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想到,晚上牌局的时候,还多来了个人。 俞洪是不打牌的,秦一航,孔德高和我,另外来的一个,是柳小洁的朋友,以前公司的老板,跟秦一航也是认识的。 这个人高高瘦瘦,看着斯斯文文的样子,穿得也是西装革履的,挺有派头,戴的腕表,价值不菲,我略懂一点,好像是叫什么百丽的,一百多万。 “介绍一下,这位是董小飒先生,也是我的前任老板。做的是酒店和电子贸易生意。”柳小洁主动介绍道。 董小飒主动上前,伸手道:“你好吴总,久仰大名啊。之前老听秦公子提起你,晚上小洁说这边有个牌局,让我凑一手,吴总不介意吧?” 他叫柳小洁居然这么亲昵,让我心底有些不舒服,但表面上,我还是没有展露出来,微笑道:“都是朋友,娱乐一下而已,开心就好。” “呵呵,小洁以前可是我手底下的一员大将啊,但很可惜,我这庙小,她待不住要跳走,实在是可惜。” 坐下来后,董小飒又感叹道。 一旁,柳小洁正给我们倒水,埋怨道:“小飒,玩牌就玩牌,说那么多干什么啊?” “行,明白。打麻将,嗯,咱们玩多大的啊?”董小飒问道。 秦一航不在意这个,说道:“我随意,听大家的,多大的都行。” 倒是孔德高主动说道:“吴总说了,都是朋友,娱乐为主,那就打一张的码吧。” “行,洗牌吧!” 我们说的打一张,其实就是一千块打底,这边的麻将比较单挑,只有条子筒子万子,而且不能缺三门,放炮三倍,其他两家跟赔。 反正规则比较简单,容易糊,但也讲究技巧。 因为打得不大,所以大家都比较随意,一边打一边聊着天。 我主动聊道:“老孔,那个港口码头项目你听说了吧?有没有兴趣掺和一把?” 大家都是老朋友了,所以也没必要遮遮掩掩的。 孔德高一愣,随后笑着说道:“我?算了吧,这么多场子我都管不过来,真没心思再搞新业务。再说了,你那港口码头投资可不小啊,但回钱还不知道到猴年马月呢。” “哪有那么夸张,三五年建成后就可以等着收钱了。再说了,你那么多钱放银行能下崽啊,投资进来,这辈子都吃喝不愁了。”我劝了一句。 听到这话,孔德高立马道:“你看看啊,我就说今晚怎么这么主动拉我打牌呢,原来在这儿等着我呢。老俞,你怎么说?” “吴总是我老板,他说要我投资,我还能怎么办呢?” 俞洪也是一脸的无奈,说着,停顿了一下,道:“不过,我这本钱小,底子薄,多的没有,勉强能凑出来一千个吧。反正再要也没有,除非让我卖肾去!” 一千个不算多,对于投资港口码头的项目来说,只能算是杯水车薪。 但俞洪的家底,舍得拿出来一千个,足以证明他的忠心了。 这一点,我很欣赏,也知道俞洪是在卖我的好。 分公司交给他,我从来都没有过问,包括盛大酒店这边,对他是绝对信任的。 同样的,俞洪这一千万就是回报,他也信任我。 孔德高听了,顿时骂道:“草,你还真舍得下本啊,差点忘了,你们这都是一家的,就我一个外人啊。秦公子,你得帮我说两句啊。五万!” 秦一航一推牌,笑眯眯道:“说啥?五万我糊了,你放炮的,给钱给钱!” “靠,我们这儿研究大事儿呢,你咋这么较真呢?” 孔德高翻了翻白眼道。 秦一航说道:“你们研究你们的,要我说啊,这上面牵头弄的事情,肯定不会让你们亏的,值得投资一把。” 这时,一直在旁边听着的董小飒主动问道:“哎,吴总,你们说的是西港区的那个港口码头项目吗?” “对!” 我点头,倒是有点儿意外。 董小飒说道:“我也听说了一点风声,听说上面支持力度挺大的,我能不能也入股一点?” 我抽了口烟,问道:“行倒是行,你打算投多少呢?” 董小飒很随意的说道:“小打小闹没意思,我拿八千万出来吧。” 八千万,这绝对是一笔巨大的投资了。 关键是,我们才刚认识,他就要投资八千万,这让我感觉有点儿不踏实。 董小飒笑眯眯道:“呵呵,这算什么。我信任小洁,她今天其实跟我讲了这个项目,我觉得挺靠谱的。再说了,秦公子不也觉得行吗?” 我看了柳小洁一眼,心里倒是挺意外的,她居然私底下帮我拉拢了投资过来。 “嗯,不过我事先说好了,这钱你投资了,暂时可能没有回头钱的。而且,我一不给你保证,二不给你质股。你可要考虑清楚了。”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把实际情况说了出来。 “没事,八千万对我来说也不算什么大钱。来来来,赶紧下一局的。” 董小飒却丝毫都不在意。 中途上厕所的时候,我特意找了秦一航一起,问道:“这个董小飒什么来头?说话靠谱吗?” “还行吧,公子哥,家里有几家五星级酒店,还有电子厂啥的,反正不缺钱。至于人品之类的,我不太熟。哎,你那个柳总不是跟她很熟吗?”秦一航说道。 我点点头,也没再问了。 不过,这种嘴上说得好听的,不一定准,具体还要看钱什么时候到账。 ... 而此时另一头,李金国自从跟陈江南说完不干了之后,心情一直挺压抑的。 得不偿失啊! 因为坑了我这事,支行行长的位置被停了,目前是停止观察的阶段,其实这个时候,就看自己的后台够不够硬,有没有人脉了。 关系搞得好,换一家银行任职,没什么影响。但闹不好,那就是降级,重新做个小职员了。 这绝对是李金国接受不了的。 他这几天也一直都在努力活动,但没什么用,老丈人因为朱芳雨的事儿,直接发话了,他没有李金国这个女婿。 说起来,李金国心里也挺委屈的,出轨偷人的是他老丈人的女儿,背锅的却是自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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