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亭说完后,脸一下子又红了。 暗恼自己,怎么说出这样的话。 这个男人,给他一点颜色,他就敢开染坊。 “哈哈……老婆,原来你在等我啊!” “那太好了!” “谢谢老婆!” “快,我们一起吃吧!” 果然,听见陈淑亭说等他,沈千三笑得嘴巴都快裂到耳根子后去了,殷勤的拿起筷子,递给陈淑亭。 “谁等你了?” “我只是先不饿!” 陈淑亭违心的改口,接过筷子,不看沈千三一眼,夹了一块酱牛肉,塞进自己嘴里。 我吃东西。 不跟你说话! 沈千三见了陈淑亭的这副模样,也不恼,反而很开心。 老婆能说出“等你”的话,说明冰山在开始融化。 他相信,只要自己好好“表现”,不用来日方长,很快就能让老婆回心转意。 看了老婆和女儿一眼。 沈千三拿起一个卤猪脚,先递给女儿,“丹丹,来,把这个猪脚脚啃了!” “谢谢爸爸!” 小家伙礼貌的道了一声谢,两只小手接过卤猪脚捧着,小脸上露出夸张的表情,“哇啊……这么大一个猪脚脚,我吃得完吗?” 沈千三笑着道:“别看猪脚脚大,里面骨头多,没多少肉的,你肯定能吃得完的。” “那我试试!” 小家伙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大的卤猪脚脚,显得特别的开心,两只小手紧紧的抓住卤猪脚脚,张开小嘴往上面啃。 “你慢点,没人跟你抢!” 沈千三笑着说了一句,拿起另外一个猪脚脚,递给陈淑亭,说道:“老婆,你也吃一个!” “我不要!” 陈淑亭吃着卤猪头肉,闷头说道。 老婆怎么能说不要呢! 沈千三立即说道:“老婆,我专门给你和丹丹买的,你们一人一个!” 说着,不由分说的,抓起陈淑亭的一只手,把卤猪脚脚塞到她手里。 嗯,老婆可以说不要! 但你不能她说什么你就听之任之。 她不要,你可以硬塞啊! 这一点上,大男人沈千三绝对拿捏的死死的。 陈淑亭看着手里被沈千三硬塞来的卤猪脚脚,一时又有点恍然。 曾经,只要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沈千三都是只顾自己吃,从来不留给她。 现在,卤猪脚只有两个。 一个给了女儿沈丹丹。 一个给了自己。 点点滴滴,这个男人似乎真的变了。 变得踏实,肯出去工作,哪怕是最辛苦的搬运工,他也肯去干。 变得顾家,今天干活一天的钱,居然全都给了自己。 变得体贴,回家的时候,给女儿和自己带好吃的。 变得勤快,自己打水洗澡,自己洗衣服。 变得会心疼人,最后一个卤猪脚脚他不吃,给了自己。 好像,短短的两天内,他变了好多好多! 变成了她喜欢的样子。 陈淑亭现在唯一纠结、害怕的,就是沈千三又和往常一样,烂德行改不了三天半,就又打回原形。 要是一直这样,该多好啊! 抬眼看了一下沈千三,张嘴想问,你会一直这样吗? 可是问不出口。 把卤猪脚脚递给沈千三,说道:“你在外面搬东西,干的是力气活,你吃吧!” 沈千三听了,心里简直乐开了花。 老婆……这是在关心我吗? 这日子有了盼头啊! 开心的说道:“老婆,你吃,我就是不喜欢吃猪脚脚,才只买了两个的,不然,我就买三个了!” 其实,他哪里是不喜欢吃猪脚脚。 是特别喜欢吃,好不好? 可是,他舍不得花钱啊! 一个卤猪脚要2块钱。 他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多剩2块钱,交给陈淑亭。 让她知道,自己是在努力工作。 效果明显,把今天挣的钱上交后,老婆对自己的态度有了明显的转变。biqubao.com 他决定,明天继续努力。 只是他高估了自己说谎的能力。 当他说出不喜欢吃猪脚脚的时候,陈淑亭的嘴角抽动了一下。 以前,家里要是炖蹄子吃。 猪脚几乎都是被沈千三吃了的。 “说谎也不打草稿!” 陈淑亭气呼呼的把猪脚脚砸向沈千三,吓得他赶紧抓住。 不然,2块钱一个的猪脚脚就要掉在地上了。 “老婆,对不起!” 沈千三知道陈淑亭最讨厌他说谎,赶紧道歉,“我不该说我不喜欢吃猪脚脚!” 再次把猪脚脚塞到陈淑亭手里,说道:“其实,我就是怕你不吃,才故意那么说的。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我是想你多吃点肉,补充一下营养。” 陈淑亭默不做声,拿着卤猪脚,起身去灶屋里把卤猪脚脚切成两半。 回来后,递给沈千三一半。 然后,小口的吃着她那一半。 “谢谢老婆!” 沈千三开心极了,大口的啃着半个猪脚脚。 前一世的他,吃遍山珍海味,吃遍天下奇珍,可他觉得,那些所有好吃的加起来,都比不过手里的这半个卤猪脚脚! 没别的,这是老婆分给他的。 “爸爸,我也给你分一半!” 见沈千三吃得香,沈丹丹举着她啃了一大半的卤猪脚脚,舔着舌头的说道。 沈千三一笑:“爸爸吃这半个就够了!你快吃!” 沈丹丹坚持的道:“妈妈都给你分了一半的,我也要给你分一半!” 沈千三心里暖暖的。 摸了摸女儿的头,“你快吃吧!” “哦!” 小家伙哦了一声,这才又啃起猪脚脚来,吃得那叫一个香。 一边吃,还一边说:“猪脚脚太好吃了!” 沈千三道:“好吃,爸爸明天再给你买!” “不买了!” “不买了!”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一道是沈丹丹说的,另一道是陈淑亭说的。 沈丹丹道:“爸爸你赚钱辛苦,我已经连续两天都吃得很好很好的了,我嘴不馋了!” 陈淑亭则是说“赚了钱,也不能大手大脚的,哪有天天买这么多好吃的!” 女儿的懂事,老婆的持家,让沈千三的眼里有些湿润。 多好的女儿啊,多好的老婆啊! 可是自己前一世却不懂得珍惜,害得老婆自杀,女儿失踪。 他坚定的道:“老婆,丹丹,你们放心,我一定赚很多很多的钱,让你们过上最幸福的生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057/74235964.html