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佩瑜的女儿也长大了,也出落得亭亭玉立,懂事又优秀,是佩瑜两口子的骄傲。 女儿时采薇知道父母失去了她爷爷和外公外婆的悲伤,一放假就陪着他们。 但是佩瑜只放任自己悲伤了一段时间,就回归到了正常的生活中,让女儿继续努力读书。 逝去的人已经逝去了,再也回不来了,还在的人要好好地珍惜当下的生活。 于是佩瑜的生活又回归了平静,她继续上班继续生活,一直到退休。 退休的佩瑜,和同样退休的时少元在家无所事事,这时候女儿也已经大学毕业开始工作了。 佩瑜:“时间过得真快啊,我还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是我们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那时候我们还很年轻。” 时少元:“这些年能够和你在一起,我很幸福。” 佩瑜:“如今我们退休了,身体还算硬朗,我们要去干什么呢?总感觉没有工作有些空虚啊!” 时少元:“我们去旅游吧,我们这些年比较少去旅游,这次我们有时间,可以走遍祖国的大山南北,还可以领略国外的风光。” 佩瑜:“好,我们去旅游!” 于是,老夫老妻两个,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只收拾了基本要用的东西,旅游最需要的其实是钱财,这个他们并不缺,只要带上银行卡和手机就可以了。 等他们上飞机之后,他们的女儿时采薇才知道她的父母已经去旅游了,时采薇无奈,要不要这么急?还没有和她好好交待一番呢! 不过,时采薇觉得爸妈退休之后能够找到事情做也好,这样她也能专心地打拼工作了。 有钱支撑的旅行是快乐的,虽然是旅行,但是佩瑜他们住的是最好的酒店,出行的交通工具选择最舒服的。 他们去南方看木棉花开,看南方的山水,去爬山看日出,去北方看雪,去有海的城市看海,去看瀑布,还去感受了高原的风光,去体会了沙漠里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总之,国内的风景都被两人游历了个遍,他们并不是急匆匆的,而是放慢了脚步,一点点享受大自然的美景。 国内游玩得差不多了,他们又开始出国游玩,国外也有很多美景值得他们一看。 就这样旅游下来,用了佩瑜和时少元几年的时间,但是佩瑜和时少元都觉得很开心,经常看到不自然不同的景色,让他们感觉自己的心灵都被洗涤了一番,整个人变得更加淡定从容了。 俗话说动极思静,在路上的时间久了就想要停下来休息。 虽然旅游让人感觉很美好,但是在旅途中太久了,佩瑜就开始想念在家里静静待着的日子,于是佩瑜和时少元收拾了行李,回去了凉市。 当然她和时少元在旅游中的这几年偶尔也会回来的,但总是待不久,就又跑出去旅游了。 这次回来,女儿时采薇听说自己的爸妈终于不继续旅游了,松了一口气,爸妈老是在外面,她总是担心爸妈在外面出事,还是在她身边好一点,这样她能够随时照顾爸妈。 时采薇:“爸妈,你们知道舅舅舅妈回凉市定居了吗?他还来看我了。” 佩瑜:“知道啊,你舅舅给我打电话了。” 佩瑜原本以为沈修瑾会一直定居在他所在部队的那个城市,谁知道沈修瑾退休之后,毅然决然地回了凉市,叶紫倒是不想回来,但是她儿子沈子轩也进了部队,沈子轩还没有分房子,而沈修瑾的房子,已经被他处理了。 沈修瑾下定了决心要回凉市,叶紫虽然不想回凉市,但是现在儿子暂时还靠不上,她也只能依靠沈修瑾,沈修瑾回凉市的话,她也不得不回。 佩瑜回来凉市之后,好好休整了几天之后,洗去了旅行带来的疲惫感,才一家三口一起去拜访沈修瑾。 沈修瑾在凉市买了房子定居,至于以前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的房子,已经被沈爱国和陈秀莲同志在世的时候卖了,卖来的钱一分为二给了佩瑜和沈修瑾。 因此这次回来凉市,沈修瑾并没有可以住的地方,不差钱的他直接在凉市最好的地段买了房子,打算往后余生就待在凉市了。 沈修瑾看到妹妹旅游回来了就来看他,感觉很惊喜。 沈修瑾:“小鱼终于舍得回来了?玩的尽兴吗?” 佩瑜:“嗯,回来了,玩得很开心。不过以后也不出去了,打算安心养老了!” 沈修瑾:“那可好,我以后也是在凉市养老,咱们兄妹可以经常见面了。” 佩瑜也没有想到,在她年轻的时候和哥哥相聚甚少,现在年纪大了,反倒是可以经常相聚了。 随后,沈修瑾又和时少元这个好妹夫聊了起来。 佩瑜则开始打量自家哥哥的新家,这一看,就差点被坐在沙发上幽幽地看着她的叶紫吓了一跳。 佩瑜:“叶紫,你怎么这么看着我?” 佩瑜一直认为叶紫的脑回路不同于常人,简直就是神经病,因为多年没有和叶紫相处,佩瑜还以为叶紫的神经病好了,谁知道还没有好啊! 叶紫:“你为什么总是能够幸福美满?” 在叶紫看的小说里,沈佩瑜接了沈母陈秀莲的工作,还有沈修瑾作为靠山,找了个老实人过日子,一辈子都算是顺风顺水,很少有波折,就算有,也有沈修瑾这个哥哥帮她摆平。 这也是叶紫一直看不惯沈佩瑜的原因之一,叶紫一个社畜在现代累死累活的,而沈佩瑜却因为有一个好哥哥而一辈子躺平了,这真是太不公平了! 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她叶紫穿书后,想要对付这个她看不惯的沈佩瑜,却被沈佩瑜先一步算计得露出了马脚,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有陷害成功,还让她叶紫失去了丈夫沈修瑾的信任,特别是在关于沈家人的事情上,沈修瑾从来都是不信任她的,也不再让她参与关于婆家的事情。 于是叶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沈佩瑜工作顺利,眼睁睁地看着沈佩瑜考上了大学找到了好工作,眼睁睁地看着沈佩瑜结婚生子快乐一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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