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就出门了,好像是说去市里做唐氏筛查。” “哦,那不管他们俩,我们去!” 白水镇的镇口上,我们等了没一会儿,宋妮妮的部门领导和同事就到了。 三男两女,开的是一辆车。 下车后我才知道,宋妮妮的领导是个女的,叫杨丽,差不多四十来岁,但身材保持得很好,化着淡妆,身上有一股风韵犹存的女人味。 听宋妮妮说,这个杨主任平时对她们挺严厉苛刻的,这次也是来锦市带队参加一个什么交流会的,上面要求帮忙宣传白水镇,顺便看看搞得怎么样,毕竟辽市像白水镇这样的有着天然旅游资源的镇子不少。 也算是提前取经吧。 “杨主任好!” 宋妮妮和咪咪像个乖学生一样,连忙上前道。 杨丽却是面带微笑,说道:“在外面就不用这么拘束了,你们两个先来的,对白水镇了解了不少吧?这块儿开发得怎么样了?” “还行吧,目前还处于刚刚开发阶段,很多锦市的企业都过来买地皮高楼,以后肯定会火爆起来的。” 宋妮妮回答道。 杨丽这才注意到了我和胡亮,出于礼貌,问道:“哦,这两位是?” 宋妮妮脸红了一下,没好意思回答。 倒是咪咪很大方的说道:“杨主任,这是我男朋友,胡亮。他是吴前,嗯,妮妮的男朋友。” 一听这话,剩下的两男两女都是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其中一个男人,更是投射出了浓烈的敌意。 “妮妮,你找男朋友了?” “哇,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吧?长得还挺帅的,哎,他是干什么的?” 两个女孩子立马凑上来,拉着宋妮妮追问个不停。 宋妮妮勉强解释道:“就是一普通工作,公司派他来这边弄温泉酒店吧。” 听到这话,一个男同事立马笑道:“呵呵,妮妮,那也太普通了吧,连台车都没有,这可跟我们郭少没法比啊,人家家里至少是自己开公司的,生意做得正经不小呢,开的都是宝马。” 另一个男的,应该就是他口里的郭少吧,刚刚车就是他开的。 宝马,的确是豪车。 而我们今天没开车,因为公司唯一一台车被刘冠东开走了。 郭少也瞥了我一眼,一副我为你好的诚恳态度,说道:“是啊妮妮,找男朋友还是需要谨慎,你太单纯,别被人家骗了。” 这话就说得有点儿严重了,宋妮妮本来想争辩一下的,但杨丽此刻打着圆场道:“到饭点了,咱们赶紧去吃饭吧。妮妮,你们对这块儿熟悉点,有什么推荐的美食?” 宋妮妮只好咽了回去,说道:“镇上有一家本土饭店还可以。” 随着白水寨的开发,镇上的人越来越多了,做生意的也多,摆摊的小贩,饭店还有各种娱乐场所也是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开了起来,还有很多家店铺都在装修。 我们选的这家饭店,就是平时用来招待客人的,算是镇上比较高档的一家饭店了。 不过,这在人家郭少眼里,依旧是有点儿嫌弃。 郭少本名叫郭乐,家里做生意的,条件不错,进电视台只是为了进体制内,拿份安稳的工作。 私底下,趁着人在包厢里的时候,咪咪就跟我透露底细了,道:“这个郭少追了我们妮妮一年多呢,平时天天献殷勤,不过,我们妮妮没有搭理他,都拒绝了无数次,他还是坚持着,也算是很有毅力了。” “油头粉面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胡亮毫不客气的说道。 咪咪笑道:“那你还真说对了,这个人挺有心机的,而且有点儿小阴险。之前有个同事得罪他了,然后就被他耍阴招给排挤出了单位。我估摸着啊,这次突然来白水镇,就是他怂恿的,他跟我们主任杨丽关系不错呢。” “呵呵,那他是没遇到我,换成我,鸟儿都给他捶烂了。” “粗鄙!” 宋妮妮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冲我解释道:“吴前,我跟他真没什么关系,而且,我已经明确拒绝了他很多次了,但他还是这样...” “没事,我相信你。” 我笑了笑,并不介意。 其实,这有什么的呢,长得漂亮的女生,有几个男的追不是很正常吗? 更何况,是宋妮妮这种颜值和身材都是顶级的女生,在他们眼中,都是女神级别了。 最重要的是,昨天我刚和宋妮妮捅破了那最后一层窗户纸,连被单都剪下来了,我还有什么好吃醋的? 我们不好聊太久,也进了包厢,大家拿着菜单,点完菜后,郭少就开始装逼了,冲着老板娘喊道:“那个老板娘,你们店里有没有红酒啊?” “红酒?店里没有,但我可以去外面帮你们买。” “哦,哪有82年的拉菲吗?”郭乐极其装逼的说道。 老板娘楞了一下,道:“老板,你开玩笑的吧?我们这种小地方,哪有这种高档的红酒啊。” 郭乐摆摆手,一脸的嫌弃道:“呵呵,那算了,不是82年的,我喝不习惯。那大家来点啤的?” “大中午的,算了吧,晚上咱们再好好喝。” “那行,那就随便吃点。” 这一顿饭吃得很没有意思,因为郭乐似乎是故意的,一直在饭桌上扯着电视台新闻的那些话题,要么就是部门里的事情,反正我和胡亮都插不上什么话,光听他们聊天了。 吃完后,郭乐立马高声喊道:“老板娘,买单!” 老板娘笑道:“呵呵,不用了,吴总已经签单了。” “什么吴总?签什么单?”郭乐楞了一下,问道。 老板娘如同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郭乐,解释说道:“吴总经常在我们饭店招待客人,所以平时都是签单,半个月一结算的。” 听到这话,郭乐闷闷不乐的。 “妮妮,你不是说他就是一普通员工吗?”一个女同事连忙拉着宋妮妮,低声问道。 宋妮妮懵懵的,说道:“啊,我也不太清楚,反正吴前平时挺忙的,我也不知道他在公司是什么职位。” “他在哪个公司啊?” “盛大公司。” “没听说啊。” “呵呵,肯定是新开的小公司吧,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被喊做老总之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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