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住话题,因为已经到大厅门外,阿祥早就派人通知。 程顾卿正要跨入门一步,里面的李娘子迎面而来,高兴地喊着:“程娘子,你来了,我等了好久。”埋怨中带点娇嗔,外人还以为她和程顾卿相识久远的闺蜜。 程顾卿笑了笑:“买的东西多了点,让你久等了。” 李欢李悦两个小娃子跟随阿娘跑了过来,亲切地说:“程婶婶,姑婆吃了你家的地蛋子,可喜欢吃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李欢小郎君这么执着地蛋子。 程顾卿一手抱起两个小娃娃,真可爱,比徐家村的娃子漂亮多了,欢喜地说:“真是孝顺的好娃子,有好吃的就想着姑婆。” 小郎君眼睛亮亮地,腼腆地抿着小嘴笑。李悦小娘子,哥哥做什么,她就做什么,跟着点头,傻笑。 几人来到大厅,程顾卿把小娃子放下。 阿祥向家主请安,介绍说:“老太爷,小姐,程娘子到了。” 客厅里除了瘸腿的李相公,所有人站起来,看着程顾卿,李太爷欢喜地说:“程娘子,虎皮卖了没?” 可惜虎皮不是我能消费起起的,而闺女家婆信佛,一般这种煞气的东西,家里不能有。 程顾卿拱了拱手:“托你的福,阿祥给我介绍个好去处,皮子都卖了。” 李太婆点了点头,拉着程顾卿的手,指着隔壁的女子说:“这是我的大闺女,比你小几岁,喊舒敏便是。” 又指着程顾卿:“敏丫头,这便是徐家村的程娘子,这一路上多亏了她,阿爹阿娘才能平安见到你。” 程顾卿早就注意到大厅里唯一的陌生人,猜到是李太爷的大闺女。 也终于明白,阿祥口中的姑爷对小姐一见钟情! 李小姐,一眼看去,不像时下流行范冰冰那种瓜子脸的美,而像旧版《上错花轿嫁对郎》中饰演杜冰雁的小李琳,那种大家闺秀,知书识礼,温柔贤淑的美。 虽然年过40,但脸上并没有被岁月添上皱纹,光滑细腻,端庄得体。 怪不得王姑爷非娶不可。 又偷偷瞄了瞄李太爷和李太婆,嗯嗯,可能是基因突变,才生出李小姐这种大美人。 程顾卿拱了拱手:“李夫人,多谢你帮忙,办理进城文书。”m.biqubao.com 5两进城费,之前还给阿祥,但他死都不要。 对面的李舒敏温柔地笑,白皙温润,处尊养优的纤细小手,不嫌弃地拉起程顾卿肥厚粗壮黝黑的大手:“这些都是小事,我阿爹阿娘,全靠有你,要不然.....” 李夫人双眼通红,情绪有点激动。 对面的中年姐姐好温柔,程顾卿连忙摇了摇头,:“小事一桩,不足挂齿。” 李舒敏拉着程顾卿,关切地说:“程娘子,累了吧,饿了吧,先吃饭。”忙碌一个下午,肯定又饿又累,既然到了王家,不吃顿饭,怎么也说不过去。 程顾卿抽回手,黑白配,看不顺眼,还是不要玷污李夫人的手,摇了摇头:“多谢好意,不吃了,我要赶着出城,村里人还在等。” 李太爷第一个不愿意了,扯着大嗓门说:“程娘子,时间再赶,也要吃个饭,我之前问过村长了,今晚你们会在城外过夜,不赶路。” 和徐家村一起逃荒,天黑走到天黑,实在难受,这还是有人替赶车的情况下。不过逃荒就该这样,我们开始没经验,被歹徒盯上,全家差点被灭门。 “程娘子,吃饭耽搁不了多少时间。”李娘子指派李欢李悦两个小娃子,扯着程顾卿的大腿,吵着:“程婶婶,陪我吃饭,不要走。” 出门在外,哪有自家好,哪有自家人熟,坚决地摆手:“多谢好意,出来太久,村里人恐怕担忧。” 这个借口最好了,任谁也理解,一个人进城,虽然武力值爆表,但该担心的一点不落下。 李舒敏见到阿爹阿娘留不住人,赶紧走到程顾卿身边,悄悄说:“程娘子,我这边给你准备2000斤粮食,你应该知道。 不过,光天化日之下,直愣愣出去,不太好,不如吃个饭,等等,和晚上运货商队一起出去。” 相公那边已经安排了,晚上程娘子和商队一起,静悄悄地出城,走后城门,那边偏僻,严守把关,一般人不准靠近,灾民也不敢停留。 程顾卿还想着怎样拖2000斤麦面出去,原来李家早就安排好了。说得对,干这种事得晚上,一大车粮食运出去,太惹眼了。 被有心的灾民看到,恐怕饿狼扑食,虽然能打,可人太多,也好难招住。 拱了拱手,感激地说:“还是李夫人安排得周到,谢谢你的粮食,受之有愧。” 听到程顾卿不着急走,李娘子可高兴了,拉起一双儿女,欢快地说:“姑母,快点摆饭,程娘子饿了。”相比李相公的弟媳,李娘子性子外向多了。 李舒敏也喜欢这个大侄子媳妇,又想到大侄子受伤,哎,多灾多难,幸好遇到贵人躲过。 不一会儿,陆陆续续有人上菜,因为是家里人,也不分桌,至于程顾卿,什么外女不见外男,完全忽略掉。 程顾卿踏入大厅那时,给李舒敏大大的震撼:好粗壮彪悍的妇人!如果不是多年遇事处变不惊的经验,几乎要大叫一声。 从李太爷的描述,把程娘子描绘一个天降武才,一个手指能按死歹人,觉得太夸张,如今见到真人,觉得李太爷说得还是保守了。 又看了一眼大侄子媳妇,不知道这两人怎么聊得那么投机的,一见面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不,是大侄子媳妇单方面输出,程娘子冷着脸偶尔点头。 饭菜摆好,李舒敏坐主位置,程顾卿左下侧,李太爷右下侧。 李舒敏解释到:“家里的长辈去吉庆府探亲了,相公和孩子还在衙门,家里只剩儿媳小辈,程娘子赶时间,莫让他们打扰。” 一窝蜂的儿媳儿孙,免得把程娘子弄得不自在,不如只安排李家人,老熟人,说话起来没什么顾忌。 程顾卿理解地说了声没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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