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连忙低头,害怕被钟支书看到自己眼底的恨意。 她昨晚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 早上起来,她原本也没有将这个梦放在心上。 可吃饭的时候,有人说起,大家才发现。 原来,他们知青院的所有人都做了同一个梦。 他们还没有讨论出一个结果,上工的时间就到了。 然后,她就听到大家都在传,大队长的小儿子和小女儿都成了机械二厂的正式工,还恰好就是昨天考上的。 这不就和昨晚做的梦一样嘛。 难道老天可怜他们,才让他们都做了一个预示的梦。 她是特意靠近大队长媳妇的,就是想要多了解一些机械二厂的事情。 没成想,消息还没有偷听到。 就亲眼看到了大队长婆媳,大战钟家人的场景。 想到这里,刘颖有些敬佩的看了一眼唐婶子和唐二嫂。 她们可真厉害啊。 同时,又有些羡慕唐小酥,她的亲人可以为了她拼命,只为了维护她的名声。 这样的亲情,又有谁不羡慕呢? 随即,她又想。 她们知青院的人,是不是就是缺乏了她们这种不怕死的勇气。 所以才会被钟家的人拿捏住。 在梦中,钟家只用了几个人,就将他们都困在了知青院里面。 若是他们也和唐家人一样,敢拿起武器和钟家人拼命。 钟家人还敢将他们困在知青院,不让他们去参加招工考试吗? 不敢。 钟家人也怕死,他们肯定不敢拦着。 可钟家还有一个钟支书啊,没有介绍信,她们依旧回不了城。 所以,想要重新回到城里,就必须扳倒钟支书。 有了共同的利益,这次知青院的人,很快就联合起来,还开始了行动。 下午知青院的人,就都请了假去了县医院看望胡知青。 可惜,胡知青依旧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这是坏事,也是好事。 胡知青伤得越重,把钟小宝送进去的几率也就越大。 以钟小宝为突破口,再将钟支书也拉下水,最好也能一起送进去。 就算不能,也要将他从支书的位置上拉下来。 这一次,知青院的人也是下定了决心,家里有关系的,都动了起来。 都说断人前程,犹如杀人父母。 他们和钟家,现在就是你死我活的关系。 不把钟支书搞下去,他们就会和梦中一样。 只能看着钟家人进厂当工人,他们却只能憋屈的继续在上沟村种地,没有出头之日。 恨啊。 想到梦中的遭遇,知青院的人就恨得咬牙切齿。 按照商量好的计策,知青院的人兵分四路。 有人去了公安局,有人去了知青办,也有人去了妇联。 还有人乔装打扮,给革委会送了一封信…… * 机械二厂。 苏晚同志还是很靠谱的。 颜书和她一样,都被分到了宣传科,当了一名宣传科小干事。 办完入职手续之后,颜书就跟着苏晚去宣传科报道。 路上,苏晚不经意的透露,宣传科算是比较清闲的部门。 平时就是看看报纸,每个月按照上面的要求,写几篇文章交上去就可以了。 当然,遇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宣传科也会比较忙。 这么好的科室,一般人肯定是进不来的。 言外之意就是,颜书能被分配到这里,自然是沾了苏晚同志的光。 颜书秒懂,掏出一把大白兔奶糖塞到苏晚手里,对着她就是一顿猛夸。 苏晚同志被夸得脸红,有些不好意思,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今天的唐小酥,说话也很好听。 果然和唐小酥一起上班,是一件很让人开心的事情。 在颜书的夸奖声中,两人的友谊快速升温。 入职第一天,前辈们就抱了一堆旧报纸给两人,让她们先看看。 颜书的小干事生涯,就是从一堆旧报纸开始的。 唐三哥也如愿被分到了采购科,成了一名采购科的小干事。 主要负责厂里食堂所需要的食材,以及厂里员工过年过节的时候,所需要发放的福利。 和颜书的工作比,他的工作就要灵动多了。 每天早上,他只需要来单位打个卡,其他时间,他都可以随意安排。 每个月,只需要将采购的份额交够,就算完成任务了。 其他人或许不愿意来采购科,觉得辛苦。 也怕凑不够每个月的份额。 唐三哥却不一样,他之前就是干这个的。 只不过,之前是偷偷摸摸的干,害怕被人发现。 现在不一样了,他背靠着机械二厂。 可以正大光明的去各个乡镇收东西了。 对于这份工作,唐三哥那是相当的满意。 中午,颜书和苏晚去食堂吃过饭之后,对于机械二厂的工作,就更满意了。 主要是食堂的肉菜,要比国营饭店的便宜很多。 有单位就是好啊,可以天天吃食堂。 ★ 中午,有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颜书和同事借了一辆自行车,先骑车去了一趟邮局。 买了信封和邮票,将早就准备好的信和平安绳都塞进了信封里。 担心大哥会提前出任务,怕他收不到平安绳,就提前挂了。 颜书直接寄的挂号信。 这条平安绳她花费的心思最多,可以抵挡三次致命的攻击。 要是有平安绳的保护,大哥还是挂了,那也只能说明他命该如此了。 出了邮局,颜书就往三叔家赶。 路过革委会的时候,颜书想到昨天晚上写好的举报信。 抬头看了看天,啊,今天的天气真好,正适合送人上路。 她拐进一个无人小巷,从芥子空间里掏出一张面具,往脸上一戴。 她的脸就变得平平无奇,往人堆里一扔,都不会引人多看一眼那种。 这是她以前的练手之作,可以随心改变人的容貌。 是出门打劫,必不可少的好东西。 颜书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就叫如意面具。 虽然只能骗过肉眼凡胎,骗不了修士的神识。 在这个世界已经足够了。 送完信,本来还想去传说当中的黑市转一圈,发现时间不够了。 再说了,她手里除了一只野鸡,也没有可以出手的东西。 至于前天挖到的野山参,她暂时没打算卖。 这个留着以后还有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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