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三看到众人惊叹的表情,得意地说:“老师,师兄,怎么样,是不是很霸气?”嘿嘿,挺好摸的,滑溜溜,就是味道不好闻,一阵腥臊,一般人受不了。听说卖到富贵人家,会专门的去腥味。 张夫子点了点头,摸了一把虎皮,知足地说:“想不到老夫也有机会摸虎皮,哈哈哈。” 人生的际遇真奇怪,本以平平淡淡教书一辈子,途中有学生能考上秀才,中举,甚至进士,算一辈子最大骄傲。谁知道,天灾人祸,说来就来,根本没时间给你反应。 张绍涛左摸摸,右摸摸,怎么摸,怎么喜欢,兴奋地说:“怪不得称作森之王,死了剩下张皮,人也不敢轻视。”看福达习以为常的样子,恐怕接触虎皮太多了,所以才没半分激动。 张辰彦和文博当归三个小娃子,也跟着大人对虎皮评头论脚,期间还趁大人不注意,摸了几把。 辰彦小朋友多日未见的笑容浮在脸上,欢喜地说:“文博,当归,老虎皮真好摸。” 当归点了点头,补充道:“我阿爷还用虎骨泡药酒呢。”阿爷说了,虎骨全卖了可惜,幸好徐家村赞成留下一些。 文博认真地说:“只要遇到老虎,我阿奶,大伯,肯定用杀猪刀把它杀了,免得老虎叼娃子。” 张小妹和姜氏好奇地看着虎皮,偷偷摸摸地摸了一下,惊叹连连。两个小女娃,年纪还小,反而害怕,躲在大人的身后,不敢看。 曾氏翻了个白眼,老虎皮有什么好看的,不如一顿饭实际。 看了一下时间,觉得留在这里有点久,对面的大嫂好似在催我们回去。 说真得,走了一天,肚子可饿了,还是早点回去吃饭。对着徐老三以及张家众人说:“夫子,你们忙,我们先回去吃饭,有什么不懂的,随时来问。” 这么一说,大家也觉得饿了,虎皮也不稀罕了,徐老三把虎皮收好,忙着说:“老师,我们去吃饭,你们也早点吃,等会再过来找你们。”拱了拱手,带着曾氏,文博和当归离开。 张夫子看着消失的背影,感叹地说:“福达,在学堂看起来不靠谱,出门在外,倒成熟了许多。绍涛,你要跟他学学。” 张绍涛点了点头,严肃地说:“阿爹,你放心,我会的。” 福达性子倒没变,但变得坚毅了。下午轮换背阿爹,也不抱怨,是个尊师的。 还有徐家村,赶路就像行军,有纪律有组织,怪不得全村一个没少,还多生了一个。别人逃荒减人口,徐家村逃荒增人口。 怪哉,怪哉! 姜氏很快把饭菜做好,里面有一斤精米,取点出来,加上肉干熬肉粥,让公公娃子吃。这么多天,有上顿没下顿,身体虚弱,需要吃些流食。 至于大人,主食地蛋子,熬一个野菜汤就行了。 “公公,相公,我们也吃饭。”把食物分好,张家人坐下来,舒服地尝了一口。 张绍涛好久没试过吃饱的感觉,特别是地蛋子,饱肚,口感又好。 心情澎湃地说:“福达家,大善人。”现在粮食比金子还贵重,毫不犹豫地扛了一小麻袋过来,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张夫子尝了一口肉干粥,赞同地点头:“徐三郎为人不错,教导出来的孩子自然不错,可惜三郎了。”想当初徐三郎去了,还托人随礼叫吊唁,谁知一眨眼,大家就去逃难。 世事难料。 “阿爹,我们是跟着徐家村人,一起去吉庆府吗?”姜氏把心中的疑问问出来,到了吉庆府,下一步怎么做?还是和徐家村的人一起吗? 张夫子摇了摇头:“到时候再说吧,这一路下来,只能拜托徐家村人照顾了。” 毕竟是老熟人了,来到陌生地方,最好抱团取暖。可外面的情况怎样,目前还未知。事情变化得太快了,有时候,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 张小妹啃了一口地蛋子,好好吃,好香甜,比肉还好吃,再喝一口苦涩的野菜汤,这些野菜,还是徐家人给的。 忽然有种流泪的感觉,就像在外面的游子,回到故乡。或许是徐家村人的乡音,让人熟悉安心。 “阿爹,不如跟着徐家村一起,我们力量太单薄了,独门独户,会被人欺负。”家里妇孺多,阿爹又残废了,全靠二哥,难支撑。 经常听说本地人会联合起来欺负外地人,甚至有歹心的人吃绝户,弄个仙人跳,让你跳进去,让你吃哑巴亏,有苦难言。与其这样,不如跟着徐家村。 徐家人淳朴至善,听徐老三说,村里的丫蛋娘和半瞎子不是徐家村人,也是半路加入的。老弱病残都不嫌弃,可见徐家村的村品。 留在徐家村,总比和陌生的人住一起。 张绍涛听到妹妹的话,觉得有道理,但话不能讲死,阿爹说得对,变化的太快,很多决定只能临时决定。 对着张夫子说:“阿爹,小妹说得有道理。不过,到时候在看,你说得对,等到吉庆府,再根据情况做决定。” “绍涛,吃过饭后,你去找村长过来,我们留在村,要拜托村里的照顾,是个累赘,咱们给些银子,比较安心。”逃荒出来,马车,粮食,甚至人也丢了。 但银钱总藏着些。张夫子觉得给钱徐家村,求人的时候,也不心虚。 张绍涛赞同:“是的,还是阿爹想得周到,给些钱村里,待着也安心,路上需要徐家村的庇护。”跟着村走安全,人多势众,外人看到也退避三舍。 何况打头是福达的阿娘和大哥。腰圆膀粗,谁见到他们,谁都掂量着。 徐老三带着虎皮和曾氏文博回来,至于当归,他阿娘喊他回家吃饭了。 程顾卿看到洋洋得意的好三儿,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怎么了,扛着虎皮乱逛!” 徐老三赶紧解释:“阿娘,老师和师兄要看,我被逼的。”说得好不情愿,外人还以为张夫子逼良为娼呢。 程顾卿一巴掌拍过去,恶狠狠地说:“把虎皮晾起来,吃饭。” 洗手还是不洗手,随便了,大菌吃细菌,也没看几个人生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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