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我没事还能就不能来这里坐坐,喝喝茶吗?”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两位就是我新找的女友,一个叫阿红,一个要阿莎。” “怎么样,都不错吧?” 何超生醉醺醺说着,笑容之中夹杂着几分得意。 岂不知。 何珍妮对此,愈发反感。 她这弟弟,她自己清楚,经常三天两头换女友,并且乐此不疲,引以为荣。 有时候,她都不理解,同一个娘胎出来的,怎么他们姐弟性格差距如此之大。 “说吧,你到底想来干什么?”何珍妮压着怒火道。 “姐,没想到你也喜欢找男人啊?我说什么来着,这个世界上,有好色的男人就有好色的女人。” “你别一天天搞得跟性冷淡一样,多找男人,多享受生活,这不也挺好的吗?” 何超生看到林默面容白净,误认为是鸭,当即调侃道。 “何超生!” 看着何珍妮动怒,何超生不屑一顾:“姐,你就别装了,找男人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我来这呢,就是想管你要一些钱,只要你给我钱,我保证嘴巴闭紧,一个字不会透露出去,绝不会影响你纯洁高尚的形象。” “我上周刚给过你钱,我哪还有钱给你。”听到对方前来要钱,何珍妮一阵头大。 她自从独立后,就没管家里要过一份钱,给何超生的钱都是她辛苦攒下来的工资。 上周刚给三万,结果不到一周,直接又花没了。 “姐,你可是父亲的宝贝女儿,将来何家继承人。” “你就别给我开玩笑了,你能没钱?” 何超生丝毫不信。 “我是真的没有,现在请你出去!” “还有,这位先生是我的贵客,我们之间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何珍妮说道。 “贵客?” 何超生一屁股坐下来,淡淡道:“姐,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这包厢你宝贵的不得了,可以说你待在这时间比家都长,他是哪门子贵客,值得让你往这里领?” “反正,你今天要不给钱,我就把这事告诉父亲,说你私会鸭子,不洁身自好。” “你敢!”何珍妮气得脸色一变。 “哼!” 何超生上下打量林默:“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有必要告诉你吗?”林默淡淡开口。 “呦,一个出来卖的还挺有脾气?” “你知道我是谁吗?” 何超生开口道。 “够了,何超生我命令你立刻离开,不要在这里胡搅蛮缠!” “想耍酒疯出去耍去!” 何珍妮喝道。 “姐,你没搞错吧?你竟为一个鸭子训斥我?” “你别忘了我才是你亲弟弟。” 何超生醋意大起,心中异常恼火,他虽老向何珍妮要钱,可打心里,对这个姐姐,他十分敬重。 长姐如母。 尤其家族内,他不受待见,唯有何珍妮愿意理他。 平日里,何珍妮很少训斥他,但今天,对方竟为一个鸭子屡次训斥于他。 试问,他怎能不怒? “小子,我不知道你用什么手段,将我姐魂勾走的,但我警告你,别以为有我姐撑腰,你就可以吆五喝六。” “只要我姐不在,我想弄死你,那是分分钟的事!” 何超生阴狠道。 可见对于林默,他心中很是不爽。 “弄死我?” 林默淡淡一笑:“我劝你还是担心一下你自己吧?” “你什么意思?”何超生皱着眉。 “你马上就要死了。” “你觉得,我会在乎一个濒死之人的威胁?” 林默耸耸肩。 “你说什么?” “你敢咒我!” 何超生一听,暴跳如雷:“小子,你他妈好大的胆子,竟然连本少都敢诅咒,今天就算我姐给你撑腰,老子也非要教训你一下不可!” 说着。 何超生握紧拳头就要朝林默脑袋招呼过去。 看这拳头线路,力度,还确实有模有样,至少是练过的。 多年来,他虽不学无术,可闯荡社会,也学来一身本事,不说多么厉害,至少打爆一头牛的力气,他是有的。 瞬间。 何珍妮吓得脸色苍白,立刻拦在他面前道:“何超生,你给我住手,你究竟想干什么?” “喝多了,你就给我滚回家睡觉,别来这里,给我捣乱!” 何超生气恼道:“姐,你别被他洗脑了!这小子虽长得白净,但一看就居心叵测。” “总之,你别拦我,今天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林默看到这,眼神透露着一丝不耐烦:“真是聒噪。” “不过看在你即将是个死人份上,我也懒得与你计较。” “卧槽!”何超生怒火中烧:“你他妈还敢咒我,表姐你听到没,他说我快要死了!” “这他妈能忍啊!” 然而,何珍妮大喝一声:“你给我闭嘴!” 她了解林默,知道对方无故瞎说。 当下,她立刻问道:“先生,你说我弟弟快死了,这是……” 林默慢悠悠:“还不明显吗?你弟弟淫念充脑,邪气滋生,正身元气接近枯竭,只剩下一丝吊着。” “而当这一丝元气也消失之际,也就是他命陨之时。” 说到这。 他指着其身后两位性感女人:“你自己看,自身亏空成这样了,还找两个女人,精气耗光,不死才怪?” 正所谓,精气神。 其中,精和气都来自肾脏,所谓肾乃先天之本,主要为身体提供能量物质,滋生百骸。 肾脏亏空,阴阳消失。 当一个人失去精气神,那结局可想而知。 此言一出。 何珍妮也是一脸惊悚。 她了解弟弟,自然知道弟弟行为并不检点,整天除烟酒外,就是沉迷女色。 而新闻上,也常常报道不少年轻小伙一夜暴毙,一经调查,都是房事过度,早早将身体透支。 以至于一熬夜,就容易猝死。 “先生,那该如何是好?” “求你一定要救救我这个不成器的弟弟。” 何珍妮一脸焦急。 即便,她在看不上何超生,可对方总归是她亲弟弟,若对方死了,那她也等于少个亲人。 这一幕,是她万万不想看到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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