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瑜:“是啊,阿娘,大姐姐是高嫁的,她是嫡女也只能嫁给忠勤伯府那样的人家,而且咱家根本没办法给大姐姐撑腰,您难道要让我去过这样的日子吗?” 林噙霜:“那是那家人不好,总有和善的高门大户吧?” 佩瑜:“但是人家又怎么看的上我这样一个小官家的庶女呢?就算看上了,女儿自己在高门大户的人家生活,也是没有底气的,这样的生活又怎么会快活呢?” 林小娘:“可是我的墨儿这么好,就该过富贵无双的日子才好啊!” 佩瑜:“阿娘,如果是和大姐姐那样憋屈地过日子,女儿是不想要的,女儿只想过平安喜乐的日子,咱们还是不要把眼睛往高门大户里看了,那样的人家看不上我也不适合我,我就想找门当户对的人家,或者比咱们俩门第低一些的,这样我过日子才快活!” 林小娘:“好,阿娘听我们墨儿的,荣华富贵是很重要,但是墨儿的快活也很重要,我会让你爹爹给你找一个可以让你快活生活的人家的。” 林小娘被自己女儿说服了,也觉得不放心女儿嫁给高门大户人家了,如果她的墨儿要过华兰那样的日子,这不是要她心疼死吗? 罢了罢了,也许老爷和女儿的想法才是对的,给女儿找一个能够让女儿快活生活的人家,让女儿快乐无忧地生活更好。 于是,林小娘知道了女儿的想法后,对齐衡这个香饽饽就没有了任何想法。 如兰对齐衡的想法很明显,很快就被大娘子发现了,大娘子这个人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她不觉得自己的女儿配不上齐衡,却还是知道平宁郡主是看不上自家女儿的,因为将心比心,如果她是平宁郡主的话,也不会看得上小官之女。 因此如兰被大娘子单方面给棒打鸳鸯了,大娘子可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对齐衡情根深种,注定没有结果的事情,还是尽早把女儿拉出来。 如兰:“为什么?元若哥哥那么好,娘您为什么不同意我喜欢他?” 大娘子:“就是因为他条件比我们好太多了,他母亲平宁郡主是不会同意你们在一起的,所以你就不要把心思放在他身上了。” 如兰不禁哭了出来,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异性有好感,却败给了现实,不过,她对齐衡也只是有好感而已,这好感现在还不深,主要是她看到一个出身显贵英俊不凡的少年,忍不住倾心了而已。 在对齐衡感情还不深的时候,大娘子一棒子打下来,把如兰慕少艾的心思掐灭了。 因此,佩瑜很快就发现如兰对齐衡的心思淡了下来,如兰虽然还是叫齐衡元若哥哥,但是却只是一个称呼了,叫齐衡的时候,再也没有了之前甜腻腻的感觉。 佩瑜就知道肯定是大娘子出手了,如兰喜欢齐衡是这样明显的事,大娘子知道了,肯定会出手干预的。 不过如兰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姑娘,从开始到现在,始终都没有发现齐衡和明兰之间若有若无的情愫。 齐衡读书的天资还不错,但是在盛家学堂就不够看了,他比不上长柏这个有天资的卷王,也比不过长枫这个同样有天资的被迫卷王,他还比不过墨兰这个旁听生。 齐衡第一次知道自己在读书上被一个女子比下去了的时候,心里是诧异的,倒不是说他看不上女子,而是女子因为不能考科举不能做官,所以大部分女子不会把心思用在四书五经上面来,女子主要专攻诗词歌赋,只要她们精通了诗词歌赋,就算是才女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女子把四书五经学得这么好的。 齐衡被墨兰比下去了,自然是不甘心的,因此更加用功念书,他的认真态度得到了他父母和老师的夸奖,然而到考核的时候,他仍旧比不过墨兰。 不过齐衡这次觉得心理平衡了,因为他看到了两个平日里十分认真念书的长柏和长枫也比不过墨兰。 长柏:“元若兄,你就不要和我四妹妹比较了,她天赋非凡,不是我等可以比拟的。” 长枫:“对啊,元若兄,我和我二哥哥都已经接受了现实了,比不过就不比了!” 可千万别比了,要不然长柏会更加认真学习的,如果他落后长柏太多,知道他天赋的盛纮会认为他念书不认真,所以才落后长柏的,那他就只能迫更加认真了,他真的不想更加认真了,真的好累啊! 齐衡看到长柏和长枫也被比下去了,诡异地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渐渐地,也许是被打击的次数太多,齐衡也不想着和佩瑜比较了,而且以长柏和长枫为目标,也开始卷了起来,即使如此,齐衡还是抽出时间关注明兰,给明兰送东西,关心明兰。 佩瑜就这样在学堂混着日子,看着长柏长枫还有齐衡卷生卷死,看着如兰稀疏平常的功课,还有明兰还算优秀的功课,再暗暗关注齐衡和明兰之间若有若无的情愫,只觉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佩瑜在学堂里学习了一两年,这时候的佩瑜也已经十一二岁了,已经算是有些大的姑娘了。 这天,佩瑜上午刚从学堂出来,就听丫鬟云栽说家里来客了,客人在老太太处,老太太叫三个姑娘去见客。 佩瑜去到老太太的寿安堂的时候,如兰刚好也来了,两人就一起进去。 佩瑜进入一看,有一个陌生的中年女子陪着老太太坐着,大娘子陪在下首坐着,明兰现在老太太跟前。 老太太:“如丫头和墨丫头来了?快过来见过郡主娘娘,这是平宁郡主,是齐衡的母亲。” 佩瑜和如兰闻言上前去,动作优雅规矩地给平宁郡主行礼。 平宁郡主笑容可掬,看起来和蔼可亲,看到两个姑娘给她行礼,连忙叫起。 平宁郡主:“庄先生已经和你们的父亲说了,你们几个女孩子以后就不用去学堂上课了,你们年岁渐渐大了,男女有别,况且女孩子只要略识几个字就够了,主要还是要学管家理事女工针线之类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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