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紫看到佩瑜没有理自己,顿时气结,她也没有理佩瑜,两人都当对方是空气。 佩瑜觉得叶紫曾经做过要伤害自己的事情,她只是不理人,没有报复叶紫,就已经是她宽宏大量了,如果还要让她和叶紫摒弃前嫌,做亲亲热热的一家人,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沈修瑾对此见怪不怪,自从几年前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妻子和妹妹已经彻底当对方是空气了,平日里也见不到对方,见到了也不带搭理对方的。 沈修瑾对此接受良好,妻子做错了事情,他不会强求妹妹原谅妻子,要不然他们的兄妹之情就要大打折扣了。 至于妻子,既然她做错了事情,就要接受做错了事情的后果,不过他看妻子也仍然没有真心悔过,对妹妹还是有敌意,那就这样吧,他不强求她们关系好。 就这样,佩瑜和叶紫就当做对方不存在,忽视了对方。 沈子轩小朋友看看妈妈,又看看姑姑。 沈子轩悄悄地问爸爸:“爸爸,妈妈和姑姑怎么了?还有妈妈之前叫我不要和姑姑好,不过姑姑对我好,我要和姑姑好。” 沈修瑾:“别听你妈的,你想要和你姑姑好,就和你姑姑好,你自己决定。还有不要管你妈妈和姑姑的事情,她们关系不好。” 沈子轩似懂非懂,但是很听爸爸的话,既然爸爸说不用管妈妈和姑姑之间的事情,他就不管了,他还是个宝宝呢! 为了欢迎佩瑜的到来,本来沈修瑾想做一大桌菜的,但是妻子叶紫不配合。 叶紫心里想:“想让我做饭给沈佩瑜吃,做梦,要不是她,我如今的生活应该会过得更好,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看似过得好,其实丈夫根本就没有信任我!” 由于叶紫不想要给佩瑜做饭,而沈修瑾平常都是不下厨的,而且他平常都要训练之类的,本来就很累了,不可能回来还做饭的。 于是,佩瑜来了部队之后的第一餐,就是大家一起去食堂吃饭,当然之后也是如此。 叶紫不想做饭给佩瑜吃,佩瑜还不想做饭给叶紫吃呢,那么就大家一起吃食堂吧! 沈子轩:“太好了,我喜欢去食堂吃饭!” 佩瑜瞬间了然,肯定是叶紫做的饭菜还没有食堂的好吃,要不然为什么小侄子这么高兴去食堂吃饭呢? 到了饭点,一家人浩浩荡荡地去了食堂吃饭。 部队食堂的饭菜还是不错的,有荤菜和素菜,味道也很不错。 佩瑜看着食堂里的兵哥哥们都身穿迷彩服,远远望去,仿佛是一片绿色的海洋,真壮观啊! 佩瑜对于这里的印象很好,看到兵哥哥们,心里也很高兴! 这就是最可爱的人啊! 吃了午饭之后,回到沈修瑾家里,大家就开始午休,沈修瑾家里有一个客房,佩瑜就住在那里。 沈修瑾下午就继续训练去了,他能请半天假来接佩瑜已经算是重视妹妹了,像他这样的人,对自己要求严格,积极参与训练,时刻准备着各种战斗。 佩瑜睡醒之后,就带着小侄子在家属院这边闲逛,叶紫即使想要让她儿子不要跟他姑姑玩,但是她儿子不听啊,她儿子听他爸爸的。 家属院的不远处有供销社,佩瑜带着小侄子逛够了家属院之后,就去供销社了,主要是家属院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遇到一个人就盯着她看,实在是有些尴尬。 沈子轩:“姑姑,供销社有好多东西呀!” 佩瑜:“是吗?你经常去吗?” 沈子轩:“没有,妈妈不喜欢出门,我只能在家附近玩!” 合着叶紫还是个宅女?既不工作,也不出门,如今又没有手机电脑的,也难为她待得住了,或者这才是咸鱼和躺平的最高境界? 佩瑜也咸鱼,也喜欢躺平,但是她的咸鱼和躺平并不是说在家里做个废物,她还是有追求的,该上学上学,该工作工作,她只是喜欢平淡如水的日子,不喜欢追求轰轰烈烈的生活,这对于佩瑜来说就是咸鱼了,就是躺平了。 佩瑜:“姑姑会在这边待几天,姑姑陪着轩轩玩啊!” 小子轩顿时高兴了起来,更让他高兴的是,姑姑带他去供销社,给他买了玩具,给他买了糖果点心,给他买了麦乳精,还给他买了衣服和鞋子,当然还有他爸爸的,好多好多东西啊,姑姑的手都要提不下了! 佩瑜来了个小采购,买了挺多东西的,她有钱有票,可以多给小侄子花点。 就这样,佩瑜来到部队的第一天,就带着小侄子逛供销社,买了一大堆东西。 等佩瑜提着东西回去的时候,正对上了叶紫不善的眼神。 佩瑜:这个叶紫又怎么了? 佩瑜不解,就装作没有看到。 叶紫:“沈佩瑜,你什么时候回去,我们家不欢迎你!” 佩瑜:“是你不欢迎我吧?没有关系啊,我又不是来看你的,我是来看我哥和我侄子的,跟你没关系!” 叶紫:“怎么没关系了?这也是我的家,我不欢迎你,识相的就赶紧走!” 佩瑜:“我就不走。” 佩瑜丝毫没有被赶客的恼怒,反正她又不在乎叶紫。 叶紫被佩瑜丝毫不受她的话影响的样子气到了,这个沈佩瑜,简直就是她叶紫的克星! 叶紫对于穿越过来的这几年的生活还是挺满意的,真就是享受,不用工作,孩子小的时候还比较累,等孩子大一些了,她简直就太享受了,饭都可以不做,直接吃食堂,丈夫不跟她计较这些事情。 唯一让她不满的是她和沈修瑾的感情没有达到她的期望,因为她对公公婆婆和小姑子做的事情,使得丈夫对她失去了全身心的信任,因此两人虽然相敬如宾,但是到底意难平。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沈佩瑜这个女人导致的。 沈佩瑜为什么要拆穿了她的行为?为什么就不能乖乖让她算计? 如果她算计成功了,沈佩瑜在贫穷的乡下回不回得来还不一定,沈佩瑜过得不好,那她叶紫一定会过得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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