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 我迅速的接起来,几乎感觉到了,肯定是胡亮打过来的。 “是我啊大哥,怎么刘冠东他们电话都打不通呢?你到这边了没有?”胡亮大大咧咧的问道。 我着急的问道:“你踏马的昨晚到底干了什么?刘冠东被抓走了,刚刚才赎出来,警察那边说是你杀人了?你杀谁了?” “我杀谁了?” 胡亮懵逼的问了一句。 “我他妈问你呢?” “我不知道啊,我杀人了?不可能吧,那个人没死啊,绝对不可能的,我记得很清楚,当时他还活得好好的,能自己开车呢。” 胡亮努力回忆着,肯定的说道。 没杀人就好,这里面肯定是有误会的,警方也有弄错的时候,更何况,这还是港城的警方。 听到这话,我才松了口气,说道:“你给我仔仔细细的说清楚,到底怎么回事。” “唉,这一两句话的,也说不清楚。你过来找我吧,妈的,老子有点儿迷路了,这玩意儿,地图咋下载啊?”胡亮说道。 “你在哪儿呢?” 我颇为头疼的问了一句。 “这个地方,好像叫,对,尖东,尖沙咀这一块。”胡亮好像在看路标,片刻后才道。 “知道了,我现在过去。” 我点头,正准备挂电话。 胡亮却道:“大哥,我有个请求,你能一个人过来吗?” “为什么?” “唉,有点儿难以启齿。反正,你尽量一个人过来吧。” “知道了!” 我烦躁的挂断了电话,起身准备去换鞋。 “我跟你一起去吧。”刘冠东说道。 刚刚我开的免提,他和李尔都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行!” 我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 虽然胡亮说只让我一个人过去,但我对港城并不熟,而且,带个刘冠东,应该没什么问题。 李尔留在了酒店里,我们俩匆匆忙忙的下楼后,赶紧打了辆出租车。 价格可不便宜,这里也没什么网约车,明明才3公里多的路程,打表收费却要60多块。 到地方后,我立马给胡亮打电话,经过几分钟在电话里的沟通,最终我们在一间破旧的宾馆房间里见到了胡亮。 他围着个大浴巾,穿着拖鞋,坐在床上,一脸惆怅的抽着烟。 “你特么还文艺上了是吧?到底怎么回事?赶紧说!” 我看着他这幅样子,就气不打一出来,踹了他一脚,骂道。 胡亮委屈的解释道:“哥,这个事,他真的不怪我。妈的,我好像是被人家设局了!” 刘冠东骂道:“天才,怎么人家一个个都针对你设局呢?叫你下载反诈app你就是不听,快点说,到底怎么个情况?” “这个事,是这样的...” 胡亮抽着烟,这才打开了话匣子。 事情得从胡亮跟着刘冠东来到港城的第一天说起,他这个人,就是骚了吧唧的,每到一个地方,必然会在手机各种月抛软件上撩妹。 前面几次都没成功,没想到来到港城,这次还真让他撩到了。 这个妹子叫珍妮,是做夜场的。 这种并不是纯卖肉,平时就是忽悠客人消费的,遇到看上眼的,或者是豪爽的大老板才会出去开房。 而胡亮把自己包装成了富二代,出手又大方,珍妮自然而然的跟着他去开房了,以他的女朋友自居。 这让胡亮有些飘飘然了,连续几天,都去给珍妮捧场,消费的钱不少,但也没吃亏,人睡到了,还睡了几次。 本来这也没什么的,但问题就出现在昨晚。 昨天晚上刘冠东出去了,叫了胡亮一起去盯着陈江南他老婆,半途的时候,看到陈江南老婆已经回酒店休息了,就让胡亮先回来。 结果半路上,胡亮就接到了珍妮的电话,说要介绍个朋友给他认识,有好处的。 胡亮刚跟珍妮的新鲜感还没过去,就屁颠屁颠的让司机掉头去了。 吃饭的地方,是珍妮闺蜜的出租房,珍妮介绍了两个朋友给胡亮认识。 一个是珍妮的闺蜜,叫小曼的,还有一个是小曼的男朋友,叫文哥。 文哥是个小混混,以前也是社团的打手,但现在社团都洗白成公司了,他在尖东混了个地下停车场,每天坐着收钱,看起来挺有实力的样子。 “来吧朋友,喝点。相逢就是缘分,咱们今天喝个痛快!”文哥很豪爽的举杯说道。 几杯酒下肚,胡亮也放开了些,好奇的问道:“文哥,我听说港城这边有很多字头社团,你以前那个社团是哪个字头的?是不是经常在大街上拿着刀砍人啊?” “呵呵,电影看多了吧?我那个时候,社团已经开始走上正轨了,拿着刀打打杀杀的,那是低级小混混,我们是穿西装打领带,拿着大哥大电话的。基本上报出社团的名号,人家就乖乖交钱了,基本上不用动手。” 文哥笑眯眯的说道。 “这样啊,那还真跟电影里不一样。” 胡亮咂摸着舌头,似乎有点儿意犹未尽。 “呵呵,那个小亮,我听珍妮说你是内地过来的富二代,盛大集团是你家开的?” “对,董事长吴前是我大哥。” “亲大哥?” “那肯定的啊。” 文哥狐疑问道:“但你们一个姓胡,一个姓吴啊?” 胡亮不想丢面子,信口开河的说道:“哎,我跟我爸姓,我大哥跟他妈姓,我们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大家族嘛,你懂的。你不信,我给你看他手机,还有我们平时的聊天记录。真是我大哥!” “原来是这样啊。” 文哥听了,点点头,又道:“小亮,那我有件事能麻烦你吗?” “借钱?”胡亮还没喝多,警惕的问了一句。 文哥大笑道:“哈哈,我跟你借什么钱啊?我是打算送钱给你。你看我在尖东管着这么大一个停车场,港城可是寸土寸金啊,我每天坐着收钱,还需要借吗?我是想跟你做笔生意。” “什么生意啊?” “你们盛大集团不是有那个什么重振雄风的药丸吗?效果比什么威哥,印度神油可强多了。我是停车场的生意做腻了,想搞医药这行,如果能拿到港城,你们盛大集团的医药专营权,那我以后就赚大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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