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二石:“爹,儿子真是没有想到,您为了大房,连这种瞎话都编得出来!您这是把我们三兄弟当傻子糊弄吗?” 宋二石悲愤了!听听他爹说的这是什么话?大房是有老天爷关照的,这是骗谁呢? 宋老爷子被儿子说得哑口无言,这要不是他清楚地知道大房并没有什么种菜秘诀,他也觉得这是瞎话。 算了算了,儿子们爱误会就误会吧,反正他又没有做错什么,而且他和老婆子又不靠这三个儿子养老,他还真不在怕的。 宋老爷子面无表情地说道:“随你们怎么想!” 反正他已经尽职尽责地把几个儿子养大了,也给他们娶妻了,分家也给他们分家产了,他已经做到了自己该做的事情。 宋二石看到爹娘都不想把种蔬菜的诀窍说出来,心里非常不满,但是他能怎么办呢?他也没办法啊! 最后,三兄弟纠缠无果,还是气愤地离开了大房。 大房的一家人该吃吃该喝喝,一点也没有受到影响,他们都已经习惯了,这宋二石三人一有事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找不痛快,大多时候都是说老两口偏心之类的,他们也不想想,大家已经分家了,老两口跟着大房养老,这不偏向大房才怪! 其实二房三房四房的日子过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还能过得去,但是跟大房比较的话,那就差远了。 接下来的日子,大家依旧忙碌自己的事情,该种地的种地,该刺绣的刺绣,该种菜的种菜,该喂鸡的喂鸡。 宋大石的蔬菜一直都卖得很好,收入很稳定,大家对此都很满意。 佩瑜觉得,自从家里开始卖蔬菜之后,家里的收入增多了,家里的伙食也是越来越好了,以前过年过节才能吃肉,如今隔三差五地就能吃肉,大家的身体也变得更好了。 佩瑜的喂鸡大业也进行得很顺利,他们家的鸡都长得很快,又健康又健壮,之前的两只母鸡每天都各下两颗蛋,一天就能收获四颗蛋。 让佩瑜觉得惊喜的是,她辛辛苦苦养的小母鸡们终于下蛋了! 这批母鸡,是去年过年前,宋老太太安排母鸡孵出来的,一共有二十只,这二十只鸡都养住了,一个都没有少,这二十只鸡在佩瑜锲而不舍地投喂下,长得是挺快的,到如今快半年的时间就长大了,也在佩瑜的翘首以盼之下终于陆陆续续地下蛋了!还是跟她们的母鸡前辈一样争气,每天都能下两颗蛋。 于是佩瑜看到了壮观的景象,家里一共二十二只母鸡,每天一共可以下四十四颗鸡蛋,那景象可真让人觉得满心欢喜啊! 佩瑜为了不让其他几房的人捡走她的鸡蛋,都训练了母鸡回鸡窝里下蛋的,鸡蛋下在鸡窝里,别人就捡不走了。 佩瑜继种菜之后,又一次尝到了收获的喜悦,她每天不亦乐乎地捡鸡蛋和数鸡蛋,脸上都快笑开花了。 每天四十四颗鸡蛋,这是什么概念呢? 意味着家里的鸡蛋终于可以放开做菜吃了。 从所有的母鸡都开始下蛋开始,家里就放开了吃鸡蛋了,不用你让我我让你的了。 早饭可以吃水煮蛋,午饭可以吃炒鸡蛋,晚饭可以吃鸡蛋羹,一时间,大房的众人都吃上了香喷喷的鸡蛋,而且不限量,大家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即使如此,在家里每天都有四十四颗鸡蛋增加的情况下,家里的鸡蛋还是越来越多了。 鸡蛋太多,宋老太太做了挺多咸鸡蛋,家里人也经常吃鸡蛋,然而鸡蛋消耗的速度是远远比不过母鸡下蛋的速度,家里人看着这么多的鸡蛋,产生了甜蜜的烦恼。 宋老太太:“有啥好烦恼的,多的就卖掉,反正老大每天都要去卖蔬菜,明天开始,也一起卖鸡蛋!” 宋老太太一锤定音,宋大石欣然答应,佩瑜也松了一口气,这鸡蛋终于不用泛滥了。 刘彩凤:“要说养鸡,还是我们小鱼会养!小鱼养得鸡不仅长得快,也从来不生病,孵出来的二十个小鸡崽都整整齐齐地养活了,还都是母鸡,这母鸡长大了,居然还每天都能下两颗蛋,小鱼真是太有本事了!” 刘彩凤对于女儿的本事是叹为观止,她也欣喜于女儿的本事,女儿还那么小,就不仅刺绣出色,就连养鸡种菜也是样样在行,要知道女儿才四岁啊!女儿这样聪慧有本事,她就不太担心女儿的未来了,有本事的人,只要性子立得住,未来一定可以过得好。 刘彩凤的话,得到了家里人的一致认同。 就这样,大房过上了想吃多少鸡蛋就吃多少鸡蛋的生活,实现了鸡蛋自由。 而宋大石的摊子里,不仅有自己家里种的蔬菜,还有自己家里养的母鸡下的鸡蛋,顾客们出于对宋大石的信任,也纷纷买了他的鸡蛋,事实证明宋大石卖的鸡蛋非常好,好吃又新鲜,还经常出现双黄蛋,让顾客们决定以后也在宋大石这里买鸡蛋了。 因为鸡蛋的售卖,大房的收入又多了一种。 分家之后,大房一家人身体健康,每个人都努力生活,收入是快速上涨,只在短短半年左右的时间,大房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生活是蒸蒸日上。 正所谓有钱就有底气,如今大房所有人的生活就更加从容了。 时间慢慢地过去,又是一年秋天来到了。 北方的庄稼是一年一熟的,因此春耕过后就是秋收了。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地里的庄稼成熟之后,桃李村的家家户户都开始了秋收。 秋收来到了,刘彩凤和宋娇娇也不刺绣了,也加入到了秋收当中,全家就只有宋老太太和佩瑜在家,宋老太太忙家务和一日三餐,佩瑜年纪太小,而且她要喂鸡。 不过,在佩瑜忙完喂鸡这件事情之后,她就和宋老太太会去田地里给秋收的众人送水和一些吃食。 佩瑜在这里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到田地里去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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