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随机摆摊,顾客追我十条街_第132章 你小子是会吃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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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老板,看我,鱼已经买来了,别走啊,在给孩子炸一份吧!不过那鱼摊上小鱼没有了,这种几斤重的大鱼行不?”
  一群人拉着林周恋恋不舍的时候。
  懂事的食客已经拎着处理好的鱼块过来了。
  林周:......
  他震惊的看向手里拎着鱼的食客,眼睛都睁大了。
  好家伙,别人就是说说,你怎么来真的啊?
  其余人说话的动作也一顿,全都看向了这人手里的鱼。
  你小子是会吃的!
  “不是,你给我现成的鱼肉没用啊,我炸的鱼肉都是提起腌制了几小时的。”
  “而且摊位上也没带调料,面糊也没多少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听到林周真没法再做,拎着鱼的食客顿时跟霜打的茄子一样,萎靡不振了起来。
  “我这周下午六点都在南滨菜市场门口摆摊,你们明天可以早点来。”
  看到食客们为找他,连狗都带出来找人,林周也不忍心他们这么跑。
  但每周任务在系统刷新前,他也不知道摆摊的具体地址。
  没法告诉食客。
  而且因为系统的存在,林周对别人的警惕心一直很重。
  连家里的管家保姆都不要住家的,就怕秘密被发现。
  这样每周换地方,反而对他来说是好事,不会过多的被食客们知道他的秘密。
  知道林周这周都在这摆摊后,没买到的食客们也没那么悲痛了。
  全都想着明天一定早点过来。
  林周很快就安抚好食客们,收摊回家了。
  他跟潘元还约了晚上的夜钓,得赶紧回去准备一下。
  自从不空军了后,他对钓鱼的兴趣空前高涨。
  然后骑着骑着,他就注意到系统提供的地图上面,有个红点一直跟着他。
  林周着急回家,直接打开了系统自带的地图,选了一条最近的路。
  系统的地图要比手机上地图更方便,哪条路距离最近,连沿途的红绿灯是否一路绿灯,跟时间都计算的非常清楚。
  功能十分强大。
  还带有指路功能。
  林周用的不多,还没发现有这功能。
  这是有人在跟踪他?
  此时距离林周几十米后的一位食客,也是突发奇想。
  林周收摊后,他也准备回家。
  然后就发现他跟林老板竟然走一条路。
  因为林周的三轮车速度很快,他就远远跟在后面。
  然后跟着跟着就突然想到,他要是知道林老板家住哪里,下次想要找林老板去哪摆摊,直接在林老板家门口蹲守不就好了。
  就这样,他灵机一动,就跟上了林周。
  林周虽然不清楚状况,但根据系统地图的提示,直接在一个路口红绿灯区域提速,赶在黄灯闪烁时,冲过了马路,给后面跟着的车远远甩掉了。
  一个路口的时间差,再加上林周换路线跟加速。
  后面的食客是不可能追的上的,计划被迫夭折。
  他原本以为自己简直聪明绝顶。
  竟然找到了这么好的办法。
  直到此刻,他才意识到,怕不是没人想到过这个办法,而是没人能跟得上林老板的三轮车!
  不是,林老板那三轮车怎么开那么快啊!
  ......
  成功回到家的林周压根没把路上的这点小插曲放在心上。
  到家吃个饭,休息下,他就带着设备,还有给潘元带的酒糟鱼熏鱼就出门了。
  这次他们去个小鱼比较多的钓点夜钓。
  潘元白天睡觉,晚上出来夜钓,生活的日夜颠倒。
  但干劲十足。
  ......
  晚上,食客群里的人们都在休息。
  找了林老板,大家心情都很放松。
  就开始讨论些别的了。
  “话说,我们真不把消息告诉隔壁炸鸡食客群?”
  “咱们今天去的晚都没找到,感觉告诉他们,抢食的人肯定更多,所以你们觉得呢?”
  这件事关系到群里所有人的利益。
  最后方俊出面搞了个投票,愿意共享信息的一个选项跟不愿意的一个选项。
  短暂的投票后,两百人没一个人选择共享信息。
  这结果非常了然。
  “我理解大家的选择,但事情被他们知道了,以后想要合作怕是不能了,万一下周他们找到林老板摊位,不告诉我们,也没办法了。”
  “怕啥,我们有大宝,他们有嘛?”
  “就是,大宝那鼻子真灵啊,我们付出这么多才找到林老板,才不会把信息共享出来的,这样他们岂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林老板位置,不妥不妥。”
  “我感觉林老板怕是逃不过大宝的鼻子了,林老板做的食物那么香,只要距离不远,大宝都能找到。”
  作为本周的气运之子,大宝,现在已经成了群宠,大家一口一个大宝或者狗哥的喊着,地位崇高。
  高嘉志也收到了群主发来的奖金,还有别的群员发的红包。
  加一起都有五千了,高嘉志拿到都有种天上掉馅饼的感觉。
  因为都不是给他的,都是给狗哥的,高嘉志收到后就单独放了起来,准备把这笔钱都用在大宝身上。
  聊完正事,话题再次回到林周这周卖的食物上面。
  “酒糟鱼,熏鱼,炸鱼我都买了,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有别的鱼。”
  “炸鱼真的香,我都没扛到带回家,直接当场就吃了,一斤也没多少,稍微大点的鱼,两三条就一斤了,小点的鱼更好吃,尤其是手心那么长的鱼,很嫩,跟吃一鱼干一样,香喷喷的同时还不干巴,真是解馋的好零食。”
  “酒糟鱼也好吃,我都没吃过,头一次吃,又鲜又辣,老下饭了。”
  “熏鱼也好吃啊,糖醋口味的,林老板说没入味,泡一夜在吃,但根本忍不住,哪里不入味了,非常好吃,酸酸甜甜的味道真的不像是在吃菜,更像是在吃零食。”
  “卧槽,你们这些买到的人真过分啊,竟然讨论哪种鱼最好吃,林老板做的哪有最好吃,明明都好吃,看个人口味罢了。”
  “真羡慕那小区的住户,吃了那么多天的鱼,都不限量。”
  ......
  夜晚,赵大妈家。
  赵奇胜像是自带雷达一般,在厨房顶上的柜子里翻到了赵大妈藏起来的酒糟鱼。
  他就知道他妈妈不会不买的。
  从小他爱吃什么,他妈妈都会买很多回来放着,怕他一次性吃多对身体不好,就藏起来,一天拿一点出来给他吃。
  没想到他都这么大了,他妈妈还来这套!
  ......
  (抱歉大家,今天玩雪玩的好像有点感冒了,脑袋转不动,我先睡了,然后早上起来就补剩下的两章,实在抱歉,写不完了。如果明天礼物榜不掉还是第二的话,就继续日更一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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