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之前,我把推荐的人选提交了上去。 所有的一切完成,我站起身来,说道:“来老药厂任职的这段时间,很高兴认识大家,也很幸运,能并肩作战这么久,要感谢的人太多了,我就不矫情了。我虽然卸任了,但人还在辽市,有空一起吃饭!” 陈久思道:“靠,真走啊?吴总,别的我不说了,你要是走的话,那我也不干了!” “对,我们大家都不干了,凭什么啊是不是?” “就是,上层也太无情了,吴总干得好好的,这个时候换人,不是恶心人吗?” “没有吴总,谁认识我啊?” .... 众人闹哄哄的,有陈久思带头,其他中高层管理也纷纷发话道。 我压了压手掌,示意大家安静,随后笑道:“我很感谢大家的仗义,但是没这个必要。地球离了谁都照转,同理,公司缺了我,也是一样运转的。老陈,你就别带头造反了啊,别弄得人家说我吴前是拉帮结派的,走了还要把老药厂公司给弄散了。大家各司其职,干好自己的工作,尽量别给新来的总经理添麻烦。” “嗯,吴前说得对,人家不仁,但我们不能不义。我是可以走的,反正我是跟吴前一块儿来的,他走,我肯定不留。这个生产副总,我干得也没啥意思。但老陈,你别乱来,真不干了,你小媳妇儿那天天美容瑜伽课,买包包化妆品,谁给钱啊?”王凯说道。 陈久思笑道:“哈哈,靠,她既然选择跟了我,那肯定我吃什么吃什么呗。没钱那就少整那些玩意儿。” “好了,别扯淡了!晚上咱们也别整什么送别仪式了,全体员工到海鲜楼吃个饭,就当是告别了。那个张副总,这个钱,公司能报销吧?” 我看了张津渝一眼,问道。 张津渝笑了一下,说道:“报销不符合规矩,不过,可以算是公司团建。” “听见没,咱们财神爷发话了,晚上大家敞开了肚子吃啊,飞天茅台,踩箱喝!”王凯说道。 陈久思则笑眯眯的问道:“呵呵,张副总,团建能加点饭后娱乐活动吗?比如洗脚,按摩什么的。” “可以啊,你不怕我叫你媳妇儿来查岗,就使劲叫吧。” “你这人...” “哈哈!” .... 晚上,老药厂所有员工直接把海鲜楼包场了,因为是光明正大的公款吃喝,大家吃得都很开心。 中途的时候,海鲜楼的二楼阳台外面,张津渝找到了我。 海鲜楼的风景很好,外面就是一条湖,站在楼上,有种站在外滩的感觉。 “心里不好受吧?”张津渝问了一句。 我被陈久思一群人灌了不少酒,脑子晕乎乎的,摇晃了一下脑袋,我说道:“也没有什么不好受的,公司是人家的,怎么安排都没有错。只是,大家在一起待得久了,有点儿不舍得。” 张津渝抿了抿嘴,说道:“换成我也是一样,这次,三太子的确是有点儿没人情味了。不过,这才像是一个广泰集团继承人的样子。慈不掌兵,站在他的位置上来看,换掉你是必然的事情,因为老药厂里,跟你站队的人太多了,我相信只要你振臂一呼,陈久思这些人都会跟着你走,对吗?” 我想了想,突然内心没什么怨气了,笑道:“确实是,不过,我没这个想法。” “我也知道,但换成你是三太子那个位置,也会不放心的,因为你不太听话。”张津渝说道。 “也对,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也想通了。你怎么样?后面会不会调你回去?” 我问了一句。 张津渝想了想,说道:“暂时应该不会,上面需要我来办韩思平稳住局势,全调走了,他的工作怎么展开呢。对了,你对这个韩思平熟悉吗?” “没听说过。” “这个人,是大太子的人。” 张津渝忽然说道。 我楞了一下,诧异问道:“嗯?大太子的人,怎么会被调到老药厂来?刘浩轩他疯了?” “我也不太清楚,但大概是已经被拉拢过来了,而老药厂,应该是许诺给人家的代价。” 我吐槽说道:“草!那这个人是个墙头草啊,今天他能因为老药厂的好处投靠三太子,明天就不会改变立场了吗?三太子这步棋,到底咋想的啊?” “你都看不懂,我就更不懂了。不过,有林相城在身边,应该是什么立场问题的。”张津渝补充说道。 大太子的人,被安排到老药厂来当总经理,等于是给人一个产业,捞钱的地方。 这样的人派过来,对于老药厂不是什么好事。 我一阵头疼,有种亲手养大的白菜,要被猪拱了的感觉。 但随即,我晃了晃脑袋,感叹道:“唉,无所谓了。我这都走了,还操心这么多事干什么?真是闲的。” “真不回总公司了?有什么打算没有?”张津渝问道。 我笑道:“回去干什么?再被调到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辟战场,帮三太子打江山,打完了,再被换个地方,继续干?我可没那么贱。暂时就去盛大医药待着呗,虽然是大家合伙的,但我有股份,而且,赵建树,郑经他们,肯定不敢跟我龇牙。” “盛大医药的前景不错,这一点,你比我有远见。”张津渝说道。 当初盛大医药能建立起来的前提是郑如海的药方,为了这个药方,我可是费了不少功夫的。 背着总公司在外面自己弄个医药公司,原本这不符合规矩的,但我一没利用老药厂公司的资源,二没挪用自己,算不上什么违规,张津渝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我笑了笑,说道:“远见谈不上,给自己留了条后路吧。其实,老药厂这个什么总经理的职位我没什么不舍得的,就是三太子太急了,他如果给我打个电话,可能我心里都没什么意见,再给他卖命几年都无所谓了。” “你倒是看得开。” “以后还能找你吗?”我问道。 张津渝瞥了我一眼,问道:“找我干什么?” 我咧嘴笑道:“良辰美景,孤男寡女的,找你还能干什么?难道聊人生理想,聊中东战争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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