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缺德发疯后,我嘎嘎乱杀_第四百八十八章好汉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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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看恐怖片的时候循环播放这首《好汉歌》,劳资肯定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瞬间无所畏惧。”
  “不分贵贱一碗酒,一路看天不低头!真的很向往这样的生活,可现实却是杯杯先敬有钱人,压力也压弯了我们的脊梁。”
  “我特么一个大姑娘,一听见这歌瞬间就燃到不行,觉得自己可以除暴安良,一个能打十个!”
  下面点赞最多的回复:“姑娘,有没有可能,你平时本来就是一个女汉纸?”
  “这首歌竟然是徐松作词作曲编曲的,怪不得这么‘硬’,他最近是不是写硬歌成瘾了!”
  下面点赞最多的回复:“我就没见过徐松这么全能的词曲人!”
  第二点赞多的回复:“这首歌给华向东唱,真的是太浪费了。”
  ......
  光凭普通的网友,再闹也上不了热搜前三,一定不少有份量的传媒介入才能将话题冲上前列。
  除了紫星自家的围脖,很多交好的娱乐公司,也加入了推广中。声势最浩大的,还是一大批歌手、音乐人、乐评人的正面评论。
  有些是人脉,有些是花钱,而夸歌的基本就是自发的。
  比如徐松非常喜欢的周活着。
  徐松在话题里看到有他的围脖动态,便点了进去:
  “大家知道,我很早已经是徐松的粉丝。他的每首新歌,我都不会放过。上一次我们聊过了《三国恋》,今天就来聊聊《好汉歌》。
  我听完歌后的第一念头,和很多歌迷一样,那就是‘浪费’、‘极大的浪费’!以华向东的唱歌水平,根本就不能发挥出这首歌十分之一的精髓。
  所以,我们还是来聊聊这首歌吧。
  《好汉歌》运用了叙唱性的旋律。
  以歌词的自然字语、语调为基础,以歌词的朗诵节奏为依托。字句结合基本是一字一音或一字工音,乐句与词句的结构基本同步。
  这种叙唱性旋律自然、朴实、流畅、容易上口。我相信,很多歌迷可能只听了一遍,就能把副歌部分唱得有模有样。
  歌曲结构简单,运用了一段式。
  整首作品由五个句子构成,aabcb,是非方整性乐段。
  前两句运用了完全重复的手法,歌曲中运用了很多大跳,如纯八度、小七度、纯五度大跳,颇有特点。
  大跳是一种具有魅力的旋律进行,增加了歌曲的动力感,同时大跳也是传统民族音乐常用的一种手法。此外,休止符的运用恰到好处。
  总的来说,徐松对唱词与旋律的处理非常得当,而且演唱形式的新颖,使歌词与音乐配合得很恰当。
  歌词方面,结合泸山事件,还有什么好说的,这首歌能让华向东吃一辈子!
  最后,我只想听一听徐松版本的《好汉歌》,是如何的豪迈大气、情真意切!#《好汉歌》#@徐松”
  哟,还@了自己?
  徐松看了看热衷于化妆的张雪,苦笑着摇头,好吧,今天助理开小差了。
  但自己无法答应周活着的这个要求,也不能把这首歌让给其他人唱。因为一旦效果比华向东好,那标签就被撕毁了大一半。
  毕竟歌迷对歌曲的记忆,永远是唱得最好的那个优先。
  不过,这样一个大v粉丝,不回复也不好,所以徐松想了想,在围脖上写道:
  “《好汉歌》的灵感全来自华向东在泸山的见义勇为事件,这首歌的精髓就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所以,唱得好听是一码事,能身体力行才是真正的契合。这首歌,非他莫属!@周活着”
  紫星帮了这么多的忙,自己也好歹表明一下感激之情。
  过了大概十分钟,周活着转载了徐松的动态,这表示认可了他的说法。
  “好了,美女们,各回自家了!”徐松心情愉悦。
  《好汉歌》效果越好,后面的事情紫星就会越卖力。
  星期三,徐松真的忙到飞起。
  上午,和《帝王》十一期的演员们排练;下午,和苍狼国来的u型乐队,一起排练主题曲。
  特别是练歌,因为语言沟通问题,还有曲目比较复杂,预计下午五点能搞定的舞台,延长到了晚上七点半过。
  但好在,徐松和u型乐队都是专业的,各种细节问题打磨清楚,后面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排练结束后,乐队的主唱拉住徐松,让翻译员问出了他的疑惑:“徐先生,你不懂蒙语,又是怎么写出这样一首气势磅礴的蒙古战歌?”
  徐松回答不了,只能装逼:“写歌这种事,只要心到,情至,语言不是禁锢。”
  乐队成员们:???
  如果不是在徐松的地盘上,他们很想吼道:兄弟,你当词曲者是万能翻译器,不用掌握外语,就能写外语歌?
  徐松也知道这种回答神神叨叨的,所以说完就溜了。
  【叮!恭喜宿主获得《屌丝男士》第五集人气值345678点。】
  八点整,徐松再次收到提示。
  好消息,现在有人气值2287767点,今晚又可以兑换一个s级宝箱了;
  坏消息,单集人气值的获得再降十多万;而且,《屌丝男士》第一季今天就是最后一集了。
  徐松挠头:这《帝王》也只有两期了,后面的人气值怎么办?不可能等着年后的《极限挑战》吧?
  就算是《极限挑战》,有六个主角,自己又能在一集中拿到多少人气值呢?
  必须要再辟新的赛道才行!
  徐松和张雪来到白首,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几个美女,自己却跑去录音棚,完成《她》最后的工作了。
  等徐松晚上十一点出来,牛丽就汇报几个人讨论的结果:
  “老板,短时间搞出具有轰动性的娱乐作品,除了你写歌,我真的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牛丽说道,“不管是影视作品,还是综艺节目,都不是短时间能达成的。除非,像强音那些故事主播一样,拍那种几分钟的短视频。”
  “短视频吗?”
  “嗯,就用几部手机拍,用简单的编辑软件剪辑,以你现在的导演水平,每天拍个三集不成问题。”牛丽点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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