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啊,领导。” 一进办公室,我就问道。 “下午总公司有个聚会,你陪我去一趟。” 刘志轩正在敲着笔记本键盘,头也没抬的说道。 他桌上放着不少好东西,其中有一条高档烟,我趁机靠近过去,毫不犹豫的偷偷拿了一包塞进袖子里,嘴上说道:“总公司聚会,带我去不合适吧?不如带陆经理啊,长得漂亮,拿得出手。” 聚会这种场合,我不太适应,因为实在是太无聊了。 大家穿得西装革履的站在一起,互相吹捧,听着都恶心。 “让你去就去,哪那么多废话?” 刘浩轩抬头看了我一眼,不耐烦的说道:“手挺快啊,你咋不整条都拿走呢?” “嘿嘿,你又不抽烟,放着也是浪费,我帮你分担一下。”我咧嘴笑道。 “行了,下午三点,你开车。” 刘浩轩没有多说,直接扔了把车钥匙过来。 “领导,我能不去吗?”我试探问道。 刘浩轩淡淡道:“行啊,那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靠!你这分明是打击报复。” 我瞪着眼睛,无奈拿着车钥匙离开了。 总公司的会议,基本上都是集团的高管,最上层的权利核心,我还从来都没有参加过。 我不知道刘浩轩非要带着我的意义,可能是新公司这边,没有他足够信任的人吧。 广泰集团总公司大厦,是独栋的,16a的大厅里,我和刘浩轩早就到了。 大厅里有不少人,会场上也摆着不少零食和水果。 我替刘浩轩端了一杯果汁过来,问道:“能喝吗?” “嗯。” 刘浩轩微微皱眉,但还是接了过去,随后目光看向了远处。 “谁啊?” 我也跟着看了过去,发现从门口走进来几个生面孔,领头一个中年男子,脸上挂着微笑,一走进来,立马就有一群人上去迎接了。 很显然,这个人身份地位很高。 “你不认识?他就是赵炳,大太子麾下的核心,可以说是他的大管家吧。”刘浩轩喝了一口果汁,说道。 “他就是赵炳?” 我心中一凛,顿时有些不自在。 要知道,我和赵炳的老婆王梦,隔三差五的都会温存一下的。 这么算的话,等于是我给赵炳戴了绿帽子的。 不过,对于赵炳这个级别的人物来说,早已经无所谓了,他根本就不爱王梦,外面养着几个情妇,私生子都快有了吧。 我正思考着的时候,没想到,赵炳跟一群人寒暄完了,居然朝着我和刘浩轩这边走了过来。 刘浩轩也主动上前去握手,道:“赵总。” “呵呵,小刘啊,你这升职的速度就跟坐了火箭一样啊,这么快就成新公司老总了,真是后生可畏啊。”赵炳满脸笑意,但说话的语气,却听着阴阳怪气的。 刘浩轩笑眯眯的说道:“能者居上,我觉得靠本事吃饭,心里很踏实,总比吃软饭的好。赵总,你说呢?” 这话,真够狠的。 在广泰,谁不知道赵炳是靠老婆王梦上位的,出了名的软饭王。 没想到,刘浩轩反击起来,也是思考都不客气。 “呵呵,我们都是普通人,哪像刘总你,海外归来的。呵呵,你们随意坐,到总公司来了,别客气啊。” 果然,赵炳脸立马有点儿黑了,但他到底老江湖了,吃了这么多年软饭,早已经习惯别人的冷嘲热讽,这也是他最大的痛点。 但再怎么样,他现在也是集团总公司的副总,位高权重,根本不是刘浩轩能够比的。 赵炳自讨了没趣,很快带着人离开了,又跟另外一伙人打得火热。 说实话,今天只是一个简单的聚会,总集团公司隔三差五都会有这样的聚会,能站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总集团公司有身份地位的人。 像我,如果不是刘浩轩带我,都没有资格进来。 这种场合,的确不适合我,大家都在找人聊天,就连刘浩轩都端着酒杯,在落地窗处跟一个女人在聊天。 我有些百无聊赖,正巧这时我见到了一个熟人。 张津渝。 她居然也来了,正在跟人说这话。 我连忙走过去,隔着一段距离,跟她打了个招呼。 “你们先聊,我过去一下。” 张津渝微笑了一下,随后朝我走过来,略显惊讶道:“你怎么也来了?” “刘浩轩带我来的,怎么,我不配来吗?”我问道。 张津渝白了我一眼,说道:“没这个意思,只是奇怪。不过,来了也好,你知道今天聚会的意义在哪里吗?” “不知道。”我老实的摇头道。 “不知道你还来?” 张津渝无奈的看了我一眼,说道:“你看看这些人都在干什么?你以为他们都是在简单的聊天吗?都是在拉拢人才,培养自己的势力。” “为什么?”我好奇问道。 张津渝看了一下四周,确定没人后,才低声凑到我耳边说道:“有传言说,老头子不行了。” “啊?” 我微微有些震惊。 广泰只有一个老头子,那就是集团的董事长。 他如果去世了,那三位太子爷为了争夺家产,还不闹翻了天啊? 如果是普通家庭也就算了,但广泰偌大的基业,在绝对的利益面前,就算三位太子爷不想争,各自麾下的势力也不会容忍的。 很显然,他们都敏锐的嗅到了老爷子去世,三位太子爷开始争权夺位的时代要来临了。 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站队,拉拢势力。 难怪刘浩轩今天非要我来,可是,我来又有什么作用呢? “对了,你那个徒弟刘欣也来了,不过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刘浩轩带你过来,估计也是想提拔你,让你长长见识,多认识一些人,以后跟集团总公司这边好交接。”张津渝说道。 提拔我? 这个事,刘浩轩倒是提过了。 我有些疑惑,道:“太急了吧?我才刚到新公司不久。” “如果老头子真走了,三太子这边肯定需要值得信任的人,关键时刻,提拔你,是给你上升的机会,你别不知好歹。趁着这种会议,别跟着傻子一样在哪站着,多走动走动,跟人家打个招呼,哪怕混个脸熟。” 张津渝批评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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