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胸的大小,取决于男人,摸得多了,自然就大了。 妮妮之前的规模,的确没那么大,但现在,丰满而挺拔。 她才二十多岁,但身材已经熟透了,如同蜜桃一般的身体,让我十分迷恋。 摸着她白皙如雪的肌肤,我忍不住扔掉了烟头,再次翻身上去。 “啊?还来?” 妮妮慌了一下,抓着我的肩膀,不让我下沉。 我亲吻着她的耳垂,咧嘴笑道:“多运动对身体好,再说了,我想你给我生个儿子!” 妮妮俏脸通红的,说道:“吴前,你这样子,我,我一个人是满足不了你的...” “难道你还让我去外面找不成?” 我诧异问了一句。 兴致上来了,我也没管那么多,继续亲吻着妮妮的雪白脖颈,然后一路往上,很快进入正题。 但这次,妮妮好像没有之前的兴奋感,反而黛眉紧紧皱起,很痛苦的样子。 我连忙停了下来,问她是不是很痛。 “没事,你来吧,我能忍。” 妮妮咬着贝齿,坚持说道。 再继续下去,那我还算个人吗? 我连忙克制了下来,把妮妮抱在怀里,说道:“傻瓜,你之前怎么不说呢?这种事,要双方都快乐才行啊,你不能为了满足我,自己承受痛苦的。” 之前我没注意这些,可能还年轻,身体旺盛,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要一两次,然后早上起来,再满足一次。 主要是妮妮实在太诱人了。 无论是脸蛋和身材,都让我沉迷。 而且,我心里还觉得,来的次数越多,她应该越高兴才是。 但现在我才发现,不是这样的。 妮妮躺在我怀里,小声说道:“说真的,你如果要找,我也不介意的,只要不带回家里来就行。吴前,你难道没发现吗?最近我们这个月好像有点儿太频繁了,基本上每天都要,我,我白天上班都打瞌睡,没什么精神。有几次,领导都批评我了,耽误了不少工作。” 我说道:“那怎么办?不是说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吗?” “讨厌!那也分人的好吗?反正,我对这个事,兴趣不是很大。也不能说没有吧,但要注意频率。” “那要多久一次的频率?” “一个月一次吧。” 我顿时不乐意了,瞪着眼睛道:“那你还不如杀了我!” “吴前,你是不是还很难受吗?要不,要不我帮你吧...” 妮妮知道我没得到满足,很乖巧的把头发顺到脑后,然后俯下身子来。 我没阻拦,伸手摸着她的脑袋,安静的享受着。 最后弄得妮妮满脸都是,她羞愤不已,赶紧去卫生间刷牙洗脸,还坚持敷了个面膜才觉得干净了一些。 重新躺在床上,妮妮问道:“对了,我们单位有个人物专刊的任务,就是采访一些传奇人物,你能帮我吗?” “采访我?算了吧,我能算什么传奇人物啊,你找找别人吧。” 我对于这种公开露脸的事情,还是比较拒绝的,怕社死。 再说了,赚钱要低调,财不露白。 但妮妮撒娇道:“我就是个小记者,找别人人家也不搭理我呀。帮帮忙嘛,再说了,这是出名的好事儿,还能帮你提升盛大医药的企业知名度。” 我想想也是,但不能就这么答应了妮妮,凑到她耳边的,低声道:“那下次,我还要像今天这样。” 妮妮嗔了我一眼,咬着贝齿道:“成交!” ... 第二天一早,李珂就在公司等我了。 今天要去医院,探望丁旭那个孙子。 说实话,我心里火气还是很大的,明明是他丁旭先冲我们下手的,公司损失不少,赵建树他们还被转了看守所,现在我却要去给丁旭赔礼道歉。 想想都窝火,但你还没办法不低头,谁让人家会投胎呢? 对于女人来说,改变命运的方式有三种,投胎,读书和嫁人。 但对于男人来说,就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投胎! 这个世界,对于男人来说太不公平了! 去医院探望人,不能去太晚,肯定不能超过十二点,到了门口,把车停好后,李珂问道:“要不要买个果篮?意思一下?” “我都想买个花圈送给他!”刘冠东没好气道。 他昨天气呼呼的说不来,但今天还是跟着来的,我知道刘冠东是不情愿低头的,但为了公司,也只能跟着来一趟。 我拍了拍他肩膀,冲李珂道:“买一个吧,是个意思就行。” 我跟丁旭不熟,是打了他老子丁书记的电话才问到是在17楼的特护病房里。 打这个电话,我也是在表明我的态度,我已经主动退让一步了,如果丁旭还不知道好歹,那就真别怪我不客气了。 “放心,我也跟丁旭交代了,大家以和为贵。现在是经济社会,凡事嘛,可以商量着来。”丁书记当然是人精,听出了我话里的意思,说道。 我跟他之间,没什么好聊的,挂断电话后,刚好电梯来了。 大医院就是这点麻烦,八部电梯都不够用的,整个住院部,十几层,我们刚进去就挤满了。 但到了高层就好了很多,刘冠东告诉我,10层以下的,基本上都是普通老百姓住的病房,有的没房间了,就只能在走廊和大厅。 至于高层住的病人,不是有钱,就是有权的。 17楼,丁旭的病房是单独的,他穿着病号服,但什么事都没有,坐在病床上,翘着二郎腿,床旁边四五个人,围着个小桌子正在打扑克。 “卧槽,老子顺子都能被吃啊!” “顺子算个屁啊,老子金花跟了五圈,妈的!” “哈哈哈,该!活该你们贪心啊,给钱给钱,还有豹子的喜钱!” 好像玩的还是扎金花,几个人叫嚷着,声音很大,站在门外我都听到了。 这些人,都是丁旭的狗腿子,陪着他在医院里解闷的。 李珂敲了一下门,但没人搭理,我们只好自己推门进去了。 “丁少,听说你住院了,我们吴总特地来探望一下。” 我和刘冠东都没说话,李珂主动礼貌的打招呼道。 丁旭早就看到我们来了,但理都没理,听到李珂的话,也照样没理会,只是拿着面前的钞票,扔了几张出去,道:“我先闷三圈的,你快点,别墨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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