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佩佩重生以来,一直认为,只要她想要的,她都能得到。 而她是一个多么不嫌贫爱富的人啊,她放弃了有钱的周新国,去选择一个只在上和生产队这一亩三分地有点权势的王安平,她就应该会得偿所愿,却没有想到大队长居然嫌弃她,而王安平听大队长的,很快就和别人结婚了。 王佩佩回去了家里,狠狠地哭了一场,带着对未来的迷茫。 王家陷入了低谷,名声扫地,现在上和生产队人人都知道王大壮和李招娣的偏心,那是两个分明得到了女儿的孝顺还硬要说没有得到的人,王佩佩心中的良缘被别人捷足先登,已无可更改。 王大壮和李招娣要操心王佩佩的事情,已经暂时无暇找佩瑜的麻烦了,这也是因为他们深深地知道这个女儿是一块多么难啃的骨头,她不仅对他们心硬如铁,还懂得利用舆论压制他们,他们决定,在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之前,还是不去触霉头了。 佩瑜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反手给了王家一波舆论,即使被逼着见了不喜欢的人,心情也非常不错。 所以说,何必来惹她呢?大家各自安好不行吗?明明在刚穿越的时候,她是已经决定了把王家当做不存在的,是王家自己不断地来找麻烦,佩瑜为了解决麻烦,是不得不这么做。 心情愉快的佩瑜,路过河边的时候,还用空空的篮子捞了一条大鱼回家。 她回到家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家里还没有做午饭。 佩瑜:“婆婆,阿远,我回来了,我捞了一条鱼,我们今天吃鱼吧!” 周母今天穿着佩瑜给她做的一套新衣服,看着捞鱼就跟去自家菜园子里拔青菜一样容易的佩瑜,不禁陷入了深深的迷茫,捞鱼是这么容易的吗? 看着儿媳妇去杀鱼了,周母问孙子:“阿远,捞鱼是这么容易的吗?” 周宁远:“奶奶,我试过,很难的,只有妈妈才容易。” 周母:“对,我捞鱼也很难,你妈妈的运气真的特别好,你爸爸的运气也特别好,能够娶到你妈妈,我和你的运气也特别好,我能够有这样的儿媳妇,你能够有这样的妈妈。” 周母在二儿子家里生活了一段时间,虽然二儿子并不在家,她和儿媳妇还有孙子一起生活,但是这段时间,她感觉到了舒心自在,还有宁静安稳。 不像在大儿子家,虽然她亲儿子在,她却感觉无处安身。 佩瑜:“婆婆,请给我拿个盘子过来装鱼!” 周母回过神,说道:“诶,来了!” …… 秋去冬来,南方的冬天也终于到来了。 佩瑜感觉到了寒冷,她连忙拿出木炭取暖,这是她去镇上“买”的,实际上是从她空间里拿出来的,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储存的了,反正就是有这东西。 南方的冬天虽然一般不下雪,但是早上会有霜冻,屋子里也没有火炕和暖气之类的,寒冷的天气里,人们除了穿厚一点,就只能通过烧火烧炭取暖。 在冬天到来之前,佩瑜就做好了准备,她去山上砍了许多柴,加上家里柴房本来就有许多木柴,这些足够用一整年了。 她给家里每人做了三套棉袄,用的是空间里的棉布和棉花,棉布的颜色一点也不鲜艳,是现在大家常穿的黑蓝灰,但质量却很好,做成的棉袄厚实柔软,贴身又舒服。 家里的棉被不够厚了,她拿着旧棉被去给弹棉花的人重新弹了,并加了一些棉花进去,使得家里的棉被都很是厚实。 因此,这个冬天虽然寒冷,感觉湿冷湿冷的,但是佩瑜三人却并不觉得难过。 佩瑜日常是睡觉睡到自然醒,一般也就是早上七八点钟的样子,这时候,周母一般都做好早餐了,她可以吃现成的。 吃过早饭,她会去给菜园子的蔬菜浇水,再采摘足够一家人吃一整天的蔬菜回来,这时候,周母也帮周宁远喂好了鸡。 佩瑜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烤火、看书、说话、教导周宁远、吃零食、做针线。 这样的日子,宁静悠长。 直到有一天,佩瑜突然想起她好像有十几天没有出门了,而再过十天左右,就要过年了。 佩瑜:“婆婆,马上就要过年了,我们还什么都没有准备呢!” 周母迷茫:“准备什么?家里什么都有啊!” 有米有肉有菜有新衣服,这还不好过年吗? 佩瑜:“哦!我说的准备,可能和您说的准备不一样呢!” 佩瑜:“马上就要过年了,我去一趟镇上吧,去买东西!” 过年就要有仪式感,该准备的还是要准备的。 佩瑜去了一趟镇上,随便买了一点东西,然后就从空间里拿了沾米粉、面粉、红糖、白糖、油之类的东西。 回去家里之后,佩瑜在周母痛心疾首的目光下,开始了自己的炸年货行动。 周母勤俭节约惯了,她看不惯佩瑜这样浪费油的行为,又狠不下心来说佩瑜,只好眼不见为净,假装自己没有看到。 周宁远则是开心得像个掉进米缸里的老鼠,开心得冒泡,因为他有吃不完的好吃的。 新年就在佩瑜的准备中到来了,虽然只有三个人,佩瑜还是做了满满一桌年夜饭。 有鸡鸭鱼肉,有美味的蔬菜,这样的饭菜,在这个年代已经是非常丰盛了。 就在三人要动筷子吃年夜饭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佩瑜:“谁啊?在人家吃饭的时候来?还是吃年夜饭的时候!” 因为天气寒冷,家里是关着大门吃年夜饭的。 佩瑜不情不愿地去开门,打开门,映入她眼帘的是一道穿着军大衣的俊秀挺拔的身影,她定睛一看,是周新国,他居然回来了! 周新国:“阿瑜,我回来了!” 周新国看着佩瑜,只觉得不敢认了。 眼前的女子身材高挑、玲珑有致,容貌漂亮惹人爱,皮肤白里透红,头发剪成了短发,却养得乌黑有光泽。 尤其惹人注意的是她的一双眼睛,里面充满着生机与灵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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