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随机摆摊,顾客追我十条街_第128章 熏鱼、炸小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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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帅哥,又来买鱼啊,这次要多少?”
  对上老板那副我懂的眼神,林周:......
  有种被人狠狠打了一拳的感觉。
  “老板,我真是买鱼回去吃的,我每天下午六点就在菜市场门口摆摊卖鱼,你要是不信,你就来免费尝尝,我请你吃。”
  虽然第一次买鱼,是为了面子,但今天来绝对不是为了打脸充胖子。
  而是真是为了吃!
  老板见林周都说到这个份上,面露狐疑。
  难不成真不是他想的那样?
  “那能啊,你照顾我生意,我怎么也得去尝尝你手艺啊,就在我们这菜市场门口是吧?”
  林周点了点头。biqubao.com
  他是真希望卖鱼老板能来。
  这样以后就不会怀疑他是钓鱼佬空军,买鱼充数的,那样多没面子啊!
  林周一想到自己也是有粉丝的人,万一被人知道了,他的形象怕是会毁于一旦。
  在江东市也不用混了。
  这跟他刷到的一个娱乐圈偶像野外拉屎被代拍拍到有什么区别,一旦被人知道,都是社死的事情。
  说实话,他当时很好奇,找了半天,没找到具体的新闻。
  但还是头次对一个明星产生了心疼的情绪。
  买完鱼,林周带着满满当当的鱼回到家。
  幸好水箱够大,还能养的下,等睡醒在处理吧。
  林周打个哈欠洗个澡直接上床睡觉。
  再次醒来已经下午两点了。
  林周吃饭的时候先让管家给水箱里的鱼先杀咯,然后大鱼还是按照之前的处理方法处理,小鱼就放到一边,他来腌制。
  炸小鱼看似简单,但想要有味道,也得让鱼肉充分的腌制入味,这样炸出来时就不必额外加很多调味料,才会有味道。
  调味料加多了,只外面有味道,吃到里面的鱼肉还是差了点。
  还会掩盖小鱼的鲜味,所以在炸之前得花足够的时间在腌制。
  现在腌制,等摆摊的时候现炸现卖刚刚好。
  “先生,今天准备这么多会不会很辛苦?”
  孙管家见林周准备了两个新品,关心的问道。
  “没事,酒糟鱼跟熏鱼都可以提前准备好,到地方就炸鱼费点事,不麻烦。”
  “食客吃三天酒糟鱼了,得加新口味了。”
  林周连吃三天的酒糟鱼,也有点吃厌的感觉了。
  熏鱼的做法虽然叫熏鱼,但是跟熏却没什么关系,前期对鱼肉的处理方法跟酒糟鱼一样,鱼肉先腌制然后在风干,油炸。
  就最后一步口味上有区别。
  熏鱼的用特调的甜口料汁浸泡而成,而不是跟酒糟鱼一样复炸在红油调味料里。
  他在做两种鱼的时候,管家跟阿姨们也给水箱里的小鱼全杀了个干净。
  林周抽空给小鱼们调个腌料。
  就这样准备工作就准备的差不多了。
  “熏鱼浸泡个一夜味道最好,时间不是很充足啊。”
  林周看着做好的熏鱼,夹起一块尝尝味道。
  熏鱼表面是油光锃亮的色泽,看似低调,但是却隐藏不住时刻的散发着诱人光泽。
  糖醋的调味,让人眼前一亮,闻着味道就可以想象得到其中滋味。
  作为下厨的那个人,林周扛过了炸鱼的诱惑,但当鱼肉沾染上糖醋的香味后,就有些馋了。
  等不到完全入味,就夹起一块先尝为敬。
  因为吃的急,鱼肉还没完全冷却,入口香酥,鲜甜的口味十分明显,入口便能尝到,鱼肉在口中丝丝分明,跟酒糟鱼是完全不同的口感。
  仔细品尝,那鱼肉仿佛就是传递美味的一种媒介,让人产生无穷的幻想。
  一块鱼肉吃完,林周一抬头就看到厨房门口围着的孙管家,方阿姨,许阿姨。
  “你们也来尝尝看,跟酒糟鱼完全不同的口感,鱼肉油炸在浸泡,竟然有种丝丝入扣的柔软,很香。”
  得到林周发话,大家也不矜持了,直接走进厨房拿筷子的拿筷子,拿碗的拿碗。
  每天工作期间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吃老板做菜了!
  简直就是享受啊!
  尤其是老板人还好,上班没多久就给他们加工资。
  呜呜呜,这样好老板哪里找啊!
  孙管家他们恨不得卖身到林周家,终身给他打工!
  可惜,老板为啥没跟他们签长期合同啊。
  没合同,总有种随时被解雇的感觉。
  十年一签的合同也不是不行啊!
  孙管家爱吃咸辣口的菜,熏鱼味道不错,但他还是更喜欢酒糟鱼,吃了两块就放下了筷子。
  方阿姨跟许阿姨倒是很爱吃,连吃三四块才停了下来。
  林周两点多才吃的饭,摆摊前都没感觉饿,就没让准备晚饭,准备收摊回来再吃。
  他摆的可是小吃摊,不缺吃的,饿了自己给自己炸点小鱼吃都行。
  五点多,他准备出摊,就让管家他们下班了,不用等他收摊回来的。
  阿姨们等他走后,先是给卫生打扫干净,然后确定有吃有喝的才下班回家。
  ......
  经过昨天一天的排查,包子摊食客群里的人对于林周不在的地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地方,什么时间段没人,都标注的一清二楚。
  比如光德广场,早上6:00有人路过没看到林老板,就在表格位置上填上时间跟地点。
  然后七点又有人路过,还是没看到林老板,这个地点后面标注就又多了一个。
  同一个地方24小时,都有人探查过,都没看见林老板,就说明这地方这周可以排除了。
  表格能做的如此详细,外卖小哥们的功劳不可磨灭。
  新的一天,已经周四了。
  群里从上到下,所有食客都非常的着急。
  因为上周林周打开了双休的大门,大家不确定他这周会不会双休。
  要是双休的话,可就只剩下两天时间了。
  他们还是没人找到林老板的身影。
  “虽然还没找到,但我们也能确定林老板这周肯定不是晚上出摊,晚上时间,各地方我们都转遍了,现在把时间重点放到白天的排查上。”
  “放心,今天一天就能排查完,昨天已经排查掉很多地方了。”
  “大宝已经出发,希望今天有好消息。”
  高嘉志虽然调整了作息,但还是睡到了下午才醒。
  一觉睡醒,看到群里大家都在认真找人,赶紧带着大宝出门扫街。
  今天他负责的就是靠近南滨小学那片区域。
  林老板之前有在小学门口摆摊的经历,所以各大小学都是重点排查目标。
  ......
  (礼物之王加更!撒花撒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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