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逍遥人生_第214章 情深深雨蒙蒙之陆梦萍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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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晚饭过后,佩瑜拿出了自己大学的毕业证书给大家看。
  王雪琴:“快给我看看!这就是大学的毕业证书啊!”
  王雪琴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女儿的大学毕业证书,眼睛微微湿润,没想到她一个唱戏的出身的,当了别人妾室的人,居然还有这般造化,她的女儿居然这么有出息,现在就算陆振华要抛弃她,她也不怕了,她有梦萍呢,还有尔豪如萍和尔杰,儿女们长大了都是她的靠山,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有安全感过。
  佩瑜:“是啊,妈妈。”
  王雪琴看够了这毕业证书,才给已经望眼欲穿的陆振华看。
  陆振华深觉夫纲不振,但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王雪琴是梦萍的母亲呢?谁让王雪琴还生了尔豪如萍和尔杰呢?
  陆振华瞪了王雪琴一眼,那一眼丝毫没有威慑力,王雪琴根本就不带怕的。
  陆振华接过毕业证书,也仔仔细细地看了。
  陆振华:“没想到我一个马夫出身的人,居然有一个小小年纪就能大学毕业的女儿。梦萍啊,你有本事,要做对国家有利的事情啊,千万不要做汉奸走狗!”
  陆振华是从东北逃到上海的,实在是东北的形势太糟糕了,他实在是抵挡不过,逃到上海来是无奈之举,也是他心中之痛,外国人实在是太猖狂了。
  但是他还是爱这个国家的,他的儿女们也必须爱这个国家,不能学了本事之后就为外国人做事。
  佩瑜:“爸爸,我知道的,我会的。”
  然后,佩瑜的毕业证书让家里每个人都看了一遍,大家都很高兴她从大学毕业了。
  佩瑜如今已经十二岁了,她六岁开始上学,小学初中高中各读了一年,大学读了四年。
  尔豪比梦萍大六岁,如今已经十八岁了,今年恰好读大学,读的也是上海一个不错的学校。
  尔豪:“比我小六岁的梦萍已经大学毕业了,我这个哥哥才刚上大学!”
  如萍:“别说了,我更惨,比我小三岁的梦萍大学毕业了,我还在读高中!”
  只有尔杰比佩瑜小,感触不深,尔杰如今也在上学了。
  佩瑜微笑不语。
  陆振华:“梦萍毕业后有什么打算,是去找个工作吗?”
  佩瑜:“爸爸,妈妈,我要出国留学了,咱们国家有公费出国留学的举措,恰好我也有名额!”
  一家人都被这个消息震惊到了。
  他们都以为大学已经是学习的终点,没想到还有留学这件事情呢!
  王雪琴:“梦萍啊,妈知道留学是一件好事,但是你还这么小,我不放心你去国外啊!”
  陆振华:“你真是慈母多败儿!梦萍,既然你决定了,就去吧!但是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一定要好好地回来!”
  尔豪他们年纪还小,觉得佩瑜能够去留学真是太酷了!
  王雪琴能够怎么办呢?女儿要去留学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她即使担心也无济于事,况且她也知道这是对梦萍好的事情。
  梦萍这个女儿啊,是她最优秀的女儿,也是最令她担心的女儿。
  佩瑜虽然已经是确定了去留学了,但是并不是马上就去,国家规定了日期,到时候去留学的学生是一起出发的,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呢!
  于是在大学四年一直特别忙碌的佩瑜,迎来了一段轻松的日子。
  她可以在家里轻轻松松地看书学习了,而不是像大学的时候那样,大学时的课程一直都是满满当当的,即使佩瑜如今脑子好,也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的。
  难得可以那么长时间一直待在家里,佩瑜在看书学习之余,也会关心家里人。
  陆振华自从有了梦萍这个能够给他长脸的女儿后,变得比以往喜欢出门了,也交到了几个朋友,日常出门都是去马场跑马。
  王雪琴如今生活得挺好,她又开始去打牌了,当然这个打牌是真的打牌,而不是借着打牌行出轨之实,打牌确实是能够打发无聊的时间的一种娱乐。
  尔豪开始读大学了,佩瑜听他说了读大学时候的一些趣事,没有听到他的同学有何书桓、杜飞这样的名字,看来尔豪认识他们不是在大学期间了。
  佩瑜:“哥你现在十八岁了,有女朋友了吗?”
  尔豪:“别提了,提起这个我就伤心。有你这个比我优秀那么多的妹妹比着,我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学习上了。但是妈妈居然把我当成了花花公子,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她就紧张,生怕我跟那个女孩子谈恋爱,我就不明白了,我看起来是这样风流的人吗?还有,那个时不时和李副官来陆家串门的李可云,妈也对她严防死守的,她只读了小学,我对她真的没有想法,我们没有共同话题,我怎么可能会和她在一起呢?唉,反正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搞的我都怕了,一点谈恋爱的心思都没有,还有你这个妹妹在学习上吊打我,我还是努力学习吧!”
  佩瑜听了尔豪吐槽满满的话,噗嗤一声笑了。
  看来自认为做了有关于未来的梦的王雪琴,为了杜绝尔豪成为一个花花公子可真是煞费苦心了!
  不过这一世,尔豪如今还洁身自好呢,可见王雪琴的严防死守还是有效果的。
  至于李可云,也就是李副官的女儿,原剧情中和尔豪青梅竹马谈恋爱偷尝禁果导致怀孕的那个女人,这一世因为他们一家被王雪琴提早使手段赶出了陆家,没有和尔豪一起长大,自然就没有了青梅竹马的情谊。
  李副官偶尔会带她来陆家,但是王雪琴对她和尔豪严防死守,只要她来了王雪琴就指使尔豪去外面。
  李可云即使对尔豪有些心思也都烟消云散了,毕竟基本没有相处的时间,即使尔豪长得风度翩翩又有文化,没有发展感情的时机,时间长了,李可云对尔豪的那种表面的崇拜和爱慕之情也就散了,也是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尔豪,也看清楚了尔豪的妈妈王雪琴对她的不喜欢,于是李可云的暗恋也就无疾而终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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