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214章 报信20两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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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太爷问:“那怎么通知城里的人做担保?”想要人担保,也要让里面的人知道,外面来熟人啊。
  徐秀才解释到:“上面有写,在右侧门,可以找人通知。”
  那还站在这里干嘛,赶紧去侧门啊。多待一秒钟,都浪费生命。
  想什么,就做什么,李太爷比徐秀才还熟悉云州府,拉着徐老大走,还需要大个子开路呢,前面太多人围着了,想走几步转个身都难。
  徐老大听从李太爷的指令,在前面为他开路。阿娘说了,尊老爱幼,李太爷一把年纪了,只要要求不过分,就顺着他吧。
  四人很快来到右侧门,里面排了一条长队,打听一下,原来都是叫人带信去城内的。
  熙熙攘攘的,人多,但办事效率高。
  很快四个人挤到前面了。
  “带信的,一般速度5两,快速10两,立即送信的20两,请问要哪个服务?”小城门摆了一张桌子。
  上面坐了个和李门卒年纪,气质差不多的官差办事员,两边加起来大概10个官差做安保。
  李太爷想也不想:“20两的。”等看到大闺女,就向她报销了,阿爹在城外受苦,闺女在城内享福,老天爷会看不过眼。
  办事员眼睛一亮,赞赏地看着李太爷,摸了摸胡须,嘴角上翘,不错,就喜欢这种土豪。20两,从中可提成5两。
  “向哪里报信?”办事员拿出一张纸,上面格式固定,写上姓名,填上地址,按上手印,就行了。
  要求送信的人那么多,一个一个量身定制书信是不可能的,干脆批发印刷同样的内容,地址和姓名那留个空吧,谁要报信,就写谁的名字,谁的地址。
  程顾卿瞟了一眼,大写一个服字!谁想的,顶级膜拜!
  李太爷报上名字,报上地址,又在信纸签名按手印。
  办事员接过20两,笑容满面地说:“这位老人家,你在旁边等等,你的地址不远,很快有人回来的了。”
  指着远处搭着棚子的地方,摆放着一排排的长凳,上面稀稀落落坐着几个人。
  李太爷一马当先,找个位置坐。
  程顾卿几个也坐下。
  “客官,要不要来壶茶水,吃个馒头。”小二笑得那个灿烂。
  程顾卿看到他眼里闪烁一串串铜板,仿佛在说,水鱼来了,水鱼来,快让我骗。
  反正闲着就是闲着,李太爷叫了一壶水,6个馒头。
  小二依旧笑得灿烂:“盛惠1钱银子。”
  李太爷手抖了一下,分明是抢劫啊,几个馒头,粗茶,就要100文?
  但喝都喝了,不情不愿地递过去银子。哎,不是舍不得,是不值当。有钱人的钱也是钱,何况李太爷家境算得上中产,不属于富豪级别。
  徐老大啃着馒头,瓮声瓮气地说:“俺早起晚归,天天卖猪肉,一天赚的才买得起几个馒头,早知道这样,干脆改行,去卖馒头了。”
  茶水虽然一般,但白面馒头真好吃,又香又甜,要不要偷偷藏一个,带回去给娃子吃呢?
  看了一眼李太爷和茶小二聊天,悄悄地把馒头藏入怀里,嘿嘿,你们看不到俺藏东西!
  李太爷叫六个馒头,他和旭哥一人一个,俺和阿娘,一人两个,李太爷说俺们母子长得高大,自然吃得多,两个大馒头先顶肚,等进城再请俺们吃饭。
  徐老大进城不进城无所谓,吃上馒头已经心满意足了。
  程顾卿看着徐老大藏了一个馒头,不懂他为什么这样做,自个吃了一个,虽然不饱,但没胃口,把剩下的馒头递过去。
  徐老大牛眼瞪大,点了点头,迅速把馒头藏在怀里。阿娘肯定也想留给娃子吃。
  程顾卿一囧,好吧,随他喜欢。
  徐秀才和李太爷拉着茶小二闲聊,拐弯抹角地打探城里的消息。
  不愧在衙门当差几十年,李太爷不一会儿,就把茶小二知道的消息全挖出来。
  归纳总结:灾民越来越多,进城越来越严格,当然越来越多云州府的人逃去南边了。
  确定一个消息,卫国公在吉庆府。也就是徐秀才老师的故乡。离云州府两个月的路程,和云州府所管辖的范围隔了一条河,南北分界线--大庆河。
  徐秀才激动地站起来,呢喃着:去吉庆府,去吉庆府。
  程顾卿白眼一翻,徐秀才啊,徐秀才,以为你想去吉庆府就能去的,还要吉庆府收留你呢。
  又问茶小二,哪里收留灾民。
  茶小二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反正云州府灾民不能过长时间停留,每隔几天,就会有官兵来驱赶灾民。”
  哎,世道难,百姓苦,虽然还能在这卖馒头,多亏有门府衙做衙役的亲戚,花了大价钱,才拿到经营权。biqubao.com
  茶水馒头不卖贵点,本都收不回来。幸好这些天,等入城的富贵灾民,或多或少来帮衬。
  大概一炷香时间,有个官差走了过来:“谁是北路街姓王的亲属,有人来接了?”
  北路街,王姓?我的大闺女夫家!
  李太爷急速地跑过去,着急地问:“大人,我是,我是,他们人在哪里?”
  官差不说话,直接带李太爷四人过去,走到一个偏僻的小侧面,大概能容马车通过。那里早早就站着一个年纪大概40岁,穿着得体的中年汉子。
  “太爷,这里,这里,夫人等你们,等了好久了,谢天谢地,你们终于来了。”看的出中年人很激动,急急地挥手。可能有守城门的人看管,不能跑出来迎接。
  李太爷也心急,快速奔过去,矫健的身姿,看不出年过70岁,比七叔公还灵活。
  “阿祥,是你,姑娘好吗?”阿祥是李太爷安排给大闺女陪嫁的下人,这些年,成为大闺女的心腹管家。
  “太爷,小姐好得很,就是一直挂念你和老夫人。”阿祥四处张望,只见李太爷一个熟人,其他人呢?还有跟着过来的3个人,是谁啊?难道是镖师?
  “好,好好,府里一切安好吧?”李太爷激动地看着熟人,心安了,能见到人,起码能进城。
  “一切安好,太爷,怎么就只有你一个,少爷他们呢?”李家出门前,先利用衙内关系,派人顺道送信,所以李娘子姑母早早知道阿爹要过来。
  阿祥又指了指程顾卿三人:“这是太爷请的护卫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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