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只有我一到半夜就想吃东西,没想到有这么多志同道合的人,那我就放心了。” 人群里,本来一到半夜就想吃东西的食客,很有负罪感。 但到地方一看,嘿嘿,自己只是毫不起眼的一个,顿时心安理得了起来。 “不,你以为我们是半夜犯猪瘾了?错!” “我们这是远古英雄血脉觉醒了!” 前头听到她这话的小哥立马回过头反驳道。 食客:...... “我给你科普下,像我们这种一到半夜就想吃东西,是因为远古时期总要有人在深夜守护部落的安全,要保持最佳的体力与偷袭的野兽搏斗,这种习惯也一直保留在我们的血脉里,所有我们不是馋鬼,是英雄!” 一群食客:...... 这震撼的发言,属实让人意想不到。 一时间都给他们干沉默了。 其中一个大哥,一个没忍住笑了起来。 这话还真反驳不了,难不成他还非得承认自己半夜出来吃东西,就是纯粹的馋? “对对对,你说的有道理,我听你的,光明正大的吃!” “兄弟,你这搁古代高低是个奸臣,尽说谗言。” “怪不得皇上都喜欢奸臣,嘿嘿,我也喜欢,这听着就很舒服。” “哥们,你会说话就多说点,我爱听。” “哈哈哈哈哈,对,我半夜吃夜宵不睡觉就是为了守护江东市。” 吃货能有什么坏心思呢,只不过是馋罢了。 一群吃货聚集在一起,那快乐你想象不到。 这边乐子刚听完,那边人群里又有一个人传来惊呼。 “卧槽,谁给我发的围脖买热搜了,咋这么多人啊!” 昨天一时兴起的食客好奇林老板的身份,就随手发了条围脖讨论。 然后一觉睡醒,就是繁忙的工作,一直到这会又吃上了炸鸡,才想起来翻出来看看。 结果直接傻眼。 他平时发的围脖别说评论了,一个点赞都没,完全当碎碎念在发,压根没想过会有人关注。 这条围脖却一下子就火了,很多人都在底下问林老板是谁,然后还有人在科普林老板做的美食有多好吃。 吓得他反手就给这条围脖删了。 这要是林老板火了,他以后还能吃到美味炸鸡嘛! 谁这么缺德给他买的热搜啊!害人不浅啊! “兄弟们,群众里有卧底啊,我昨天随便发的一条好奇林老板身份的围脖,结果就火了,然后底下全是讨论林老板的,都在分享林老板做的美食,不是说好了保密的嘛!” 食客一边啃着炸鸡,一边把消息发到林老板食客群里。 经过这周的发展,包子群已经形成了一个小有规模的食客群。 不仅仅有之前包子摊的食客,还有炸鸡摊的食客。 这群在林周的食客中也是非常有名的。 “害,别提了,发的人多了去了,有些人头一次尝到这么好吃的炸鸡,压根忍不住想要分享。” 群里忍不住分享出去的食客正在窥屏,压根不敢说话。 家人们,谁懂啊! 炸鸡太好了,倾诉分享的欲望根本压不住,恨不得跟全世界说有这么好吃的炸鸡,让大家都来尝尝,感受一番他的心情。 “没事,已经过了12点了,今天就周日了,按照林老板的习俗,炸鸡顶多在卖一天,马上就吃不到了,分享出去也没用,下周我们找到林老板就保守秘密,蛋糕就那么大,人越多,每个人分到的就少。” “可不是,群主刚发现林老板的时候,买了八百块的炸鸡,都没事,哪像现在人一多,立马限购。” “话说林老板下周会去哪出摊?” “就我关心林老板下周卖什么吃的吗?” “希望时间正常点,半夜12点出摊,在排队,吃完到家都两三点了。”m.biqubao.com “......” 眼看着话题歪了,大家的注意力也都被转移了。 林周那边,食客们在点餐的时候也在问这个问题。 “老板,今天就周日了,晚上卖完下周还在吗?” 林周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还没想好,你们不用特意的来等。” 任务还没刷新,林周自己也不知道下周任务是什么。 只能含糊其辞。 新来的食客还不清楚是什么意思。 转头问旁边的人。 “什么意思啊,听老板这话,明天炸鸡在卖一天就换地方了是吗?” 旁边的老食客点了点,看对方是可爱的小姐姐,还多分享了几句内幕消息。 “林老板摆摊每周都会换地方,卖的食物也不同,能不能遇到就看缘分,我们创建了一个林老板食客群,群里谁找到林老板都会分享地址,比拼运气遇到要好很多,你要加进来吗?” 小姐姐一听还要这好事,立马点头答应。 随即两人加了薇信,老食客就把人拉进群。 他哪里知道小姐姐职业就是做同城探店的。 平时就喜欢满大街的找美食,看能不能拍摄视频,上传到账号上。 这次遇到林周的炸鸡摊完全是意外,见这么多人排队,以她吃遍江东的直觉告诉她这里肯定有美食。 然后就遇见了这么美味的炸鸡。 她这次出来没带设备,刚准备带团队来拍摄探店视频,就听到老板要换地方摆摊,这怎么行。 这么好吃的炸鸡,她确信,要是拍了视频发出去,肯定能涨粉一波。 而且在听到老食客对林周摊位的介绍,她眼睛就更亮了。 这摊位牛啊! 味道这么好就算了,老板还这么任性,而且还年轻长的还帅。 简直聚集了所有能火的点。 要是曝光出去,肯定能火。 小姐姐很激动。 想要更加了解这个林老板,拉着老食客不停的打听。 老食客只是以为小姐姐新来的,对林老板比较好奇。 见对方如此热情,还以为两人看对眼了,说的别提多起劲了。 连香喷喷的炸鸡都分享了出去。 “我看你没买薯片炸鸡,我这有,你尝尝,林老板做的每一样炸鸡都好吃。我最喜欢吃薯片炸鸡了,老香了。” 小姐姐也不客气,把自己买的炸鸡也拿出来,两人混着吃。 “限量,我更想尝尝蟹黄口味,就没买薯片的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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