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老太太也不挑黄豆了,只在那里乐呵呵地捡鸡蛋。 宋老太太:“哎哟,我的老天爷啊,这母鸡今天下的鸡蛋也太大个了吧?而且平常的话,五个母鸡一天一共有三个鸡蛋就不错了,今天有五个,还是双黄蛋,这可是咱们小鱼的功劳。” 佩瑜看着老太太手里那五个大大的鸡蛋,两眼放光,这付出就有收获的感觉,真是太好了,真是太让人上瘾了,怪不得种田文这么受欢迎,这就是种田文的乐趣吧? 佩瑜:“奶奶,你不奖励我吗?” 宋老太太今天看小孙女格外顺眼,问道:“你要什么奖励?” 佩瑜:“这多出来的两个鸡蛋是我的功劳,这两个鸡蛋要归我,我要把这两个鸡蛋煮了给我大哥二哥吃!”m.biqubao.com 佩瑜是自私的,虽然其他几房也是她的亲戚,但是哪里有自己大房的人亲呢?她做出来的贡献,就想自己和大房的人受益,最多加上爷爷奶奶小叔小姑姑,反正原剧情中分家之后,他们就是一家人。 宋老太太诧异极了,说道:“咱们小鱼还真是一个小精怪,这么小就懂得疼爱哥哥了,不错不错!” 宋老太太没觉得小孙女的思想有问题,本来这多出来的两个鸡蛋就是小鱼的功劳啊,那给她的话是应该的,没毛病! 于是佩瑜争取到了两个鸡蛋,并且让宋老太太保密,不让她告诉别人家里母鸡下了五个鸡蛋,就当做是跟平常一样就行。 佩瑜:“奶奶,你帮我把两个鸡蛋煮了吧!” 宋老太太就和佩瑜去了灶房,把两个鸡蛋水煮了。 煮好之后,佩瑜看着白白胖胖的两个鸡蛋,再看看头发半是发白的老太太,觉得还是要孝顺老人。 佩瑜:“奶奶,这个鸡蛋给你和爷爷分着吃,双黄蛋,你们一人一个蛋黄,另外一个就给我两个哥哥分着吃吧!唉,还是鸡蛋太少了!” 宋老太太看着孙女放到她手心里的还带着温热的鸡蛋,心里有些酸软,她居然享受到了孙女的孝敬了,不过听着孙女的话,又觉得好笑极了,小孩子家家的,整天就想着吃的,不过她的小孙女真是太懂事了,自己不吃,都给他们吃了。 宋老太太:“奶奶不要,鸡蛋给小鱼吃吧!你给了我们,你自己就没有了!” 佩瑜:“那没关系,妈妈每天都给我做鸡蛋羹吃,都够了!” 一天一个鸡蛋羹,足够了,况且她空间里的东西这么多,吃都吃不完呢! 佩瑜拿着一个鸡蛋,蹦蹦跳跳地回屋了,留下宋老太太在原地感慨孙女的懂事可爱,这个鸡蛋,她和老头子就笑纳了,这可是孙女孝顺的呢! 等到了中午的时候,一直在外面忙活的众人都终于回来了,现在虽然不是农忙,但是每天也挺忙的,一天还是要吃三顿饭,因此大家中午回来做饭吃饭了。 在老宋家,做饭是四个儿媳妇轮流做的,由于之前林小草包揽了近一半的家务活,因此其他三个儿媳妇做的就少了。 但是,自从知道了林小草不是个坦坦荡荡的好人之后,其他三个儿媳妇怀疑起来了林小草的行动是不是带着险恶用心,觉得林小草这样做莫不是在败坏他们的名声,因此今天一大早,他们就通知林小草,以后老宋家的家务还是平分来做,他们可不想被别人说她们欺负二房,林小草无可奈何,只能应了。 因此,今天是佩瑜的娘亲刘彩凤做饭,在饭点之前,刘彩凤就开始做饭了。 佩瑜无聊,就跟个小尾巴一样跟着刘彩凤,看着刘彩凤熟练地生火做饭,这里是属于北方,因此刘彩凤做的是北方的食物,就是面食,让佩瑜惊讶的是,这时候居然有玉米和红薯以及土豆了,真是可喜可贺。 佩瑜惊讶,玉米红薯土豆这个时候居然就有了?是因为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还是以前有现代携带这些种子的人穿越过这个世界呢? 佩瑜思考了一会儿就不思考了,就算弄明白了又怎么样呢?就这样糊涂着吧,不过既然有这些高产的作物,以后就更加不会饿肚子了。 佩瑜看到娘亲贴了饼子在锅沿那里,锅里还煮了玉米碴子粥,分量都很多,不过也是,如今二十几个人吃饭,这煮的就是大锅饭了,幸好这锅是个大锅。 就在刘彩凤做好了午饭的时候,出去外面干活的众人都回来了。 一家人就开始热热闹闹地吃午饭,按照惯例,仍旧是由宋老太太分饭,分饭的时候,家里的壮劳力是被分得最多的,因为他们要用大力气,没有力气的话就干不了活,因此要吃饱,女人和孩子也能够吃个八分饱。 佩瑜觉得亲娘的做饭手艺还是可以的,即使是这样的粗茶淡饭,她也可以吃得下去。 宋大石一个上午都没有看到女儿了,现在看她乖乖吃饭的样子,心里高兴。 宋大石:“小鱼今天上午做了什么呀?” 佩瑜:“找蚯蚓,给奶奶喂鸡!” 宋老太太得意的说道:“哈哈,你们都不知道吧,我们小鱼找到了一个蚯蚓窝,然后我把所有的蚯蚓都剁来给鸡吃了,那鸡吃了以后,一共下了三个鸡蛋,但是个个都是双黄蛋呢!” 大家听了这话,心里都高兴,双黄蛋啊,可比普通鸡蛋大呢! 宋大石:“这是真的吗?我们小鱼还这么小,就知道喂鸡了,这可真是太棒了!” 佩瑜也不知道是因为变成了小孩子还是怎么的,她的行为也越发的幼稚了,因此听了亲爹的话之后,她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今天去上山砍柴的宋佩兰看着这一幕,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宋佩兰之前还觉得原主品德太差,居然嫉妒一个幼小的堂妹,现在她体会到了干活的痛苦之后,看到大房父慈女孝的样子,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儿。 再看看自己的父母,亲爹整天沉默寡言,亲娘有自己的小心思,就算祖母没有磋磨她,但是该她做的事情,也让宋佩兰觉得累。 她一定要分家,等分了家,父母应该很好忽悠,到时候她去做生意,赚了钱就再也不去干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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