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签到十年,我成了首富_第144章 雨水,来,我们喝交杯酒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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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说话,何雨水娇笑道:“怎么说话不算数?”
  “哥,你可是说过,要是没饭吃,可以来你家里!”
  “我一个大老爷们,还能跟你丫头片子食言不成。”
  李寒衣侧开身,将人让了进来。
  他的确说过这话,要不是何雨水提及,早就忘了,没想到小姑娘一直记得。
  李寒衣让她进屋,何雨水瞬间就高兴了起来。
  这是她第二次来李家,每次来,桌子上都有肉和白面馒头,那些肉看起来分量很足,一个人肯定吃不完。
  没看到冉秋叶,何雨水不解地问:“你老婆呢?”
  “回娘家了,坐,我去给你拿碗。”
  李寒衣笑了笑,走进厨房,拿了一副碗筷和酒杯。
  “谢谢,我不喝酒的,吃肉……吃饭就行!”
  何雨水拿着碗和筷子,看着酒杯摇了摇头。
  将杯子放桌上,李寒衣将酒杯倒满,自顾自地喝起来,夹了点薄荷,就着羊肉吃了一口。
  羊肉滑嫩,薄荷在肉汤里稍微烫一下,吃起来清爽可口,有股淡淡的苦味,他顿时感觉回味无穷。
  “酱牛肉和炖羊腿,想吃什么自己来。”
  李寒衣盯着何雨水,虽然瘦了点,但也还行,颜值过得去。
  真看不出来,傻柱长得那么着急,会有如此水灵的妹妹。
  说起来,这女人也是命苦,才八岁老父亲跟着白寡妇跑了,出嫁以后,房子也变成贾家的了。
  再后来,何大清赖在四合院不走,要不是她嫁出去来,肯定得给她爸养老。
  “啥,牛肉,还有羊肉,那我要好好尝尝。”
  何雨水夹了块酱牛肉,又伸手捞小搪瓷盆里的炖羊肉,然后细嚼慢咽地吃了起来。
  “啊,好辣,有水吗?”
  “没有,今天没烧水。”
  李寒衣喜欢吃辣,一个人在家,羊肉汤里放了不少辣椒。
  他吃着倒是没感觉太辣,但何雨水显然不能吃辣,刚吃了羊肉就被辣得直哈气,白净的额头上流下汗水。
  “来,喝点酒,就不辣了。”
  李寒衣咧嘴一笑,倒了一杯酒,递到何雨水面前,见对方不接,他劝道:“就喝一杯,醉不了!”
  “不是,真的假的,喝酒能解辣?”
  “当然,我骗你又没好处,再说这么好的酒,我还舍不得呢。”
  “那我喝点。”
  何雨水面色犹豫,捏着酒杯喝尝了一小口,顿时皱着眉,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嘶,太辣了,你个大骗子。”
  “你再感受下,现在还辣吗?”
  李寒衣嘴唇微微弯曲,又嗦了口酱牛肉,暗中看着女孩粉唇和小巧的舌头,他脸上笑意更浓了。
  青春靓丽,看起来傻白甜,应该很好骗......不对,是好交流感情。
  傻柱不在家,那就只能委屈自己照顾他妹妹了。
  “咦,好像真不辣了耶!”
  何雨水喜笑颜开,放下手中的杯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哥,再给我倒杯。”
  “现在不怕喝醉了?”李寒衣调笑道。
  “喝一点,醉不了。”
  何雨水辩解道。
  桌子上除了馒头,剩下的两道菜,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辣了点。
  好不容易能蹭一顿饭,白面虽好,但哪有肉香。
  大不了实在辣的时候,喝点酒就是了。
  何雨水心中不断自我安慰,没水喝就只能喝点酒了,总不能喝自来水。
  “行,你自己倒,给我也满上。”
  李寒衣将空酒杯推到她面前,笑呵呵地说道。
  让傻柱妹妹倒酒,就算傻柱应该都没这个待遇。
  “好,哥,我给你倒。”
  何雨水拿着酒瓶,给李寒衣满上,然后又给她自己倒了一小杯。
  就这,也算喝酒,李寒衣摇了摇头,“喝酒要喝满杯,才能圆圆满满。”
  他说着,将何雨水的杯子倒满。
  “这太多了,我喝不完啊!”何雨水紧张地说。
  “杯子小,你看着多,其实没多少酒,喝不醉的。”
  “……”
  看出何雨水不喜欢喝酒,李寒衣给她夹了几块肉,热情地说道:“先吃点肉垫垫肚子,然后我们接着喝。”
  “嗯,你也吃,我自己来就行。”
  何雨水吃了肉想要喝酒时,李寒衣一本正经地说道:“等一下,我们这样喝。”
  李寒衣嘴角含笑,左手抓住女孩手腕,右手端着杯子和她交叉。
  “干杯!”
  何雨水脸红红的,除了他爸外,还没有哪个男人,如此近距离接触。
  异样的感觉直击心底,让她芳心剧颤。
  李寒衣是她见过最帅的男人。
  大院里面,没有哪个男人有他好看。
  喝酒姿势看起来怪异,但何雨水还是跟李寒衣喝了这杯酒。
  “哥,为啥这么喝酒,感觉很麻烦,还不如直接喝呢!”
  “不知道了吧,这叫交杯酒。”李寒衣坏笑道。
  “什么,交杯酒,你怎么能骗我跟你喝交杯酒啊!”
  何雨水羞恼,心中却没有生气。
  只是觉得李寒衣太坏了,竟然骗她喝交杯酒。
  真是羞死人,这种酒是能随便喝的吗?
  只有结婚,夫妻之间才会喝!
  “没事,喝个交杯酒而已,又不是要做夫妻。”
  李寒衣得意一笑,看着她白里透红的俏脸,心中一热,想着要怎么拿下她。
  直接来肯定不行,万一引来邻居,那可就真要吃枪子了。
  看来只能多喝点酒,然后慢慢培养感情。
  “哥,你吃肉。”
  何雨水应该是想缓解尴尬,主动给他夹了块肉,还拿着酒杯要倒酒。
  第一次喝酒,她有点醉了,筷子没拿稳掉在地上。
  “哎哟,筷子掉了。”
  何雨水弯下腰去捡,屁股腚子翘起来。
  很圆润,还能看到内衣的痕迹,想不到她瘦瘦的一个女人,臀部会如此之大。
  李寒衣忍不住赞叹,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谁受得了。
  两人接着喝酒吃菜,菜吃得差不多了,人也喝醉了。
  当然醉的那个人是何雨水,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就趴在桌子上发出轻微的鼾声。
  “何雨水?”
  李寒衣轻轻摇了摇头,她“嗯”一声,没有再回应,看来是真的醉了。
  虽然天气很热,但晚上屋子里有些冷,在桌子上睡着容易着凉。
  李寒衣嘿嘿一笑,抱起何雨水就往床上走去。
  腰肢盈盈一握,入手触感柔软,走动的时候,女人胸前起伏,规模看起来还不小。
  强忍着心中激动,他将何雨水放在床上,坐在床边,甩了甩发胀的脑袋。
  李寒衣扭头看去,女人因为喝了酒,脸色坨红,樱唇微微张着,他咽了咽口水。
  “何雨水?”
  “嗯,别吵,我头好晕,让我睡会。”何雨水扭动了下身子,依旧紧闭着双眼。
  “亲一下应该没事吧。”
  李寒衣推了推她,见没有反应,轻轻俯下身,吻上了诱人的小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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