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 方勇脸色不由得一变,继而沉声道:“小子,你什么意思?你这是质疑我的实力?” “实话告诉你,我父亲乃是省城方兴集团总裁,曾拿到蔡先生五十亿投资,你觉得,我没办法请他过来吗?” 顿时,众人连连惊呼。 他们知道方勇背景不凡,但没想到跟蔡家关系如此之近。 能拿到蔡家投资,整个省内也不过屈指可数。 “拿到投资能代表什么呢?” “能代表,他会给你面子,还是给你父亲面子?” 林默轻轻一笑。 以他身份,本不想开口多说,可对方实在太过能吹,更有意无意,出言嘲讽于他。 “你!” 方勇表情阴沉,话刚出口。 忽然,一道动听女声响起:“呦,这不是方少嘛,怎么有时间来光临我们酒吧。” 一位穿着黑色裙装,浓妆艳抹,迈着黑丝长腿女子,缓缓走来。biqubao.com “蔷薇姐。” 方勇见此,点头打招呼。 名叫蔷薇的女子,端着酒杯而来,跟方勇喝了一杯。 并扫视一圈,莞尔一笑:“这些都是你的同学吧?这样,今天我做主,给你们打八折,也算感谢方少帮我拉客。” 闻言。 方勇脸色好看几分,介绍道:“各位,这位是蔷薇姐,是这家酒吧的管理者,也是云海玫瑰会所,玫瑰姐的亲妹妹。” “原来是玫瑰姐的妹妹,我们敬您一杯。” 除林默,唐羽凌外,其余人纷纷站起敬酒。 一时间,又相互感叹道:“方少路子真是广,连玫瑰姐的妹妹都认识,我们今天这是沾了您的光了。” “客气,大家以后常来玩就好。” 方勇呵呵一笑,余光一扫,看到依旧坐在沙发,纹丝不动的林默,表情顿时一黑,冷声道: “我说你还不敬酒等什么呢?” “你知道蔷薇姐给打八折,能给你省多少钱吗?” “还不赶紧站起来感谢?” 林默面无波动:“我为什么要感谢她?我又没让她打折。” 唐羽凌见状,怕事情闹大,本想起身打圆场,却被林默按下来。 “林大哥,这……” “无妨。” 林默示意不用理会。 他翘着二郎腿道:“我今天心情不错,懒得跟你计较,老实闭嘴,你能少吃点苦头。” 看到方勇脸色愈发铁青,唐羽凌犹豫一下道:“蔷薇姐,方勇,林大哥他不是那个意思,你们别误会。” “无妨。” 名叫蔷薇的女子,虽心有不悦,可也没跟其一般见识。 对方打扮样子,一看就是底层人士出身,跟这样的乡巴佬计较,只会自降身份。 方勇本还想呛声几句,可看蔷薇姐都这么说,也只能狠狠盯着林默一眼,就此作罢。 “羽凌,这次我是给你面子。” “下次若是还带他来,别怪我翻脸,蔷薇姐亲自到来跟我们打招呼,这是多大的面子,可他呢,不站起敬酒不说,还威胁我,真是岂有此理。” 方勇冷冷说着,又倒满一杯酒一饮而尽。 唐羽凌不免尴尬,对林默投去一个歉意眼神。 早知如此,她就该私开一个包厢,就不会出现这种不愉快的事。 林默摇晃着手上酒杯,看着酒色,淡笑一声:“让我起身敬酒,别说她是玫瑰的妹妹,就是她姐姐都没这个胆子。” “或者,你可以问问蔡秉烛,你问他有这个胆子,让我起身给他敬酒吗?” 话落。 全场陷入片刻沉寂。 众人无不瞪大眼睛,哑口无言。 这一瞬,他们甚至觉得自己幻听一样,此人当他是谁啊? 竟然敢这么对玫瑰姐,还有蔡先生说话! “小子,要想装逼你出去装去,当着我们面装,你是要笑死我吗?” “你不看看你穿的穷酸样子,说这种蠢话,会有人信吗?” “羽凌,这就是你口中无所不能的林大哥?要我看,就是一个装逼贩子。” “哈哈哈!” 众人嘲讽着,眼神尽是鄙视。 “小子,你是懂自取其辱的,蔡先生跟玫瑰姐真要过来,你怕不是会吓得屁滚尿流,屁颠屁颠跪下敬酒。” 方勇神色不屑道。 名为蔷薇的女子,也是一脸讽刺。 认为对方太过狂妄,竟敢说这种话。 “信不信由你们。” 林默只觉得这一屋子的人,蠢到无可救药,便向起身离开。 方勇立刻拦在其面前,冷笑一声:“小子,吹完牛逼就想走啊?你可想过,吹这种牛逼,会付出什么代价?” 林默嘴角一掀,问:“那你倒是说说,我会付出什么代价?” “正好,蔷薇姐也在,你刚才对玫瑰姐,蔡先生出言不逊,当着她面跪下道歉,我就放你离开。” “不然,你信不信我一个电话,就能叫蔡先生过来分分钟弄死你!” 方勇咄咄逼人,俨然一副林默不跪誓不罢休的模样。 林默乐了,指着蔷薇:“你叫我,给她跪下道歉?” “不然,就叫蔡秉烛过来弄死我?” “没错。”方勇双手插兜,目光直视:“所以,你跪还是不跪!” 他之所以如此,就是要让唐羽凌看着,她引以为傲的林大哥,到最后,还不是得乖乖跪在地上求饶。 这样,她就该明白,谁才是真正值得她喜欢的人。 “方勇,你够了!” “林大哥不是故意那么说的,你何必纠缠不放?” 唐羽凌看不下去,冷冷道。 “羽凌,是他出言不逊在先,蔷薇姐和我们都听到了,按照你这么说,那么杀了人,说一句不是故意的,就可以不判刑?” “身为男人,就要为自己言行买单,当然,他要从我胯下钻过去,承认我不是男人,我也可以当作没听见。” 方勇不以为然,他今天铁了心要让林默丢人现眼。 名叫蔷薇的女子冷冷注视着这一切,没有开口。 “这话呢,没有什么故意不故意,我就是这么说的,当然你要想听,我可以再给你重复一次。” “无论是她姐玫瑰,还是蔡秉烛看到我,都得乖乖俯身敬我一杯酒。” 林默回到座位,翘着二郎腿,掷地有声道:“若是不信,你们大可以叫他们过来,正好看看,他们敢不敢不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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