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精力旺盛,让他磨磨性子也好。别扯了,抓紧按摩吧,我手有点儿痒痒,得找个东西捏捏。” 我试探下的动手道。 妮妮惊呼一声:“哎,不是按摩吗?你脱我裤子干嘛?” “都按按!” 半个小时后,我依旧有些意犹未尽,这次没发挥好,不过妮妮俏脸红润,打了我一下,嗔声道:“要死啦你,刚才那么用力,咪咪还在隔壁呢,她该听见了!” 我说道:“怕什么?刚好给胡亮上上强度,让他有点儿压力,不然在外面他容易迷失自己。” “好像也有道理哦。” “那当然了,助人为快乐之本嘛!” 我理直气壮的说道。 ...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万小馨叫了过去。 万宝龙的追悼会,办得还是很隆重的,但唯独家属这边,曹家人一个都没来,就连曹婉瑜,以及万宝龙的小儿子万小乐也没有出现。 很显然,昨天的遗嘱一公布,曹家人是彻底翻脸了。 他们当然恨万宝龙,以为万宝龙死了,宝龙集团会落到他们的手里,再怎么不济,凭借曹婉瑜妻子的身份,加上儿子万小乐,妥妥的家产继承人。 但没想到,万宝龙留了后手,不但立下了遗嘱,还有张明池这样的专业团队为她服务。 万小馨无缝衔接,顺利上位,曹家人直接被排除在外了。 出于嫉恨和愤怒,曹家人肯定不会来的,但曹婉瑜不来,明显让追悼会有点儿寒酸了。 所以万小馨拉我来,是充当家属的,因为万宝龙那边没什么直系亲属。 万小馨眼眶红红的,拉着我的手,含泪说道:“吴前,我爸生前就一直告诉我,让我当你是亲哥哥,现在,当着我爸的面,我认你当大哥。我什么都不懂,以后都靠你了!” “嗯,先把葬礼办完了再说吧。” 我点点头,答应了下来,但什么话都没说。 秦一航说得没错,万小馨的确是变了,从说话的语气都能感受得出来,到底是万宝龙的女儿,并没有表面上的那么天真无邪和单纯,至少,她是个聪明人,而且有心机城府的。 一个人有心机城府,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生活不是电视剧,那些傻白甜的女主角放在现实中,肯定下场会很惨。 追悼会上来的人很多,除了宝龙集团的一些高层,万宝龙的朋友,甚至连官方都派了几波人过来。 我和万小馨就并排跪在侧面,跪了一整天,直到追悼会结束。 第二天,是万宝龙的葬礼,地点早就选好了,是辽市的一处豪华公墓,独栋别墅,十分奢侈。 等葬礼办完了,接下来的几天,万小馨基本上没有找过我,而且,据秦一航说,万小馨很忙,忙到连他想要见万小馨一面,都得提前预约的。 对此,我只能安慰道:“小馨刚刚接手宝龙集团,公司很多高层原来连万宝龙在的时候都要造反,现在,万小馨上位了,肯定更加头疼。给她点时间吧,等忙过了这阵,集团稳定下来就好了。” “我是能理解,但总不至于连回个消息的时间都没有吧?我感觉不对劲,她肯定是变心了。真的吴前,我不是开玩笑,我感觉得到的。” “如果真是这样,你怎么打算的?”我问了一句。 “那能怎么打算啊,人家现在是宝龙集团的董事长,年纪轻轻就跻身了辽市首富,我还能强娶她不成?分手呗,反正我爸那边的工作也做不通,官商结合,很麻烦的,他希望我娶的是一个能顾家,安分守己的女人。”秦一航推心置腹的跟我说道。 对于这一点,我也能理解,原本万宝龙还在,秦一航和万小馨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万宝龙死了,万小馨成了宝龙集团的董事长,情况就不太合适了。 秦一航家里已经足够显赫了,不需要一个那么耀眼的女人做老婆,反而是越普通的越好。 感情是他们两个人自己的事情,我也不好插手,只能尽量安慰秦一航几句。 万小馨是真的变了。 万宝追悼会上,主动认我做大哥,这种事换成以前她肯定干不出来的,而且,我总感觉,她现在对我的感情,有点儿虚伪。 ... 我本来以为胡亮调查那个肇事司机家里,可能要一段时间的,但没想到,胡亮还真有这方面的天分,蹲守了几天,还真让他找到了点线索。 于是,胡亮就激动的跟我打电话,让我过去确认。 肇事的火车司机叫于枭,本身就不是什么正经人,早年前因为违背妇女意志进去蹲了几年,出来后,又干起了烧烤摊,然后又因为跟人打架斗殴,判了三年。 再就是这次出来,然后就出了万宝龙车祸的事情了。 看完这个于枭的经历,我越发觉得,万宝龙的车祸有古怪。 第一怀疑的目标,当然是曹家人,以及万宝龙的那个妻子,曹婉瑜。 于枭的家就在辽市的郊区,属于工业区一带的,家里挺穷的,住的还是那种老式的筒子楼,有个老婆,给他生了一儿一女。 说起来,于枭也是牛逼人物,前前后后进去蹲了十来年,每次放出来的时间都很短,但他还能趁着这段时间造人,也是个人才。 胡亮蹲守了几天,查到的线索就是于枭的老婆徐莹莹最近出手很大方,经常去麻将馆打麻将,还新买了一个金手镯,花了一万多。 家里虽然穷,但徐莹莹穿着打扮却很时尚,每天花枝招展的,就连化妆品用的都是专柜名牌。 关键是,她没有工作,银行流水几个户头上也差不多入账记录,那这些钱,都是从哪儿来的? 于枭还在重症监护室呢,都截肢了拿不出来钱。 因为这些细节,胡亮继续深入调查,伪装成徐莹莹的牌友,然后才发现,徐莹莹每次用的都是现金,数量还不少。 这年头,用现金的人真是不多了,这明显不对劲。 我到郊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也没带其他人,就王凯跟着来了,对付一个女人,还没必要这么兴师动众的。 到地方后,跟胡亮一汇合,王凯就忍不住问道:“你丫的调查清楚了没有?就一个金手镯能说明什么问题?人家长得不赖,还不能靠自己的美貌赚点钱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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