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铃响起,班主任站在讲台上,给学生们做最后的叮嘱。 “好了,作业都记住了吧,排好队,不要拥挤打闹,有序的出校园啊!” “好~” 学生们整齐划一的高声回答道。 那声音,简直响彻天际。 班主任表情狰狞的捂了捂耳朵,嗓门真大啊! 陈琒,胡佳怡等人聚集在校门口。 因为提前都跟家里打了电话,所以这个点,校门口并没有人来接他们。 七八个小朋友跟做贼似的围着一个小团体嘀嘀咕咕商量这路线。 “才四点四十,我舅舅说林老板六点才摆摊,有点早吧?” 黄娇娇从书本的夹层里掏出手机,随后说道。 “我们先去小卖部换钱吧,大哥哥那刷不了电话手表。” 既然时间不着急,陈琒就准备先去换钱。 不然还要问同学借,麻烦的很。 “黄娇娇,你竟然带手机到学校,小心被老师知道没收叫家长。” “没事,我进校门都是关机的,出来才打开看,手机上有我跟我舅舅的聊天记录,我怕到时候找错地方,还能给我舅舅发消息,他可是林老板的粉丝,最了解情况了。” 今年已经十岁的黄娇娇逻辑非常清晰,组织同学一起活动,都把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考虑到了。 “那就好,那我们先去超市。” ...... 正是放学的点。 程广鹏家的小超市别提多受小学生们喜欢了。 以至于一毕业,他就被爸妈以一个月五千块的工资应聘在超市工作。 日常不仅仅当收银,还要当理货员,顺带要打扫卫生,还得带小孩。 “小老板小老板,我要换点钱行不?” 陈琒经常来换钱跟程广鹏就混熟了,一进超市就到前台找他。 程广鹏眉毛挑了挑,投去一个你懂的的眼神。 “靓仔,大帅哥,可以不?” “那必须可以,要换多少?” 陈琒账户里有五百块,本来只有两百,中午回家妈妈知道他去同学家玩,又给了三百,不知道炸鱼贵不贵就一次性全换了。 “五百?你换这么多钱干啥?” 程广鹏平时给这些孩子花钱,也都几十几十,因为有些孩子想去校门口买些路边摊的吃的或者玩的,那边扫不了电话手表,所以不少学生都喜欢来换钱。 但换这么大额的,还是头一次。 这他就有点不敢给换了。 “我们要去卖冰糖葫芦的大哥哥那买炸鱼吃。” 陈琒毫无心机的回答道,神情还特别的高兴。 程广鹏:!!! 冰糖葫芦的大哥哥? 是不是那个在校门口卖苦瓜冰糖葫芦的那个? 程广鹏也很久没看到来校门口卖糖葫芦的哥们了。 别的不说,那哥们卖的糖葫芦花样是真多啊。 好久没吃,原来去卖炸鱼了。 会的还挺多啊。 还别说,这么久没吃到糖葫芦,程广鹏也来了一丝兴趣。 “在哪呢?就你们几个一起去吗?” “在南滨菜市场,对,我们约着一起去。” “你们几个小孩出门多危险啊,这样吧,我陪你们一起去。” 程广鹏拍着胸脯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快速的给小学生们换完钱,然后把收银台让他亲爱的妈妈,就跟着陈琒等人一起出发了。 “小老板,你也想吃大哥哥卖的糖葫芦了吗?” 一群小朋友们临出发又不想打车彼此分开,然后程广鹏作为一个大人,就查地图跟公交车,带着一群小朋友踏上了公交车。 没他真不行! 放学时间,不止是他们,一上车,一车的小学生,都在叽叽喳喳说的个不停。 程广鹏仿佛被一群鸭子围住,还要不停的回答他们的问题,一个头两个大。 顿时感觉自己冲动了。 怎么能因为好奇冰糖葫芦老板做的炸鱼就跟了过来呢。 这里距离南滨菜市场还挺远,中间还得换乘公交车,等到地方都得五点多了。 一瞬间,程广鹏仿佛觉得自己成了带一群小朋友出来春游的大人。 不对,是夏游,现在是夏天。 ...... 皇家首府-三号别墅。 时间差不多了,林周就把准备好的食材搬到三轮车上。 今天除了酒糟鱼熏鱼,炸小鱼,他还准备了鱼丸汤。 昨晚潘元钓到了不少鱼,林周见不得他钓上来大鱼又放回去,就问他喝不喝鱼丸汤,这新鲜的鱼肉做成鱼丸,也是美味。 潘元一听吃鱼丸,钓鱼钓的越发起劲了。 林周也跟着钓了一晚上,然后凌晨去了菜市场买了两桶小鱼。 鱼摊的老板还问他几点摆摊,说昨天卖完鱼在菜市场门口没看见着他。 林周当即告诉他下午六点出摊,生怕老板误会他。 一切准备好,开始出摊。 管家们站在门口目送林周离开后,转身回到别墅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了。 此时南滨菜市场门口,人行道的空地上,不仅仅有摆摊卖菜的商贩,还有等待林周的老食客们。 相比昨晚找来的人只有一部分,今天群里的两百多人全知道了消息。 除了还在上班,或者没空,来不了,那真是有一个来一个,给林周昨天摆摊的地方围的严严实实。 这么多人聚集在菜市场门口,让这条街道也越发拥挤了起来。 程广鹏带着一群小学生们下了公交车,对着地图也找到菜市场门口。 “这边人多,你们手牵手不要乱跑。” 看到菜市场傍晚竟然有这么多人,程广鹏不放心的盯着这些小孩。 大家都在四处看林周的身影。 还没到六点,自然没找到。 “还没到六点,是还没出摊吗?” 来的路上,在公交车上,程广鹏跟其余小朋友被黄娇娇科普了一路林老板的故事。 都是她从她舅舅那听来的。 此刻站在菜市场门口,大家都有种等偶像到来的感觉,一个个都激动的不行。 程广鹏混迹在一群小学生中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看了眼时间,才5点半,还有半个小时才到六点。 “应该是的,我舅舅说林老板是个守时的人,说几点就几点,每次都卡点到。” 黄娇娇很懂的双手插兜说道。 作为全场对林老板了解最深的人,她很有发言权,仿佛像个大姐大,充满了大佬的气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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