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关婷婷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皙,身材傲人,妥妥的御姐风,简直跟电视剧里演的一样。 从外貌上来看,绝对不像是36岁。 我正在公司附近的餐厅,拉着方敬尧一起吃着饭,准备晚上跟着他去那个庄园里住一段时间再说。 自从我和方晴买了房子,就从庄园里搬出来了,现在又厚着脸皮回去住,有点儿挂不住脸,所以我找的借口是,要全心全意的工作。 远离女人,女人只会影响我的赚钱速度。 方敬尧听完后,不屑讥笑道:“我还真不信你能把女人给戒了,吴前,我说实话啊,你这个态度我很喜欢,但你要是能一直保持下去,我绝对服你!” “光服我不够,咱们赌点什么吧?” “行啊,你说赌什么?咱也不吹牛逼,你要是能一个月不碰女人,我白给你一千万,怎么样?要是你忍不住,嘿嘿,我也不要你钱,你把盛大医药的股份再让给我1一个点。” 这家伙,还挺会做生意啊,投资人不是白叫的。 我盛大医药1%的股份,市场价值都不止一千万了,他倒是算盘打得好。 不过,我对自己有信心,正准备答应下来,突然方晴的电话打了过来。 “喂?” “你在哪儿?吴前,你还真打算一直不回来啦?” 方晴问道。 我假装可怜兮兮的说道:“我没地方睡,还回去干什么?唉,算了,反正也没人爱,我这几天都没怎么吃饭,没地方住,只能去网吧包宿,晚上睡觉都经常被冻醒了。” 没想到,方晴一眼就看穿了,讽刺说道:“行了,别装可怜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啊,你有那么多狐朋狗友,还怕没地方睡?” “真的,我对灯发誓,撒谎的话,灯灭我不灭!” “你这个人,嘴里就每一句实话。好啦,晚上回来吧,我买了螃蟹。天冷了,连鸟儿都知道回巢穴躲着,你人也不知道想家。” 人家台阶都给了,我自然不能再端着,赶紧说道:“行,我立马回,半个小时到家,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什么?” “准备迎接我啊,你们的皇帝回来了!” “滚,臭不要脸!” 挂断电话,我心情大好,直接放下了刀叉,看着这西餐都有点儿嫌弃了,有螃蟹吃,谁还愿意吃着混合牛肉啊。 方敬尧盯着我,问道:“你刚刚说的打赌,还算数吗?” “打什么赌?我答应了吗?你这么大个人了,股份的事情能随便拿来打赌的吗?我看你真是爱说笑!” 我嗤之以鼻的说道。 方敬尧捏着叉子,都恨不得捅死我了,咬牙切齿道:“你这无耻的模样,颇有我当年的风范啊!王八蛋,刚刚还说女人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呢?要不是打不过你,我真想一刀插死你啊!” “那是一般人,我能一样吗?女人只能助我越来越富贵,懂吗?” 我摘下围巾,站起身,拿毛巾擦了擦手,说道:“行了,你自己在这儿吃吧,这种西餐怎么嫩配得上我的身份呢?对吧?哦,明天跟那个关婷婷的事情,你别忘了,约好了就开车过来接我吧!” 方敬尧恶狠狠的咬了一口牛排,说道:“好的吴总,别忘了买单啊,你说的你请客!” “我差这点钱吗?” “好,老板大气!” 半个小时后,方敬尧才心满意足的吃饱喝足了,连带着我那份牛排都干掉了,他不喜欢浪费粮食。 等到要出门的时候,却被一个美女服务生拦住了,礼貌的说道:“你好先生,你这边还没买单呢。” 方敬尧楞了一下,问道:“嗯?我朋友不是买过单了吗?” “没有的先生,麻烦你买下单。”服务生面带微笑的说道。 “多少?” “一共是六千八。” 方敬尧瞪圆了眼睛,问道:“六千八?不对吧,我们两个人的牛排套餐,我算过了,总共五百四才对啊。” “你朋友临走前拿了瓶红酒,他说一会儿一起结账的。” “靠!我草泥马的...” 方敬尧没忍住,直接爆了句粗口。 美女服务生皱着眉头,提醒说道:“先生,你可以不买单,但是请你素质一些,别骂人啊。” 方敬尧彻底无语了,掏出手机及道:“不是,我不是骂你...哎呀我草,我真是服了这个老六!行行行,我认了,来,扫码!”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家里,手里还揣着一瓶高档的红酒。 六千多呢,可惜那家西餐厅最贵的就是这瓶酒,本来我想要一瓶82年拉菲或者是罗曼尼康帝啥的,结果人家根本没有。 没办法,吃点亏就吃点亏吧,六千多的红酒,至少也不算差。 到了家门口,按响了门铃,来迎接我的,果然是方晴。 看我拿着红酒,诧异问道:“还买酒干嘛?” “不是买的,方敬尧送的,他说祝福我们百年好合,然后晚上助助兴啥的。”我咧嘴笑道。 “神经,不过这方总,人还怪好嘞!快换鞋吧,菜马上弄好了。” 我踢掉了皮鞋,进去后,看着方晴傲人的身材和白皙的皮肤,惋惜问道:“你做饭怎么不系围裙啊?” “为什么要系围裙?” 方晴没懂。 “不是,系着有感觉一点,有点像女仆啥的,我会比较兴奋。” 我坏笑着,在她翘臀上拍了一下。 “菜好咯!” 正当我带上房门,准备和方晴进入一场深入的交流时,突然从厨房里,唐雅雅系着围裙,头上还带着头巾,端着一个大盘子就出来了。 我顿时无语了,问道:“她怎么还在?” 方晴双手环胸,饶有兴致的看着我,问道:“一直都在啊,晚上雅雅做饭的。呵呵,这就是你想要的女仆装效果?看来我不在的这段日子,你们没少玩啊。” “没有的事儿...” 我连忙解释道。 看到我和方晴两人亲热的样子,唐雅雅杀人一般的眼神盯着我,酸溜溜的说道:“这才几天啊就忍不住了?就算要办事,也得吃饱了再办啊,不然哪有力气?” 方晴俏脸通红。 我却是点头道:“有道理啊,食饭先啊!” 海鲜配红酒,的确是绝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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