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111章 传说的司南,指南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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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如何,新的一天还是如期而至。
  邦邦邦.....村长独特标志性的铜锣声响起了。
  乡亲们起床洗脸吃早饭,整理行李,一条龙动作,只不过几刻钟。
  “看看,水囊水盆,是不是都装满了。”村长再叮嘱一声。
  “启程。”二壮晃动了几下高高举起的红布,村家又开始一天的征程。
  下山特别艰难,一行人行李包裹多,又推车牲畜,走走停停,等站在山下那一刻,已经是2个时辰后了。
  天色早已大亮,阳光火辣辣。
  程顾卿作为总指挥,重新整理了队伍。他们一家走前,七叔公包尾,谁叫他们就除了程顾卿家外,最多壮劳力,武力值最强。
  妇女娃子不用推车的走中间,汉子推车上摆放木棍刀具,方便一遇到情况,可以立即开干。
  3匹马装好板车,娃子老人可以坐上去,村里唯一的孕妇徐福东媳妇,也安排坐在马车上。
  徐家村人站在平坦的土地上,望着远处的一望无际的平原,仿佛隔世。
  这真的走出莽山了!
  徐家村一行人蹲在草丛中,注意周围的情况,远处三五成群的人,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程顾卿昨天见过,觉得没啥。其他乡亲却不同,猛然看到那么多外人,心扑通扑通地跳,怎么那么多灾民?怎么他们穿得比俺们还破烂,囚首丧面,还以为去挖煤了。
  “老大,俺怕。”黄毛七不知道啥时候,走到程顾卿身边,徐秀才没骗俺,不用经历了,看那群难民,俺都知道山下比莽山还艰苦。
  “阿娘,俺也怕。”明珠宝珠紧紧地靠拢,这些灾民怎么看,怎么凄惨,而且好似没啥包裹的,他们吃啥喝啥的?
  “美娇,俺们怎么走?”别说村民害怕,村长也怕。活了好几十年,哪有见过这副情景,远处的灾民瘦骨嶙峋、形销骨立,比徐老二还弱小。
  只见他们缓缓前行。俺好想回来徐家村,回不去,上莽山也可以。
  程顾卿深吸一口气,正色地对着徐家村说:“乡亲们,别怕,俺们人多势众,吃饱喝足,一个打十个。他们手无寸铁,俺们个个有武器,根本不用怕他们。”
  再看一眼如鹌鹑躲着的妇女和婆子,继续道:“都起来,听俺指挥,列好队形。”使了个眼色,二壮秒懂,举起村长的红布。
  “启程。”程顾卿说完,背后别了把杀猪刀,大步往前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村里人看到红布,按照之前的约定,列队,列队,列队。
  赶牛车马车骡子的,推手推车的,背大包裹的。五六百人,形成一条蜿蜒的小河,缓缓向前。
  徐家村的出现,立即暴击了无生机,只知道往南走的丧尸灾民。
  这是哪里来的?怎么那么多人?而且个个穿戴整齐,面色如常,一看就不是灾民。他们要去哪里?
  更多人闪躲一边,刚看到他们从山上而来,特别带头的那个,膀大腰圆,满脸横肉,后背竟然有把杀猪刀,还特锋利,看样子昨晚磨好,准许下山打家劫舍。
  想到这,还有点财产的灾民快速躲避,瑟瑟发抖地呢喃:你没见到俺,你没见到俺。
  程顾卿完全不知道她的形象给灾民带来惊恐,还感叹路那么宽,对,那个你,怎么走到石头缝去了,有路都不走。
  徐老大赶着牛车,拉着娃子,看到阿娘在前面带路,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得意对着肥团几个说:“看,你们阿奶阿姥,就是威风。”
  肥团几个娃子很给力,热烈地鼓掌,秋花瞪大眼,认真地说:“程奶奶杀猪可厉害了,俺看到她一刀捅下去,猪猪就死啰。”
  肥团听到杀猪,反射弧立即而来,流着口水说:“吃,猪猪,肉肉。”
  文博看不过眼,怎么表弟老是想着吃猪肉呢,认真地说:“现在是逃荒,不是徐家村,没猪肉吃。”
  “俺要吃,俺要吃。”肥团不愿意了,秋花姐姐都说杀猪了,怎么没肉吃呢。
  “俺也要吃,俺也要吃。”文鑫也听到杀猪,今晚肯定有猪肉吃。
  文博被两个弟弟气着了,严肃说:“没猪肉吃,就是没有猪肉吃。”
  栓子看着弟弟妹妹吵架,全场默默无语,俺怎么不住在姥姥家呢,这样俺就能像肥团弟弟,天天有肉吃了。
  至于毛头去哪里呢?被安排到马车,还是魏氏好不容易抢到的位置。
  春丫几个稍微大点的,跟着大人走路。
  徐家村井然有序地前行,灾民看到前面的恶霸,又看到外围的汉子,车里堆满刀具木棍,不敢靠近。觉得这伙人惹不起,还是躲得远远为上计。
  一路前行,大中午的,火热火热,一踏下土地,能扬起灰尘。路边的野草也干黄,看来非常干旱。
  程顾卿没有安排休息,打算走到不能走,再休息。趁乡亲们有力气,尽快赶路,盼早一日到南边。
  黄山子徐麻子大牛三个还是原来的任务,继续做斥候。给三人配备最好的武器,最好的口粮,先走一步,打探前方的情况。
  程顾卿奇怪,怎么大家知道这条路,就能去云州府呢?不懂就问。
  徐秀才有失秀才修养,翻了个白眼,大汗淋漓,有气无力地说:“官道只有一条,沿着这条路的方向,就是南方。”
  说完拿出一个罗盘,底部是圆的,一把长勺子:“我刚才,测了一下,这个方向就是南方。”
  程顾卿睁大眼,这就是传说的司南,指南针?啧啧啧,徐秀才怎么有这种东西的?
  程顾卿想拿来看看,好好欣赏,
  徐秀才赶紧收好罗盘,丝毫不给机会,又指着前方:“你看看隔壁的那些有马车的人群,都是和我们一个方向。我们走这个方向,错不了。”
  程顾卿信了,也佩服徐秀才的才智。看来古代秀才的含金量可高了。
  难怪古语有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等俺落户安家,可要好好培养文博文鑫,目前就这两小只,最有读书天赋。至于大壮他们,还是不要气死夫子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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