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川跟安国平闲谈了几句后,找到正大吃大喝的桥本志一起胡吃海喝起来,反正他在宴会的存在感也不高,还不如学桥本志悄悄地干饭。 “刘先生你好。”张子路面容温和,端着红酒走到刘长川这桌问好。 刘长川不想跟张子路接触,担心以后张子路陷进去自己受到怀疑,但人家都凑过来跟你打招呼,总不能装作看不到吧! “张先生真是手眼通天,能从特高课监牢安然出来,还能进76号特工总部工作,厉害,刘某人由衷佩服。”刘长川站起来眯着眼睛轻飘飘回了一句。 “哎,以前我年少不更事,被军统诓骗,如今醒悟过来如一场大梦,多亏皇军不计前嫌,以后我张子路必定效忠帝国,为大日本帝国尽一份微薄之力。”张子路像是跟刘长川说话,可酒杯却跟刘长川一个桌子的宪兵队驻76号青田曹长碰了一杯。 “呦西,张君说的很好,青田勇成跟张子路碰了一杯后夸奖了一句。”他中文很好,也知道张子路的过往,更知道张子路在特高课差点被打死,连他的女人都被刘长川给揍了。 刘长川决定跟张子路彻底撇开关系,自饮了一口酒嘿嘿笑道:“青田君,你不会真的相信这小白脸说的话吧?” “刘桑,你们特高课不要总盯着张君的过往不放,他现在对帝国十分忠心。”青田勇成有些不满的瞪了刘长川一眼,觉得特高课这帮人没事找事。 “张先生,我们特高课会盯着你的。”刘长川撇嘴看了一眼张子路。 他对张子路有点小佩服,这货溜须拍马的水平都要赶上自己了。 青田勇成是谁?人家是76号特工总部的监督官,带领一队宪兵队长期驻扎在76号,说不好听的李群都得对青田勇成赔笑脸,真不知道张子路用什么方法靠上青田勇成的,难道用钱?很有可能,这帮陆军马鹿最是贪钱。 张子路倒是十分洒脱,笑着回道:“刘先生放心,以后我一定全心全意为帝国效力,我敬刘先生一杯。” 刘长川头都没抬,随意举了下酒杯。他这样的态度让青田勇成很不满意,但特高课跟宪兵队并不同属,虽然办公都在一座楼里,可自己还真管不到人家,只能冷哼一声让张子路坐到自己身边。 刘长川和桥本志有点尴尬,他俩在饭桌上有点混不下去了,这一桌子除了他俩都是青田勇成的人,人家不给他俩好脸色。 哼,吃饭的地方多的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刘长川和桥本志转换战场,跑到日本商人那边继续干饭。 等刘长川跟桥本志走后,青田勇成轻声对张子路说道:“张君,你不要在意特高课那几个狗崽子,放心,他们要是找你麻烦,跟我说。” “多谢青田君,听说青田君喜爱古画,我前段时间收藏了两幅,青田君要是有时间可以去我家品鉴一番。”张子路笑着敬了一杯酒。 “哈哈哈,当然,我很喜欢古画,一会酒宴结束,你坐我的车咱们一起去你家。”青田勇成兴奋的搓了下手。 76号特工总部的人都是一群穷鬼,除了李群每月给他点补贴之外,只有张子路这个公子哥出手大方。 古画……一定很值钱。 这是一场毫无新意的宴会,大小汉奸对日本人的溜须拍马展现的淋漓尽致,那种卑微让刘长川心中难受至极,你们可都是国家精英,怎么能为小利而抛掉民族大义呢! …… “听说了吗?南街警察分局的老余被人捅了三刀,死的老惨了。” “听说了,好像是说他下班时遇到一位崴脚的女人,你们也知道,老周好色,想占人家便宜,没想到被人带进胡同捅了好几刀,小命丢了不说,听说全身钱财都被劫掠一空。” “太惨了,现在的劫匪胆子真大。” “狗屁的劫匪,要我说一定是抗日分子干的,最近咱们还是小心点吧。” 一个警察分局副局长的死翻不起一点浪花,不管是76号特工总部还是特高课全都没在意,不管是劫匪干的,还是抗日分子所为他们都不关心,沪上这样被杀的人多了去了。 找凶手,你去哪找?连警察署自己都不想找,也不敢找。 ... “哈哈哈,九哥你干的漂亮。”林家双兴奋的小脸通红。 “嘿嘿,小双,你计划的真好,装作崴脚把余大嘴骗进胡同。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收拾他。 张九也很兴奋,在他眼里只要能杀日本人,杀大小汉奸就行,至于是否会有危险,他不关心,他活着就是要为死去的媳妇和父老乡亲报仇。 “下一个目标是谁?”张九急切的对林家双问道。 “咱们要等一等,最近一个月我们已经出手了两次,要缓一缓,另外九哥你只有一把匕首防身肯定不行,得想办法搞枪。” 林家双说完从怀里拿出两百法币递给张九让他买米,这些钱是今天从余大嘴身上摸回来的,要不然俩人还真有可能断粮。 “那行,我听你的吩咐,只要让我杀鬼子杀汉奸,让我干啥都行。”张九接过钱后回屋睡觉。 林家双望着外面漆黑的天空想着如果这样继续下去肯定不行,靠点小聪明杀一两个汉奸问题不大,但谁敢保证将来会不会翻船,一旦被日伪堵截他们连个趁手的武器都没有。m.biqubao.com 不行,必须搞几支枪给九哥,她自身并无多大危险,但九哥不一样,有枪他就能保护好自身,要不要去搞那个杂货铺小老板? 可是人家明显也是抗日分子,要不然也不会在自家地下室藏有好几把枪,连冲锋枪都有,嗯……也有可能是个军火贩子,可军火贩子怎么会去开杂货店? 林家双百思不得其解,但搞枪是她现在的第一要务,不管那个杂货店小老板是抗日人员还是军火贩子,弄枪是她和九哥如今最迫切的事情。 林家双已经下了决定,过几天趁着杂货店小老板不在家,偷几把手枪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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