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这可是经过时间的验证,红火了几百年的名著的男主角,如果男主角太渣的话,再是名著,女生们也不喜欢看啊。 所以玛丽对这名著的男主角的欣赏是本能的,况且他也对得起她的欣赏,因为就她的观察,达西先生就跟小说中一样好。 但是也就只是欣赏了,那是男主角,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贝内特一家人高高兴兴地回到了浪博恩的家里,直到睡觉之前,贝内特太太还在感慨简是多么地受欢迎啊,简和宾利先生一定会结婚的。 在舞会上被玛丽阻止了不能说,可把贝内特太太给憋坏了。 简的脸上也带着得意和喜悦的笑容。 看得出来,简也是非常地喜欢宾利先生的,就一个晚上,宾利先生就俘虏了简的心。 或者也可以说他和她是双向奔赴,他和她两情相悦。 可惜伊丽莎白已经出嫁,要不然简就可以和伊丽莎白说说自己的心事了,虽然对玛丽几个妹妹也可以说,但是简觉得不好意思,她在她们面前还是有长姐威严的,不像和伊丽莎白,因为年龄相近,所以经常一起说心事。 但是简不用说,玛丽看她那害羞的红红的脸颊就知道了简的少女心事了。 第二天,贝内特家收到了来自伊丽莎白的信,结婚后不久的伊丽莎白有些想家,所以她的丈夫尼尔准备陪她回来浪博恩住一段时间。 贝内特家的人都非常高兴,因为他们也非常地想念伊丽莎白,经常做什么事情都会想到她。 伊丽莎白回来得很快,贝内特家里收到信的第二天,她就乘着马车回来了。 伊丽莎白的回来,受到了全家人的热情欢迎,特别是贝内特先生,真的是特别高兴,他最喜欢这个女儿,女儿出嫁之后也最想念她。 伊丽莎白和家里人好好聚了之后,听说了家里最近发生的事情。 家里的一切都好,就是简有心上人了。 于是简终于等到了可以和伊丽莎白谈心的时刻了。 “他是那么讨人喜欢,他请我跳了两次舞,我真是高兴坏了。我没想到他会这样抬举我。” “你没想到?我可替你想到了。不过,这正是你我之间不大相同的地方。你一受抬举总是受宠若惊,我可不一样。他请你跳舞,是因为你比舞厅里哪个女人都漂亮好多倍,你犯不着感激他。他的确很可爱,我也不反对你喜欢他。” “亲爱的伊丽莎白!他可是个典型的好青年。” “哦,是的,你通常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了,我从没听见你说过别人的坏话。” “我不愿意轻易责难任何人。不过我总是讲心里话。” “我知道你讲心里话,而你让人奇怪的也正是这一点。这么说,你也喜欢那位先生的姐妹啦?她们的风度可比不上他呀。” “的确,初看是比不上。不过,接触以后,她们也都很讨人喜欢。宾利小姐将同她哥哥住在一起,替他料理家务。我相信,她会成为我们的好邻居。” 简和伊丽莎白的对话跟原著中一样。 简喜欢宾利先生,并包容他的姐妹们,伊丽莎白却觉得简太过于漂天真,觉得宾利的姐妹们不是好相处的。 内瑟菲尔德庄园,宾利先生暂时的家里。 宾利先生也滔滔不绝地跟自己的姐妹以及好友谈论这场舞会。 “简就像是天使一样美丽,她可是全场最漂亮的小姐。”宾利先生想起简的时候,面色微红,显然已经为简而倾倒了。 宾利先生的姐妹认同这个说法,当然她们现在可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弟弟已经喜欢上了简,她们觉得简是个甜妞儿,可以在这乡下成为她们的朋友,也好打发一下时间。 达西先生也认同宾利先生的话,但是同时也说了贝内特家的小姐都长得很漂亮。biqubao.com 宾利先生的话得到了自己的亲人和好友的认同,他仿佛受到了鼓励一样,这样他就可以放心下来和简进行下一步的交往了。 有关舞会的谈话,在这个乡下到处都是。 舞会的第二天,贝内特家的邻居,住在卢家村的卢卡斯家的几位小姐就来了贝内特家,恰好遇上了伊丽莎白回来。 卢卡斯家的大女儿夏绿蒂和伊丽莎白是好友,两人自然有着说不完的话。 她们从宾利先生对简的喜欢谈起,进而转到达西对在舞会上的无礼举动,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从而争论不休。 有人认为达西先生太过于高傲了,他太过于随心所欲。 有人认为达西先生家境不错,年收入不错,自己本身英俊不凡,他有高傲的资本。 “要是我像达西先生那么有钱,”卢卡斯家一个跟姐姐们一道来的小兄弟大声嚷道,“我才不在乎自己有多骄傲呢。我要养一群猎狗,每天喝一瓶酒。” …… 玛丽对此表示非常地赞同,反正达西先生高傲也高傲不到她和她的家人面前来了,对此玛丽觉得达西先生高傲些也没啥,男主角在前期本身就是傲慢的呀! 接下来的日子,贝内特家里和内瑟菲尔德庄园建立了友好的往来。 首先是贝内特家的女士们去拜访了内瑟菲尔德庄园的女士们,内瑟菲尔德的女士们也做了回访。 在几次的相处中,宾利的姐姐和妹妹不得不承认,贝内特姐妹都是挺优秀的,当然她们主要关注的是简,简她可爱风趣,性格温柔包容,长得又漂亮,由不得人不喜欢她。 所以宾利的姐姐和妹妹就与简建立了挚友关系。 但是宾利小姐们对贝内特家的其他人态度还是比较傲慢的,让她们区别对待的,只有一个简而已。 这也是她们看出来了他们的兄弟宾利先生喜欢简,所以她们对简很好。 当然了,在宾利小姐们看来,宾利只是一时的兴趣而已,只是对简的容貌迷恋,等他对简的热情降下来了,到时候他们就要离开这里了,在这之前,她们不介意和简这个漂亮的小姐交个朋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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