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如雪闻声看去。 一位打扮妖艳的女子,面色倨傲迈步而来。 顿时。 她面露惊讶:“张歆怡?你变化这么大!” 显然,眼前女子正是她的大学同学。 苏如雪早就听闻,这位大学同学毕业后就直接贷款整容,整日流连于各种男人之间。 今天若非张歆怡率先叫她,她可能还真认不出来这位老同学。 “你怎么来这了?”苏如雪问。 张歆怡搂着一位瘦弱男子,趾高气扬道:“我怎么不能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男朋友,马未央,今年才二十五岁,就已经成为了德士康药业的副总经理,厉害吧。” 苏如雪尴尬一笑,附和道:“厉害厉害。” 像张歆怡这样势利物质的女人,总是喜欢攀比,比外貌、比身材、比家庭背景、比男朋友……,总之一定要比别人强,她就是靠这样廉价的优越感而活着。 学生时代,她什么都比不过苏如雪,外貌、身材、家境,每一样都被苏如雪爆杀,无论走到哪儿,苏如雪都是所有男人的焦点,她永远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陪衬,这让她整整自卑了四年。 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贷款整容改头换面,到处勾搭富二代、傍大款。 而现在,她如愿以偿。 马未央见到苏如雪后,便眼神炽热,神情淫猥,口水都要流出来,好色之相完全不加掩饰,伸手示好,道:“久闻苏小姐大名,今日一见,名不虚传呐!” 他口中之“名”,不是什么好名声,而是指苏如雪几乎完美的身材与容貌,堪称人间尤物。 苏如雪有些不悦,拒绝与之握手,道:“马公子说笑了,我苏氏集团只是个普通公司,并非商业巨头,没什么名气。” 见自己男人对苏如雪这么殷勤,张歆怡心里酸溜溜的,非常不爽。 我都花了好几十万整容,还比不过苏如雪吗? 张歆怡不想再让马未央和苏如雪互动,连忙抢话,看向林默道:“苏如雪,你不介绍一下身边这位?他是你什么人?” “他……”苏如雪犹豫一下,随后道:“他是我老公……” 换成以往,这么承认,她肯定难以启齿,但如今经过一系列事,对方当她老公,似乎也勉强够格。 “他是你老公?你都结婚啦?!” “没错。”苏如雪点头。 张歆怡惊掉下巴,不敢相信。 苏如雪可是出了名的寡,大学四年没谈过一个男朋友,接近她的男人都被他无情拒绝,尊严扫地。 这才过去多久,她竟然都结婚了? 关键是,她老公好帅啊! 不光比马未央高半头,腰杆也更加挺拔,身材更加魁梧有力,男子气概爆棚,满满都是安全感,甩了自己男朋友八十条街都不止。 怎么会这样? 张歆怡此刻仿佛吃了一百个柠檬。 她心中冷哼,想道:外形比不过,那就比事业! 她挤出一丝假笑,问:“苏如雪,你老公叫什么?他是做什么的?” 苏如雪没有攀比的心思,实话实说:“他叫林默,现在是我们苏氏集团的董事长。” 苏氏集团董事长? 切,就这? 张歆怡心中不屑。 她混迹上层社会好几年,从来没听过一个叫林默的公子哥,想来他并非是大家族子弟。 林默与苏如雪结婚,肯定是入赘,说是董事长,其实公司大权肯定是掌握在苏如雪手里,这家伙就是个吃软饭的! 想到这,她顿时心情舒畅。 马未央也昂起头,满脸嘲讽,道:“早就听闻苏家入赘了个废物女婿,原来你就是那个废物,久仰久仰。” 林默一直懒得说话,此时眉头一皱,语气冷淡:“我还以为是什么高档讲座,想不到放眼望去尽是些虫豸。” 马未央怒道:“你个废物赘婿,竟敢辱骂我?信不信我一句话能立刻让你滚出去!” “就是!”张歆怡帮腔道:“苏如雪,你们苏氏集团好像不是医药企业吧?这场讲座可不是你们有资格撒野的地方!” 会场里许多人都被这边的争吵吸引眼球,纷纷看过来。 “那不是德士康药业的马公子吗?谁惹到他了?” “好像是本地苏氏集团的人。” “苏氏集团?不是药企吧。哦~,我知道了,肯定是托关系进来旁听的。” “马公子可是有资格坐在第三排的贵客,他们怎么敢惹的,真是不长眼。” 听见旁人闲话,张歆怡愈发得意,道:“苏如雪,你都听见了,要是还想留在这,就跪下来好好求我,我还能给你个面子。” 苏如雪羞愤难当,又不好反驳。 这场讲座对她而言十分重要,无论如何不能被赶走,即便心有不甘,也不得不低头。 然而,林默却一脸鄙夷:“求你?你什么东西?把自己打包高价卖给个肾虚男,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 “臭小子,你说谁肾虚!” 听见林默骂自己肾虚男,马未央好似被踩到尾巴的猫,急得不行。 林默瞥了他一眼,道:“脚步虚浮,双目无神,脸色发白,四肢水肿,你才二十多岁就开始脱发,这都是典型的肾虚症状。女人玩得太多,把自己身子玩垮了吧?” 今日在场众人,或多或少都是懂些医术的,听见林默如此说道,不知不觉开始上下打量起马未央。 “那小子说得有道理啊。” “马公子这样,确实是明显的肾虚。” “想不到那小子居然也懂医术。”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无不佐证林默说的没错。 张歆怡这下脸都丢尽了。 正如对方所说,她男人确实是个快枪手。 与此同时,马未央五官扭曲,只觉得颜面扫地,当即暴怒:“臭小子,你血口喷人!保安,把这两个捣乱的家伙扔出去!” 保安知道马未央的身份,不敢不从,包围林默两人,就要动手。 就在这时。 张院长和孙海平同时步入会场,看着林默被人团团包围,张院长眼珠子都差点蹦出来,连忙吼道:“都住手!谁让你们闹事的!” 看见张济平到达,马未央立刻施压,道:“张院长,这两人出言不逊,扰乱会场次序,不把他们赶出去,有辱您张院长的名声!” 听见这话。 张济平脸色难看到极点,怒爆粗口:“放你妈的屁!林神医是我请来的贵客,赶他出去,你算个什么东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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