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腿都给老人和孩子,至于大人,有鸡肉有鸡汤,这鸡汤还是佩瑜放了灵泉水的,毫不夸张地说,这锅鸡汤不仅美味,那营养价值是没得说的,十分补身体,正适合现在经常没有什么油水的周大河家。 叶青青喝了一口鸡汤,立马就被它的味道惊艳到了,说道:“阿瑜真是手艺好,种的菜好吃,炖的鸡汤都比我炖的好喝。” 佩瑜:“好喝就多喝点,我炖了两只鸡进去呢,大家今天就放开肚子吃鸡肉喝鸡汤。” 佩瑜自己也喝了鸡汤,陶醉于鸡汤的美味,这灵泉水不错,既能够给人补身体,还能够提升食物的美味程度。 叶青青:“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唉,想到你们要离开这里,我虽然为你们感到欣慰,但是我这心里怎么会这样不舍呢?” 佩瑜走了,叶青青觉得自己少了一个可以谈心的人,生产队里的人是不错,却只相处得还可以,还没有到能够说说心里话的程度。 佩瑜:“你不是也会认字会写字吗?那我们写信吧,把你的近况和我们说一说,到时候我们对彼此就不会陌生了。” 这个时候,打电话的人是极其少的,因为电话不仅没有普及,就算能够打电话,那电话费也很贵,大家都会心疼电话费,远方之人的联系,除了急事发电报,其余的都是靠书信联系的。 读一封信,知道远方的亲人朋友的近况,体会他们的喜怒哀乐,是一种享受。 叶青青:“好,但是为了省邮票钱,我还是半年给你们写一次信吧!” 主要是家里不富裕,一分钱要掰成两半花,还有三个孩子要照顾,叶青青和周大河的感情虽然还不错,生活没有一地鸡毛,但是每天的忙碌也是让人觉得疲惫。 佩瑜:“行啊!你想怎么样都行。” 佩瑜可以买邮票送给叶青青,但是她不会这样做,她觉得这样做是不尊重人的一种体现,与朋友相处,也要懂得尺寸,过量的给予,也许会让人感到压力。 佩瑜和叶青青吃着鸡肉,喝着鸡汤,谈天说地,周新国和周大河则开始推杯换盏,气氛热络,小孩子们啃着鸡腿,吃得满嘴流油。 这一天,佩瑜感觉到了团聚的快乐,和离别的伤感。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最终,肉吃完了,汤喝完了,大家带着意犹未尽,结束了这一场聚会。 等叶青青他们走了,佩瑜和周新国还有周母一起收拾好了碗筷,就回去睡了一觉。 第二天,佩瑜就开始收拾家里了,不用的东西收起来,可以吃的东西都带走,毕竟部队那边什么都没有,与其去到那边什么都要买,不如把能带的东西带过去。 佩瑜又和周新国去了大队部,和大队长周家旺说了自己要随军的事情,并且让大队长帮忙写介绍信。 大队长:“可惜了,王佩瑜同志这个计分员还是做得非常不错的,不过,既然你有更好的去处,我也不拦着你了,新国和佩瑜同志,一定要好好的啊,给我们下和生产队争气!” 佩瑜和周新国自然是点头应是,大队长就给佩瑜写了介绍信,让佩瑜可以名正言顺地去随军。 年初六,佩瑜一家提着大包小包,锁上了家里的大门,离开了下和生产队,他们要奔向他们新的生活了。 新地图,开启了! 周新国所在的部队,距离下和生产队其实并不是特别远,但是这个不是特别远是相对的。 他们一早就开始出发,先乘生产队去县城的拖拉机去了县城,然后去搭乘火车,火车票已经提前买好了的,他们因此都有座位,不用站着。 这个时代的火车速度并不是很快,绿皮火车哐哐响,沿着既定的轨道往前行驶。 佩瑜坐在窗边,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景色,感觉心也开始飞扬起来了,去新地方,真开心呀! 佩瑜他们没有坐到终点站,他们在半途的一个站点就下车了,时间只用了半天,到达这个站点的时候,是下午四五点。 佩瑜看了一下这个站台,写着“平市火车站台”,哦,这里就是平市了,在佩瑜他们老家南市的隔壁。 佩瑜举目四望,发现平市不愧是“平”市,它可比南市平多了,南市是典型的南方地区,是丘陵地带,山多,山路十八弯,而平市的地势平坦,基本上都是平原,这就是所谓的中原地区吧? 道路也是笔直的,四通八达,也宽敞。 佩瑜他们下了火车没有多久,就有人来接他们了。 是部队出来采购的车辆,顺便载他们回去,这都是他们提前说好的。 “周营长,我在这里!” 佩瑜顺着声音的方向看过去,发现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人对着他们挥手。 周新国:“好,等一下,我们马上过去。” 周新国他们的行李多,除了周宁远小朋友,每个人都拿了两包行李,尤其是周新国手上的行李,那是大件的。 那个军装男人显然也看到了他们的情况,连忙过来帮他们拿行李了。 等把行李全部放上车,佩瑜他们也坐了上去,车子突突地往前开,开始远离繁华的平市中心,往偏僻一些的地方开去。 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车子就停了下来,佩瑜他们到了部队了。 佩瑜四处看了看,发现这边虽然比平市中心地区偏僻一些,但是也不算特别偏僻,至少比下和生产队那里繁荣多了。 车子里面的人都被门口守卫的兵哥哥们检查了一遍,又问清楚了佩瑜他们和周新国同志的关系,知道了佩瑜他们都是周新国同志的家属,然后就放行了。 车子继续往前开,直接带着佩瑜来到了家属院。 家属院由一排排平房组成,并没有高楼大厦,但是每一家都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院子还有围墙。 佩瑜一看之下,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平房怎么了,每一家都是单独的院子,不用和别人家挤在一起,这是最好不过的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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