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刚想着跑路,这个心态很正常。 以前的时候年轻气盛,因为别人瞅一眼都可能拿刀干起来,但现在不同了。 在新加坡的日子,他已经习惯了这种富足的生活,光脚的才不怕穿鞋的,但他现在穿着鞋呢,肯定怕死。 梁宽找上门的这一次,范志刚是彻底被吓到了。 他怕死,更怕被梁宽这种走投无路,迟早要拉人垫背的人给弄死,那就太冤了。 所以范志刚这才开始着急转移公司的资金,趁早跑路。 而另一边,梁宽跑掉后,并没有离开黑市,反而是偷偷潜伏回了市区。 他没敢联系自己的亲哥哥的梁宇,怕给他带来麻烦,只找了私底下一个从小长到大的发小,托他打听程浩的行踪。 当天晚上,梁宽住在的发小家里。 发小叫志伟,有个乖巧可爱的女儿,梁宽拿出身上仅有的钱,满足了小孩的愿望给她买了辆平衡车,但志伟的老婆,似乎还是对他挺不满的。 原因也很简单,两人很多年没联系了,梁宽突然来家里,两室一厅的老破小房子,根本住不下这么多人,她不得不收拾了床铺,一家三口挤在一起。 最重要的是,梁宽明显是很落魄过来投奔自家老公的,她当然不乐意。 女人都是现实的,这些年,跟着志伟就没过一天好日子。 梁宽是单独住一间,他也看出来了,发小老婆不高兴,所以一直陪着笑脸。 晚上吃饭的时候,志伟回来了,但他眼神暗示了一下,一直没提程浩的事情。等到吃完饭,他和梁宽一起收拾了碗筷和卫生,两人这才来到阳台上。 梁宽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烟盒,刚要抽出来一根递给志伟。 没想到志伟也是心有灵犀,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包最好的华子,塞在他怀里,笑骂道:“不是宁愿不抽烟,抽就要抽最好的烟,泡最烈的妞儿吗?” “哈哈,现在不年轻了,想想以前真的是,挺幼稚的。”梁宽笑道。 “谁看以前,不都是觉得自己很沙比呢。” 志伟说着,狠狠的吸了一口烟,感叹说道:“小时候觉得,翻墙出去上网,被老师抓到是最可怕的事情。高中的时候,觉得考不上大学是天大的事情,等到谈恋爱了,发现她不爱我,天都要塌了。现在回过头来看看,其实那些都不重要。” “那什么最重要呢?”梁宽听着,心里有些触动,顺嘴问了一句。 “呵呵,什么都没有活着重要。人生嘛,其实就是享受过程的过程,以前觉得不能接受,觉得天大的事情,现在看看,都没什么。过好自己,活在当下,开开心心的,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才是最重要的。” 志伟笑着说道。 “...” 梁宽沉默了,他突然觉得,志伟的话,很有道理,简直说到他心坎里去了。 如果那天晚上在乐业镇,自己能再忍一忍,或许人生轨迹就会发生改变。 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梁宽突然有点儿想哭,他连老婆都还没娶,没有享受过儿子女儿喊自己爸爸的感觉,说好的,去一趟国外旅游的,也没有做到。 总之,人生有太多太多的遗憾了。 “其实我们无法站在现在的角度,去看以前的之前,因为遗憾是人生的常态。即便是让你重新选择一次,以咱们当时的心智和阅历,同样也改变不了什么。所以,别垂头丧气的哥们,钱没了还能再挣,工作没了也能再找,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志伟拍了拍他的肩膀,从裤兜里拿出了一摞钞票,说道:“我知道你遇到难处了,不然的话,也不会来找我。我这些年,就偷摸攒了这点,你拿上吧。” “这咋还有零有整的呢?”梁宽鼻子一酸,问道。 “嗨,我老婆管得严,我白天上班,晚上去公园摆摊卖点发光玩具啥的,这些钱,她不知道。” 志伟笑嘻嘻的,按住了梁宽的手,说道:“别推来推去的啊,搞得挺难看的,哥们也就这个能力了,别嫌弃就行。” “志伟....” 梁宽内心满满的感动,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但志伟却摆手,洒脱道:“行了,都多大人了,还搞这种。早点睡吧,我明天一早还得上班。” 两人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刚好一根烟抽完了。 房间里,志伟老婆吼道:“都几点了还不睡觉?明天不上班啊?” “知道了,来了!” 志伟赶紧冲屋里喊着,随后低声说道:“那个程浩我打听过了,他刚好这两天回来,明天他家老爷子办大寿,肯定在家里。但是兄弟提醒你一句,程浩不是一般人,你想清楚了再做决定。” 说完,志伟冲梁宽眨了眨眼睛,赶紧回了房间。 剩下他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梁宽看着手里的一沓钞票,还有香烟,内心感慨万千。 他也不想走到这一步的,但是没办法,都是被逼的。biqubao.com “最后一次!” 梁宽思考了很久,最终咬牙下定了决定。 反正,他已经没有退路了,既然迟早是要死,不如替哥哥梁宇扫清了障碍。 他不会报复社会,杀那些无辜的人,但幕后指使者程浩。 必须死! 想通了这些,梁宽装好了钱和烟,转身准备回房间休息,一扭头,他突然注意到,街道两边人好像都不见了,像是被人疏散了一样。 楼下还莫名其妙的多了两台车,一直停在那里不动。 连续多日的逃往经验,让梁宽嗅到了不同的味道,他看了一眼发小志伟的房间,眼神突然变得冷漠了起来,他实在不愿意相信,志伟会出卖他。 为了验证内心的想法,梁宽故意走向自己的卧室,然后推开门,又带上了。 做完这些,他又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志伟的房门边上。 “他,他是不是回房间睡觉去了?你赶紧通知警察上来抓他啊?” “别着急,我已经发短信给胡队长了。” “我能不着急吗?志伟,你个天杀的,招惹啥不好,招惹个杀人犯到家里来,你是不是故意的?盼着我死呢?好,你是真心狠啊,女儿还在家里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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