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巧说完,就急匆匆地离开了,不知道是真的忙着回去做饭,还是急于把这个小不点塞给佩瑜。 留下佩瑜和周宁远在大眼瞪小眼。 周宁远:“妈妈!妈妈!妈妈!” 周宁远很开心,他也终于有妈妈了! 佩瑜看着这孩子这么开心的样子,心里疑惑了,这年头,有后妈是值得开心的一件事情吗? 佩瑜想不通,她也就不想了,就随口回应了这小孩子一下,就见到这孩子更加开心了。 得,她看出来了,这孩子一点都不排斥后妈,相反还挺开心的。 难道他就不怕遇到恶毒后妈吗? 佩瑜:“走吧,咱们回家!” 管他因为什么这么高兴呢!只要他好相处,她也不是不能好好照顾他。 佩瑜带着高高兴兴的周宁远小朋友走进大门回了家。 刚听便宜婆婆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要下工了。 佩瑜昨天晚上听周新国说过,他请了结婚假,一共有五天,由于部队离家里不是太远,回来用了一天时间,领证结婚用了一天时间,今天是第三天,也就是说今天和明天,周新国还能够呆在家里,第五天他就要收拾行李回部队去了。 而待在家里的两天,他会去上工,给家里挣一些工分,毕竟家里的她和周宁远,还是会分村里的人头粮食的,他们家也不能因为有工资就不上工,然后白分村里的粮食,这是不道德的。 周新国如今的户口在部队,因此他这两天上工挣的工分,是记在户口刚迁来下和生产队的佩瑜的名下的。 佩瑜今天早上起来没有看到周新国,就知道他去上工了,有人给自己干活,她当然很乐意。 周新国去上工了,那她也应该给他做饭,反正自己也是要吃饭的。 佩瑜就带着小宁远到了灶房,打开灶房的储物柜子看了看,柜子里有大米和面粉、红薯、花生、鸡蛋、黄豆、芝麻,还有油盐白糖、酱油、干辣椒、八角等调料。 最显眼的是,还有一块五花肉,很大块的新鲜的五花肉,这一看就是今天才买回来的。 厨房里的一个篮子里,还有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豆角,佩瑜刚刚可是在自己房子的右边看到了一个荒废的菜园子的,里面没有种菜,这应该就是家里的自留地了。 这置办得整整齐齐的样子,一看就是准备好好过日子的,佩瑜觉得还不错。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但是只要有粮食有菜有调料,佩瑜就能做出饭菜来。 佩瑜看了看灶房里的柴火充足,就连引火的柴草都有,还有生火的火柴也有,就不准备去柴房抱柴火过来了。 再看看水缸,大水缸里是满满的清水,看样子应该可以用上一整天。 厨房里还有一个专门用来装厨具和饭菜的柜子,佩瑜打开一看,盘子碗筷都有,而且都被洗得干干净净的。 整个厨房整齐干净,让佩瑜看了舒心极了! 佩瑜顿时对周新国的好感剧增,这是一个田螺先生啊! 万事俱备,只欠午饭了! 佩瑜取出大米,用一个瓦盆子装好,洗米,选择灶台上一个合适的锅,锅里放水,架上一个木架子,把装有洗干净的米的瓦盆子放到木架子上,往瓦盆子里洗好的米里加水,再在瓦盆子上架两条长竹片,上面放上一盘洗干净的红薯,盖上锅盖,生火,很快火就生起来了,佩瑜用了耐烧的木柴,让木柴慢慢燃烧。 她又把篮子里豆角拿来折了之后,洗干净,把五花肉洗干净切好,把各种需要的调料准备好,准备开始炒菜了。 可是一边烧火一边炒菜有些难度啊! 这时,一直跟着佩瑜进进出出的周宁远小朋友自告奋勇:“妈妈,我会烧火!” 佩瑜怀疑:“你真的会?没骗我?” 周宁远:“真的,我在大伯家就帮忙烧火的。” 佩瑜看着他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的样子,就让他试一试,小朋友嘛,就应该让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在一点上,佩瑜会让自己以后亲生的孩子也一样的。 佩瑜:“好,你来烧火。” 佩瑜先生了火,然后看到周宁远小朋友熟练地烧火,就放心了,当然,她也看着呢,她绝不会让他在她看不到的地方玩火。 锅被烧得热热的,佩瑜做了一个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香得她自己都不停地咽口水了,想吃! 然后,佩瑜就看到周宁远小朋友不停地吸气,显然是在闻红烧肉的香味。 佩瑜:“现在不能吃,等你爸爸回来了,我们一起吃!” 周宁远忍着想吃的欲望,乖乖地应了,佩瑜看他这么听话,就夹了一块红烧后吹得不烫了之后,喂给他吃了。 周宁远吃得满脸陶醉,说道:“妈妈,好吃,比大伯娘煮的好吃!” 佩瑜:“继续烧火,再炒一个豆角。” 炒豆角很快也做好了,放了一点干辣椒调味,也香得很,当然也是因为佩瑜舍得放油,她是不会在这上面省的,油没了就买,买不到的话,就用她空间里的油。 田地里,是一片繁忙的景象,地里种的是稻谷,如今是第二季稻谷的种植时期了,稻谷已经抽穗,相信再过不到一个月,就可以收割了。 这时候,下工的铛铛铛的声音响起,是下和生产队的队长周家旺人工敲着铃声,昭示现在下工时间到了。 周新国去小溪里洗干净了手脚上的泥土,就准备回家了,回家之前,先去他大哥家接儿子回去。 “新国,等等我!” 周新国回头一看,是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周大河。 周新国:“大河。” 周大河:“新国啊!娶新媳妇的感觉怎么样?不过我以为你再娶,会娶一个有文化的好看的,没想到你娶的这个也太黑瘦了吧,这一看就是在家里没好日子过的女子!” 周新国皱眉,说道:“我只是想娶一个能够照顾阿远的媳妇,她很合适。” 周大河:“也对,过日子嘛,还是要和实在一些的女人一起才好过,要不然这日子,是谁过谁知道,你看支书家里的儿子,娶了貌美的知青,那矫情劲儿,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什么都做不了,要我说,就是娶了一个祖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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