁风还以为是错觉,但是问宁泽,宁泽点头说他也闻到了。 于是让郑羽上前找人一问。 原来是桂花镇内种植不少桂花树,所以桂树的奇特味道随风飘荡四处,根据郑羽打听的,上个月桂花刚刚开,如果找一个多月过来,味道会更加浓郁。 此时已入冬,花瓣凋零,香气已淡了不少。 而且这桂花镇内,还有一项特产,桂花酒。 采十月之桂花,酿五年之陈酒。 四人找了一家小酒馆。 叫上两壶桂花酒,趁夜品尝。 其味清香入沁,喝入口中有一股凉爽。 “此酒尚可。” 宁风决定等宁泽安顿好,回去时买几瓶带回去。 第二日,天刚亮。 宁风便让郑羽和王威二人出去,寻找合适的宅子,但没一会,两人就回来了。 还带回来着一位少女。 张威禀报道: “家主,这是隔壁牙家的伙计,她说可以先介绍一下镇上在售的宅子给我们,如果觉得合适了,再过去看,免得花费时间一家家找。” 还有牙行? 这倒是省事。 宁风点头,向这位少女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在凡俗中买卖房屋,手续相当简单。 银货两讫,交割房契便可。 “你们牙行手头的宅子,都是什么价位?” 宁风又问。 少女大概十五六岁的样子,长相颇为盈利乖巧,闻言便笑道:“桂花镇虽然很大,但是人口并不多,房屋并不太值钱,像一般的二进院子,也就两三百两黄金,便可拿下。” 百两黄金,就是万两白银。 “小一些的院子,七八千两白银足以买一套了。若是不在乎位置,四五千两白银价位的院子,也是有的。” 接着她又问宁风: “这位公子,您家几口人?一般买院子都是看人口数目挑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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