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寡妇与高矮胖瘦的儿女在逃荒_第388章 李太爷送精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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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诉说,众人知道曾家的逃难历程,此时已经凌晨3点了。
  程顾卿催促道:“你们快去睡,明天还要早起。”
  程顾卿和曾氏以及徐老三留下,喊曾家夫妻去睡觉,这么多天,防这防那,想必没能安稳睡一觉。
  曾氏留下来照顾小女娃翠妞,程顾卿留下来顶替徐老二值夜,让他和徐老大去睡觉。
  等过1个时辰后,村长的铜锣会响起,熬一熬就天亮了。
  曾氏时不时替女娃换毛巾,担心地问:“阿娘,翠妞应该没事吧。”
  小女娃今年2岁,比肥团大一个月,可身形,是肥团的一半,小嘴巴抿得紧紧,时不时发出低沉的呻吟声。
  曾氏有点担心。
  二弟留下两个娃子,还有后,还有人替他烧香上坟。三弟呢?才16岁,说没就没。
  又想到父母,阿爹有点老古板,规矩严,但对自己真心好,徐家的聘礼,如数珍珠地让带回去,不贪一分彩礼。
  阿娘对自己更好,软磨硬泡,劝说家里人送自己去绣娘处学绣技,将来能有一技之长,在婆家能立足。
  只不过几个月,他们就死了,阴阳相隔,连最后一面也没看到。
  想着想着,曾氏偷偷拿出帕子,抹了抹眼泪。
  徐老三在一边静悄悄,搂着曾氏,没说话。
  徐老三不放心曾氏,没有去睡觉,一起照顾小女娃。
  程顾卿当做不知道,别人伤心落泪,有人喜欢安慰,有人喜欢远离人群不说话。
  不知道曾氏属于哪种,干脆什么也不做。
  哭累了,自然不哭。
  日出东升,日子照常,准时的闹钟村长早早敲起铜锣,没有一个人能逃出他的魔掌,包括谢家人,还有后来加入的李太爷。
  李太爷是个热心肠地,一早找上程顾卿,扛了20斤大白米过来,笑着说:“这些米,熬米汤,养人,给曾家三个娃子吃。”
  怪可怜的,瘦成皮包骨,小小年纪,一点婴儿肥都没有,脸上颧骨高耸起,穿上衣服,像挂在衣架上,可怜见人啰。
  程顾卿没有不好意思,自然地接过来,感激地说:“李太爷,俺就不跟你客气了,家里缺大白米,你是及时雨,送来的正是俺们需要的。”
  李太爷乐了,见程娘子不把自己当外人,心里也高兴,开怀地说:“俺们哪分你我,你们救了俺一家两次,这份恩情,三生三世也回报不了。”
  程顾卿摆了摆手,假装生气地说:“什么救命之恩的,别说了,再说,显得生分了,俺可欣赏李太爷你了,乐善好施,肯定有福报的。”biqubao.com
  说实话,程顾卿挺喜欢李太爷一家,做人做事有规矩,知恩图报,还懂得进退,不给人添麻烦。
  这两天一起逃难,步骤和徐家村一致,从不抱怨。
  徐家村做什么,他们跟着做。一点城里人的娇气也无。
  最重要是听话,真心待人,有事说事,没事不造事。
  大家相处的和谐融洽。
  然而徐家村和谢家相处,有道无形的鸿沟,大家只维持表面的客气,做个临时搭伙人。
  除了阿瞒和媛姐儿偶尔过来找娃子玩,谢嬷嬷和钱婆子卿卿我我聊天。
  其他人几乎无交谈。徐家村和谢家全例行公事地安排行程。
  或许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字面意思的淋漓演绎。
  程顾卿无所谓,徐家村也无所,同样谢家也无所谓。
  李太爷听到程顾卿的夸赞,嘿嘿傻笑,小老头一把年纪,和村长越活越过去,不过生性比村长豁达。
  拱了拱手,实话实说地问:“程娘子,你们还有地蛋子吗?这玩意比大白米还好吃,火烤,特别香哩。”
  李家和王家喜欢吃,也喜欢做,太方便了,煮熟,烤熟,就能吃。
  特别对于王家两个儿媳,更加倾向煮土豆。
  两个儿媳在王家哪干过活,衣来张手饭来张口,最好的食材,在她们面前,和煮猪食差不多。
  至于李家两个孙媳妇,稍微强一丁点,做的吃食,勉强能入口。
  李小姐更不用说了,被王姑爷宠了那么多年,手艺全废,煮个饭不夹生,算得上没忘本了。
  搞得欢儿老是喜欢呆着程娘子家。还特意带上口粮,说和文博一起吃饭,家里这边不用煮他的。
  弄得大家哭笑不得。
  程顾卿秒懂,李太爷是变相要地蛋子。
  想到自家还有,笑着说:“行,再给一小袋你们。多了就没了。”
  李太爷哈哈大笑,急匆匆回去,拿了些米面过来,换了一麻袋地蛋子回去。
  魏氏看到那么多精面精米,笑得合不拢嘴,悄悄地靠近程顾卿说:“阿娘,李太爷是不是傻,拿那么贵重的粮食,换地蛋子。”
  看到黄氏给了李太爷一袋地蛋子,还搭了一只烤兔子。魏氏觉得这个交换太便宜自家了,心里嘿嘿笑。
  程顾卿把换来的米面递给黄氏,又指着20斤的大白米,对着曾氏说:“李太爷给曾家娃子吃的,你熬给他们吃,其他人都不准吃。”
  人家点名道姓给曾家,就是曾家的,家里的娃子肯定馋,但不准吃。
  曾氏点了点头,接过精米,找邓氏去了。
  程顾卿又指着刚换来的好面好米,对着黄氏说:“这些,每餐做一点,分给家里的娃子吃。”
  至于大人,还是啃粗面,锥栗吧,太好东西,大人不配吃。
  黄氏接过米面,赶紧放到车厢里。不用阿娘说,这些精贵的米面,只能是娃子吃。
  一路上奔波劳累,可要好好养,特别几个小的,最容易夭折。要是没了,这是挖心肝。
  忙忙碌碌,快天亮了。徐家村并未因曾氏夫妻的加入而拖延行程。
  按部就班,准时出发。
  家里多了三个疲弱不堪的娃子,不好走路。
  程顾卿把娃子放到推车上,委屈推车的人用多点力气。
  曾鹏程和邓氏几乎没行李,只剩下20斤粗面,若干野菜,以及5本书。
  众人异样的目光望去,曾鹏程对书果然是真爱。
  徐老三早料到这样,傲娇地说:“等安定下来,大舅哥肯定会继续科考。”
  曾鹏程一副你真了解我的模样,理所当然地说:“你说得对,之所以留着书,是为了以后能继续考试。”
  可惜力气不够,路途又遥远,十几本,只剩下五本。等日子安稳了,得将丢的书,全买回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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