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逍遥人生_第327章 古代农家女2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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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瑜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都吃了鸡肉,也就没有这么馋了。
  宋老太太话虽如此,但是她看到小女儿和两个孙子失望的眼神,不由地又心软了起来,再加上小儿子宋磊明天就要回书院去读书了,趁着他还在家的时候,给他补补也好。
  于是到最后,宋老太太还是拿出了一块肉来,打算煮了之后,一家人一起吃,至于其他猪肉,就要做成腊肉慢慢吃了。
  宋娇娇和两个侄子这时候也不失望了,又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平民百姓的快乐就是这么简单,只要家里人平安健康,能够吃肉就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了。
  家里人开心,佩瑜也乐滋滋的,傻乐!
  嗯,又是有肉吃的一餐呢,开心!
  午饭之时,照样是由宋老太太分饭。
  如今大房虽然是由宋大石和刘彩凤当家了,但是他们也就是管管家里的钱财之类的,至于外面田地里的活,还是由宋老爷子安排,毕竟他是一辈子的老农民了,经验丰富,而家里的事情,还是由宋老太太安排,宋大石和刘彩凤很是尊重和孝顺老两口,这事情还是他们提出来的。
  正所谓,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充分说明了,家里有经验丰富又一心向着家里的老人,对一个家庭有多么重要。
  宋大石和刘彩凤不止尊重和孝顺老两口,还知道他们对比自己老两口来说,还嫩着呢,因此他们在慢慢立起来的时候,也充分听从老两口的意见。
  宋老爷子和宋老太太对此当然是很高兴的,他们没有看错人,大儿子大儿媳妇果然很孝顺他们,他们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里的重要性,他们虽然老了,但是也是非常有用的。
  就比如分饭这活儿由宋老太太掌管,就说明了宋老太太在家里的地位是崇高的。
  宋老太太分饭很是公平,大人胃口比较大,就分多一点,佩瑜胃口比较小,就分少一点,宋朝阳和宋朝晖是半大小子也能吃,就分多一点,每个人饭量不一样,却都保证每个人都能吃饱,当然也没有一个人敢浪费粮食。
  不过在分肉这件事情上,宋老太太确实平分的,每个人的肉都是一样多。
  佩瑜吃着自己分到的肉,觉得自己娘亲的厨艺还不错,再看看家里其他人,吃着肉,都是一副惬意的样子,她暗暗下定决心,家里一定要经常吃肉才行,不说她久不吃肉会馋嘴,就只吃素的话哪里有营养呢!biqubao.com
  吃过了这顿美味的午饭,大家歇了一会儿之后,就各自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宋老太太做家里的杂事,宋老爷子和宋大石以及宋朝阳宋朝晖去砍柴,虽然柴火已经够用了,但还是多多益善,要知道这里的冬天是特别冷的,柴火少了的话,要怎么过冬呢?刘彩凤和宋娇娇在刺绣,于是又只剩下了佩瑜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
  不过她这个闲人很快就被宋磊捉去上他的课程了。
  宋磊看到小侄女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知道小侄女刚睡醒,于是用尺子轻轻地拍了一下她的手心。
  佩瑜“啊”地一声叫出来,然后回过神来了。
  佩瑜:“小叔叔,你干嘛啊?”
  宋磊:“小鱼啊,咱们要上课了啊!打起精神来!”
  佩瑜……嗯,她并不是很想上课,她正困着呢,只不过她要把自己识文断字的事情过明路,因此还是学吧!
  佩瑜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问到:“小叔叔,佩兰姐姐说要和你学习的,咱们等等她吧!”
  宋磊:“行吧,等就等!”
  只是,他们等了好一会儿了,宋佩兰还没有过来,佩瑜好奇宋佩兰在干什么。
  宋磊:“咱们看看她在做什么,她这样做,简直就是在耽误我的时间!”
  宋磊抱着小侄女走了出去。
  佩瑜挣扎着,说道:“小叔叔,放我下来,我能自己走!”
  宋磊充耳不闻,小侄女也就是小时候能够抱一抱了,等长大了,就算是亲人,男女之间也是要避嫌的,所以趁现在可以抱,就多抱抱。
  宋磊走出他的屋子,在院子里走了一圈,没有看到人,然后就发现了二房屋子里很热闹。
  走近一看,原来是村子里的一个擅长垒灶台的男人在垒灶台,而二房一家人都在积极地帮忙。
  宋磊皱眉,叫道:“佩兰!”
  宋佩兰正忙得很呢,让她郁闷的是,分家了的第一天,她都要累瘫了,她爹为什么这么急着垒灶台,借用一下大房的灶台不行吗?
  而且,分家了之后,她才发现,家里的事情多了好多,以前没有分家的时候,虽然事情有点多,但是分担的人也多啊,现在分家了,做饭、喂鸡、挑水、扫地、种菜、浇水、洗衣服等事情都要他们自己来干,而宋二石就只惦记着做生意赚钱的事情,自然是懒得做这些家务活的,林小草会去做,但是总是喜欢拉着集合女儿一起做,因此分家后的宋佩兰根本就不得闲。
  宋佩兰根本就不想做事,但是林小草会哭啊,她受不了林小草的眼泪,只好去做了。
  而现在,她还在帮忙垒灶台呢,就听到有人叫她名字。
  宋佩兰抬头一看,是小叔叔宋磊。
  宋佩兰:“小叔叔,有什么事情吗?”
  宋磊黑着脸说道:“你昨天不是说今天下午要跟我学认字吗?怎么没来?”
  宋佩兰一怔,回想了一下,确实是有这回事呢!但是她却彻彻底底地把它给忘记了!
  宋佩兰不禁有些羞恼,这真的是她的错,但是她真的不起故意的!
  这两天一直忙忙碌碌的,有太多事情占据了她的心神,她就压根儿没有想起来要跟宋磊认字这事儿。
  宋佩兰:“不好意思啊,小叔。也忘记了!”
  宋磊心情不悦,但是看到这个侄女一副愧疚的样子,也不好苛责她了。
  宋磊:“算了。只是,你现在还要来跟我学吗?”
  宋佩兰还没有说话,那边林小草就说道:“她不去,女孩子家家的,学什么认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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