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快速回到营地,乡亲们在忙碌干活,安排巡逻的人也尽职,不敢偷懒。 “村长,俺发现一些东西。”静悄悄地靠近村长,这个老小孩编草鞋,手艺不错呦。 “哎呀,吓死俺了。”忽然一声从耳边响起,吓得村长把草鞋一抛,整个人蹦起来,老胳膊老腿也不老了,如兔子般灵活。 程顾卿摸了摸头,嘿嘿,不好意思啰,想不到会吓到村长。 “美娇啊,人吓人,吓死人!”村长咬牙切齿地盯着程顾卿,好想揍人。 别揍嘛,俺可有重要事情说。 程顾卿在村长耳边低声说:“俺发现这个村,有粮食。”声音以为只有两个人知道。其实大到隔壁的村长夫人也听到。 “粮食,在哪里,美娇!”村长夫人把针线扔下,拉着程顾卿的手臂,惊喜的眼睛亮晶晶。 好了,现在全村人都知道了,村长夫人也是个大嗓子。 “在哪里,在哪里,俺现在去挖。”挖莲藕挖习惯了,挖其他也是挖,乡亲们立即精神了,手中的活都停了,还煮啥饭,挖粮食重要。 程顾卿怨愤地看着村长夫人,要不要那么大声,引得大家都轰动。 “福兴娘,你在哪来发现的,快,快,俺们快去。”七叔公那个心急,怎么福兴娘还有村长这个小子就不着急的,两人还在左右观看,完全不懂粮食的重要性。 这几天,总算看明白了,路上不仅遭歹人袭击,更要命是找不到吃喝。想要走到目的地,全靠积蓄的口粮。天天想到这个问题,就睡不着,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找粮,怎么找水。 至于遇到贼人之事,七叔公不会想,有福兴娘在就行了,一家能打十家,徐家村又团结,可以打百家。 “福兴娘,快带路,是不是李家村也种莲藕?”徐斗头一听到有粮食,小步移挪过来,好着急啊,虽然天天吃莲藕,吃到人都变成莲藕。可能饱肚子,不像其他灾民那样需要去抢劫。 “啥?又有莲藕了?徐家村与莲藕真有缘,上辈子莫非是整条村种莲藕来的。”刘婆子听到徐斗头说去挖莲藕,啧啧称奇,怎么又要去挖莲藕的,不能挖其他吗? “莲藕不错哩,晒干能保存好久,随便一煮就可以吃,虽然吃怕了,总比没得吃强。”磨叽妇女孔氏准备去推车找锄头。 今晚通宵也要把莲藕挖光光,现在后悔在莽山藕塘不够快,比其他村民挖得少。 “乡亲们,每家派一人过去先看看,剩下的人留在原地,守护这里。”村长叫婆娘拿锄头过来。 先带人去查看,这里不比莽山,周围不知道啥时候蹦出个灾民,偷了俺们的粮食,可没地方哭。还是要大部分人留守原地护家当。 程顾卿无语了,看着好几个人已经扛上锄头,拎着麻袋,蓄势待发。 额~俺啥时候说去挖莲藕了?俺只说找到粮食。 “阿娘,俺拿两个麻袋够没?”徐老大作为户籍上的一家之主,自然先去查看情况。 如果莲藕地很大,村长就说全村搬过去那边,如果很小,就每家留一个人挖就行了。俺带两个麻袋应该够了。不过得问一下阿娘。 程顾卿嘴角抽搐,面无表情地说:“锄头不用扛,带麻袋就行了。”说得多,不如看现场,乡亲们,跟俺来,看看你们要挖的“莲藕”。 村里一阵疑惑,不用扛锄头?只带麻袋?莫非是莲藕干,别人挖好,逃荒的时候,忘记带走? 不明就里,程顾卿点了20个壮汉,拿着麻袋,闹哄哄地去装粮食。 七叔公和村长也跟着去,不放心一群瓜皮子,怕他们办事毛毛躁躁。 程顾卿带着一群人走入富贵人家的屋子。热烈的火把,照得整座院子亮堂堂的。 “俺就说,李家村就是富有的,不看别的,就那祠堂,都比俺们徐家村气势。”黄毛七要给老大竖大拇指,老大就是老大,想得远。 乡亲们都忙乎活,就她一个人到处游荡,还精准找到大户,怪不得能发现粮食了。 戏文都说,富贵人家的一顿饭,是穷人家的一年的收入,啧啧,看看,厚实的青砖,质地杠杠的,一副就是俺很有钱的主。 “谁说不是呢,俺发现好多家都能住青砖屋,俺们村就队长和村长能住上,俺为啥不出生李家村呢。”徐福昌恨不得立即改姓李,生在李家里,吃上李家白米饭。可谓有奶就是娘! 也幸亏他爹不在,要不然爆炒藤条吃定了。 “怎么了,既然那么想出生在李家,不如留下来,哼!”老爹虽然不在这,可七叔公在,来自死亡的凝视,吓得徐福昌这个大块肌肉男如鹌鹑。 七叔公啊,七叔公啊,俺只是说说而已,表那么认真嘛。 程顾卿不理会他们的闲聊,直接跨入大院,走到杂物房,扒开水缸,掀开地窖入口,对着大伙说:“粮食在里面,俺们快点拿出来。”说完,率先跳入地窖。 接着村长,七叔公等人也下去,留下徐老大几个在上面,等会要接粮食。 不用程顾卿说,村长就看到啥粮食了,尖叫道:“是地蛋子,竟然那么多地蛋子!”喜得村长哈哈大笑。 七叔公也看到了,走过去,摸起一个,好饱满,竟然巴掌那么大?这是特大号地蛋子吗?俺们隔壁村种的三个都比不上一个呢,莫非富贵人家的品种就是好? “快,装麻袋。”七叔公忙叫站着如木头的汉子赶紧搬粮食。看吧,不跟着过来,都不知道这群人磨叽到啥时候,有粮食都不赶紧捡,个个像棵树那样,有鬼用! 来的汉子也反应过来了,忽然看到一堆地蛋子,说不惊奇都是骗人的。徐福记疑惑地问:“怎...么...有那么多..地..蛋子的?” “还用说,肯定这户人家粮食多到装不走呗,还有啥原因。”黄毛七甩了甩那撮黄毛,打开麻袋,弯下腰去捡。 终于不用顿顿吃干莲藕了!谢谢老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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