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在老婆墓碑前痛哭,我重生了_第35章 三哥的名号叫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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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搬运工人中,公认力气最大的刘大牛。
  他只有偶尔秀肌肉的时候,才一次背三百斤,平时的话,也都跟其他搬运工一样,一次都是背两百斤。
  这样才能够保持体力,不至于那么累。
  可沈千三倒好,每一次都是背六百斤,从中午一直干到晚上六点多。
  “你叫沈千三?”
  “以后我管你叫三哥!”
  “三哥,你太牛了!”
  “三哥,看你瘦瘦弱弱的,力气咋那么大呢!”
  “三哥,我叫刘大牛,别人我都不服,就服你!”
  “三哥,我叫张强……”
  “三哥……”
  “……”
  搬运工的工资,都是日结的。
  干完今天的活,二三十个搬运工都排队,到周小舟那里领工资。
  等候的时候,所有人都跟沈千三打招呼,热情的不得了。
  “……”
  “张强,一共225包,工资22块5!”
  “李威,一共173包,工资17块3!”
  “刘大牛,一共295包,工资29块5!”
  张强、李威、刘大牛等人拿到工钱,一个个都咧嘴开心的笑着,把钱数了一遍又一遍。
  轮到沈千三了。
  周小舟目光复杂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大声道:“沈千三,一共……366包!工资36块6!”
  她没想到,早上无意在公交车上帮助的男人,竟然是一个大力士。
  像刘大牛、李威他们都是从早上干到晚上,干了一整天,才领十几二十几块钱的工资。
  可沈千三呢?
  就干了五个多小时,已经比其他人干一整天的工资还多了。
  “明天……你还来吗?”
  周小舟把钱递给沈千三,看着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小声的问道。
  沈千三接过钱,咧嘴一笑:“来,当然来啊!”
  干搬运工挣钱不说,关键是受累啊。
  几个小时干下来,他也是累得快要趴下了,两个肩膀上更是磨伤了皮,面粉灰尘黏在上面,一阵一阵钻心的疼。
  “明天再来干活的话,带一张包袱,扛面粉的时候,把包袱垫在肩膀上……”
  周小舟柔声提醒道。
  “谢谢了!”
  沈千三拿着36块6毛钱,从中抽出三张1毛的,放在周小舟的桌子上,笑着道:“早上的车费,再次谢谢!”
  周小舟还没开口,沈千三丢下一句“周经理再见!”
  就转身乐呵呵的出了仓库。
  从火车站去青瓦街,没有直达的公交车,需要转车。
  坐出租车的话,估计要五六块钱。
  沈千三手里一共才46块3毛钱,他可舍不得坐车。
  这个钱,一是要拿回家给陈淑亭看一看,证明自己在工作了。
  另外,他还想买点好吃的带给老婆和女儿。
  2路公交车,从火车站到青云路。
  沈千三一上车,所有人都捂着鼻子,远远的避开。
  “哪里来的叫花子,也坐公交车!”
  “不知道自己有多臭吗?”
  “有没有一点公德心,这么臭,还来坐公交车!”
  “叫花子,你能不能下去啊!”
  “……”
  没办法啊,面粉把他所有的头发都染白了,脸上落下的面粉灰被汗水一冲刷,真就是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了。
  再加上衣服上也全是灰,还有一身的臭汗。
  不遭人嫌弃,才怪。
  沈千三好似完全没这个自觉,只一个人乐呵呵的站在那里。
  前一世,一天轻松可以赚上亿的钱,但那些钱对他来说,只是增加了一个财富数字。
  可今天累成狗挣的36块6毛钱,他却感受到了赚钱的乐趣。
  下了2路公交车后,他没有立即去赶8路公交车,而是跑到一家熟食店。
  “老板儿,来两斤卤牛肉、一斤猪头肉,嗯,有猪脚,来两个!”
  熟食店的老板是个中年大叔,他看了沈千三的模样,没有嫌弃,反而说道:“小伙子,是在干搬运工吧!”
  “是啊!”沈千三咧嘴笑着回道。
  中年大叔说道:“干搬运,挣的都是血汗钱,你这些吃的一买,今天可就白干了啊!”
  沈千三笑着道:“买了带回家,给老婆和女儿吃,不算白干!”
  中年大叔微微愣神,说道:“你对你老婆和孩子可真好!”
  沈千三笑着道:“男人在外面挣钱,不就是为了让老婆孩子吃好一点吗?”
  “是的!”
  中年大叔似乎很有同感,笑着道:“卤牛肉一斤我算你4块5,猪头肉一斤算你2块8!猪脚……”
  沈千三抬眼看见店里墙壁上贴的价格,卤牛肉是4块8毛一斤,猪头肉是3块……
  笑着说道:“老板,挣钱都不容易,您啊不用给我优惠。”
  中年大叔憨厚的一笑,“是啊,挣钱都不容易,可我开熟食店,比你干的活要轻松一些。”
  沈千三心里感到一阵温暖,没再拒绝老板的好意,笑着道了一声谢。
  三样吃食,一共15块8毛,花掉了他干搬运工资一半的钱,可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反而特别的开心。
  离开熟食店时,特意回头看了一下店的招牌。
  老周熟食店!
  沈千三默默的记下这个店名,拎着三包熟食,去赶8路公交车了。
  回到青瓦街的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昏沉。
  街道两旁的住户已经吃过饭了,大多都在门口纳凉、摇着扇子摆龙门阵。
  “快看,那……好像是沈千三!”
  “沈千三?不会吧!那家伙虽然没本事,但喜欢穷讲究,平时都是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的,怎么会搞成那副模样!”
  “是啊,还好现在天色早,再晚一点,我看见还以为见到鬼了呢!”
  “看看看,真的是沈千三!”
  “是发生了什么吗?搞成那样!”
  “唉……他搞成这副模样,回家后,陈淑亭又惨了!”
  “那家伙,每次在外面受了气,回家就在陈淑亭身上出!真是可怜陈淑亭那么好的女人,怎么就跟了这么个混账东西!”
  “……”
  沈千三一路脚步轻快,没一会儿工夫,到了家门口。
  “老婆!”
  “丹丹!”
  “我回来了!”
  沈千三笑呵呵的喊了一声,朝屋里走去。
  “爸爸回来了!”
  屋里传来沈丹丹幸福的声音。
  下一秒,一道娇小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啊!”
  “鬼呀!”
  沈丹丹满心欢喜的跑出来,刚到门口,还没看见爸爸,就看见一身白色的高大身影,还散发着浓烈的臭味。
  她以为看见鬼了,吓得尖叫一声,缩了回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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