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那群人行走在官道上,由于马车赶路,比徐家村快得多,不一会儿,就在跟前消失。 村长捂着胸膛,深吸一口气,又呼一口气:“终于走了,终于走了。”马车比我们走路快,应该不会再碰到。 其他婆子倒没村长那么担忧,看着远去华丽的车队,羡慕地说:“徐家村多些马就好了,也让俺们坐坐马车。”村里除了捡到的四匹马,以及李太爷赠送的一头驴。 就村长家,七叔公,刘婆子家各一头牛,许大夫家两头牛,徐老头家一头,以及程顾卿家一头牛一头骡。500多号人,只拥有13辆车,拥车率低得令人发指。年纪小的娃子坐车,老头婆子依旧要靠11路车前行。 隔壁的徐斗头听到老婆子竟然敢想要多些马,坐马车,翻着白眼说:“晚上做梦就有。马?有头驴车,你都蹦三尺高了,上辈子烧了高香了。”还没吃大头菜,就发大头梦,如今的婆子,越来越浮夸,不切实际了。 走路的婆子被徐斗头实话实说,气打不出来,恨不得手脚全上,揍死这个戳梦人。 慢赶慢走,忽然春丫惊喜地说:“阿奶,这里有野菜,俺想挖野菜。” 程顾卿愣了一下,抬头看四周,对啊,官道边的野草,远处的山林,竟然是枯黄中带上稍许绿,特别脚边的小草,半截黄,半截绿呢。小心翼翼地拔了一根,有水分。 开怀大笑地说:“俺们走出干旱了。” 徐家村被突如其来的大笑惊住,当弄清楚怎么回事。不敢置信地看着脚下,再看着远方。 七叔公呢喃自语:“真得是绿叶子,真得是绿叶子。”学程顾卿,拔了一棵草,擦了擦根部,不顾泥土,放入口中,咀嚼几下,苦涩,有水份。 双眼通红,双手颤抖,这里竟然有绿草,是不是等于这里没有旱灾,俺们走出天灾的地方了? 老泪纵横,贤孙孝子在一旁搀扶着他,老头太激动了,老人家最忌讳大喜大悲。 同样感受的徐家村老头子,一边走路,一边抹眼泪。谁也体会不到,耕田一辈子的老农,对水的渴望,对土地的执着。 有水,代表可以种田,种田预示能活命。 程顾卿想不到春丫的小小发现,弄得村里那么激动,走起路来风生水起,好似不知疲倦,冲冲向前。 从天黑开始走,到天黑结束。 黄山子三人找了个斜坡顶上休息,用他的话,一览众山小,能看到四边的情况。 徐家村没意见,说什么就是什么,反正能休息就行。 魏氏抢占好位置,喊曾氏:“三弟妹,你在这里铺铺盖,搭篷子,俺去找找新鲜的野菜。” 春丫小金嘴一开,大伙才注意到有野草,既然有野草,肯定也有野菜。好久没尝过鲜菜了,俺带着春丫去,挖一挖。 这样想的不止魏氏,村里的妇女也纷纷下场挖野菜。对着村长说:“俺们就在周围挖,不会走远。” 村长郑重嘱咐道:“千万不能走远,被歹人俘走,一辈子再也见不到。” 婆子们摆了摆手:“俺们婆子去,谁偷俺们呢?送上门,别人都嫌弃俺们只干饭,干不了活的。” 七叔公点了点头:“对,只准婆子去,娃子不能去。” 小媳妇也不能去,老媳妇呢?随便你了,没点姿色,就不用怕,谁会拐卖又老又丑的婆子呢。拐子又不是瞎子,什么货色有市场,一清二楚。 最后结果,春丫被禁止出圈,只有魏氏跟着胆大的婆子妇女去挖野菜。 黄氏要做饭,曾氏整理好睡觉的铺盖。宝珠长得靓丽,算徐家村村花,林大泽觉得有危险,不准她去。 明珠呢?懒婆娘一个,做饭要三催四请,好不情愿了,何况抹黑挖野菜。 朱氏还年轻,属于不能出外围。 林婆子需要留下看着娃子。特别是秋花文鑫肥团三个小娃子,人小小,三人在一起,就爱搞事。 程顾卿呢?农村出身,但挖野菜只在童年挖过,野菜看来,就是草。无所下手,分不清哪些能吃的。 何况身为大队长,首要任务是安保。像以往那样,沿着徐家村绕几圈,观察周围的动静。如果附近有灾民,值夜的时候,得叫汉子特意注意。 小心驶得万年船,为了能顺利到达南边,还是谨慎加谨慎。 徐老大等人很快捡到柴火回来,笑着说:“阿娘,周围的树湿的,柴火不好捡了。”哪有之前那种干枯的,晒都不用晒,天然柴火,烧起来啪啪响。 黄氏看到傻大个满头大汗,递过一条毛巾:“大火一烧,有水分,一样能烧得旺旺。” 程顾卿笑了笑:“有绿树就好,证明这里不干旱,俺们总算走对地方了。”终于走出旱地了,心里的担忧也放下一大半。 这里离吉庆府越来越近,俺们的目的地也快到了。 魏氏风风火火地提着篮子回来,看脸上的笑容,应该有收获。 “阿娘,你看看,俺挖的野菜,有一把呢。”魏氏把篮子递过来,把野菜拿出来,有点蔫蔫的,不妨碍它是现摘的野菜。 程顾卿瞄了瞄,认不出这是什么野菜,甭管了,反正夸就是,别人辛辛苦苦为全家干活,有苦劳有功劳。 好话不要钱,必须一顿输出:“老二家的,做得好,好久没吃过新鲜野菜了,今晚有口福了。” 魏氏听到婆婆的夸赞,得意看了看两个妯娌,以及不远处的徐老二,咧着嘴巴说:“哎呀,村老是催俺们快点回来,要不然,还能挖更多呢。” 程顾卿安慰道:“这里不少了,一大把了,挖得很快了,不错,俺家老二,娶到你,是他的福气。”反正别人做事,鼓励赞扬,嘿嘿,顶多浪费点口水,别人可实打实用力。 辛苦一人,全家享福! 魏氏听到婆婆高度肯定,感动得不要不要的,恨不得立即滚出去,挖多些野菜,让婆婆吃个够。 程顾卿对着黄氏说:“今晚煮野菜汤,加些肉干,大家一起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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