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氏妯娌加上明珠宝珠和朱氏,很快就做好饭。 熬了半碗猪油,捞出油渣,加点糖,一个娃子喂几粒,香得他们呱呱叫。 肥团的小肥手捧着装猪油渣的碗,伸出圆脸,舔了舔碗,里面有些糖粒子,小家伙喳喳嘴,满足地说:“甜,好甜,好吃。” 黄氏觉得好笑,又从盆里夹了一块肉,塞到他的嘴巴,喜得小家伙囔囔着:大舅母最好,最喜欢大舅母。 今天中午饭菜很香,一大盆品种多样的肉,用干辣椒土豆块炒,炒了一大盆。贴了些饼子。 一菜一饭,简简单单,却是人间美味,特别是逃荒的此时此刻。 黄氏按人头分好饭菜,谁分得多,谁分得少,按劳分配。 徐老三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猪肉,尝了一口,满足地说:“大嫂,你做得菜,好好吃。”好久没吃过如此多油水,热乎的饭菜了。这场地震,唯一的好处,就是白捡一堆野物。 曾氏白了他一眼,吃,吃,吃,和你妹一模一样,你只是稍微比她好一丁点,没那么馋嘴。 夹了一块土豆,放入嘴里,软绵绵的,好吃! 微笑地说:“大嫂,地蛋子和肉乱炖,好入味,吃起来可香哩。”怎么感觉,比在徐家村,吃得还美味呢?莫非是太馋了,随便乱做,也觉得好吃? 林婆子也尝了一口地蛋子,软糯缠绵,熬得烂烂的,好入口,赞赏地说:“哎呦,怎么地蛋子比肉还好吃呢?亲家,地蛋子,最好留些做种,等安家,种些来吃,饱肚又好吃。” 为啥以前没发现地蛋子那么好吃的?还有这些地蛋子又圆又大,可比隔壁村种得好太多,应该是不同的品种。 程顾卿点了点头,想到空间一大仓库的土豆,种吧,种吧,随便种,高科技沉浸过的,包产量高,包吃得美滋滋。 明珠大口大口地吃这地蛋子,把肉块挑出来,放到肥团的大海碗,对着程顾卿说:“阿娘,俺家也要种地蛋子。 ”主要是好吃,蒸着吃,烤着吃,做菜吃也行。随便一弄,简单又美味,肥团可喜欢了。 谢锤子跟着附和,把自己碗里的肉挑给明珠,笑着说:“不知道,好不好种,俺们村,可没人种过。”隔壁村有人种过,出品鸡蛋般大小,看着就不好吃。 林大泽也觉得种地蛋子好,吃一口地蛋子,吃一口饼子,满足地眯了眯眼,笑着说:“泥腿子,有啥不会种的呢,等安定了,找人问问,俺看这种地蛋子,只是没传到俺们那里,可能南边,大伙都种地蛋子。” 憧憬着未来,一家种地蛋子,却没想过,耕地有吗?南边说收留灾民,但没说分田。 宝珠把土豆夹到锁子和栓子的碗里,两兄弟倒喜欢吃,反而觉得肉很柴,很干,没有地蛋子柔软细腻,对着程顾卿说:“阿娘,你上次买地蛋子,有没有问怎么种啊。” 程顾卿一囧,尴尬地说:“上次赶时间,买到就立即出城,没想那么多。” 土豆嘛,我会种,等安家后,我教你们。现在最重要是安全到达南方,安全被收留,安全分到地。其他都是扯蛋,无关要紧的。 家人们听到后,一片失望。不过一想到离开徐家村,外面都有这种地蛋子,看来种的范围挺大的,所以怎么种,不用操心。 徐老二尝了一口猪肉,比家猪难吃,虽然大嫂的手艺不错,用调料盖住腥味,但吃起来,口感就不太好,可这也是肉,总比没得吃要好。 把肉挑出来,狗娃春丫毛头,三个小家伙,一一分下去,对着程顾卿说:“阿娘,是不是明天继续赶路?也不知道李太爷怎么样了?云州府有没有地动?” 徐老二只认识李太爷这个外省人,其他熟人在徐家村,聊来聊去,也只有李太爷一家值得挂念,毕竟吃了人家2000斤麦面,还得一头驴。 程顾卿摇了摇头,谁知道地震震到哪里,也不知道此刻站的地方,是震源,还是边缘。同时也担忧善良心软的李娘子,祈求他们无事:“他们肯定没事,好心有好报。” 朱氏认同,坚定地说:“李太爷一家,肯定没事,就像俺们徐家村,地震了,也震不死。” 这话得到大家称赞。文博忽然插嘴说:欢哥哥,肯定没事,他还说教我读《三字经》呢。”有些我还没学到,李欢哥哥说有机会,再教我。 程顾卿欢喜地搂了搂小文博,真是个爱学习的好娃子。 吃饱喝足,大中午过去,更加炎热的大下午来了。 卿百无聊赖地闲逛,有些路过的灾民误入这里,看到一群人,吓得连滚带爬地一溜烟跑。 有些仗着胆子求一口吃,被徐家村严词厉色地拒绝,给了你,俺们吃啥?还有给了你,有无数个问吃的,俺们给不过来。 村长也抓了几个人,问情况。 得知地震很大,死了很多人。有些死了的灾民曝尸荒野,无人收拾。至于其他,便一问三不知了。 徐秀才虽然受伤,可村里的事物也关心,担忧地说:“指望朝廷,肯定指望不上,如果到处是死尸,天气又炎热,恐怕有瘟疫。”m.biqubao.com 大灾伴着大疫,死得人多,尸体腐化,臭气熏天,会有瘟疫的。 村长和几个族老也想到这个问题,虽然世世代代在徐家村生活,也没经历过大灾大难,可古老的传说,流传下来的故事,大旱必大水,死人必有疫。 听老一辈说过,得到瘟病,直接灭村,死一村人。就算大难不死,也受尽瘟病的折磨,生不如死。 别说村长他们担忧,程顾卿更加害怕,被困了三年,深知病毒的可怕。 我遇到的那个,还是温柔品种,熬一熬,大部分人就熬过。 可此时,如果腐尸太多,散发出去的,什么黑死病,霍乱,埃博拉,sars,一得,死翘翘。 本人死了就死,可会传染啊,一人得,等于全村得,到时候,徐家村人手拉手,一起去阎王爷那报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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